關注|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一審判決出爐

關注|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一審判決出爐

近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昆明中院)作出一紙判決,令一場持續近三年的環境公益訴訟有了結果。更值得一提的是,提出訴訟的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勝訴。

為讓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綠孔雀棲息地免遭正在建設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破壞,2017年7月12日,自然之友向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全國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後經指定管轄,案件由昆明中院負責審理。

今年3月16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立即停建,自然之友獲得勝訴。判決書指出,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後續處理,要由生態環境部依照環評法的相關規定作出決定。

目前,自然之友等4家環保組織已向生態環境部提出申請,請求生態環境部依法撤銷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相關環評批覆。這幾家環保組織認為,只有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永久停建,綠孔雀的棲息地才能免遭破壞。

環保組織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2017年3月21日,環保組織“野性中國”在雲南省恐龍河保護區附近的野外調查中,發現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瀕危物種綠孔雀的棲息地恰好位於正在紅河(元江)幹流建設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淹沒區。

“如果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持續建設,綠孔雀這片最完整的棲息地勢必遭到破壞。”這一問題,也引起環保組織自然之友以及“山水自然保護中心”的關注。

自2009年起,綠孔雀(Pavo muticus)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評為瀕危(EN)物種。進入21世紀,綠孔雀在全球數量下降超過50%,並已經在其大部分歷史分佈區滅絕。在我國,綠孔雀僅分佈於雲南省,且數量持續下降,現存數量遠遠小於大熊貓。

“正在建設中的戛灑江一級電站壩址位於雲南省玉溪市新平縣境內,大壩設計蓄水水位為675米,而大壩上游河谷海拔為640米。戛灑江一級電站大壩建成蓄水後,將在上游形成大片淹沒區。”環保組織調查發現,戛灑江一級電站的建設將使得中國尚存的面積最大的綠孔雀棲息地遭到全面破壞,綠孔雀或在短期內面臨區域性滅絕威脅。

2017年6月5日,自然之友聯合“野性中國”、山水自然保護中心以及全國生態和綠孔雀保護專家,在昆明專門舉辦紅河中上游(嘎灑江、石羊江、綠汁江)綠孔雀及其棲息地保護專家研討會。專家在會上指出,紅河中上游是我國綠孔雀種群密度最高的地方,戛灑江水電站建設會淹沒綠孔雀一部分重要棲息地和季雨林,進而對這一區域內的綠孔雀種群生存帶來重大威脅。

同年7月12日,自然之友向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全國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第一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平公司)和第二被告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設計院)共同消除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水電站建設對綠孔雀、蘇鐵(國家一級保護植物)等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以及熱帶季雨林和熱帶雨林侵害的危險,立即停止水電站建設,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水電站淹沒區域植被進行砍伐等”。

2017年8月14日,自然之友收到雲南省楚雄中級法院的立案通知書,持續近半年的挽救瀕危物種綠孔雀的行動進入司法程序。

環保組織勝訴電站建設被叫停

自然之友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2017年到2019年前後三年間,他們通過實地調研、專家研討取得大量證據。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2017年3月23日至25日,原國家林業局雲南專員辦派員參加了雲南省林業廳組織的由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研究所、西南林業大學等專家組成的考察組,赴玉溪市新平縣、楚雄州雙柏縣,就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對綠孔雀及棲息地的影響展開專項考察和調研。同年4月,“野性中國”調查小分隊再次進行實地調查,耗時20天,調查橫跨紅河、瀾滄江、怒江流域。同年5月19日至20日,自然之友法律團隊赴新平縣調研,發現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環評從程序到實體都存在問題。同年5月22日,雲南省環保廳聯合中國科學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和昆明動物研究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雲南省生物物種紅色名錄(2017版)》,將綠孔雀列為“極危”。

自然之友這位負責人透露,包括他們在內的多家環保組織還曾致函原環保部,建議撤銷戛灑江水電站環評批覆,並將綠孔雀棲息地完整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相關建議得到了原環保部的高度重視,原環保部環評司專門組織了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與綠孔雀棲息地保護座談會,並邀請自然之友等環保組織代表參加。

今年3月16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昆明中院指出,2018年6月29日,雲南省政府對外發布《雲南省生態保護紅線》,根據這一紅線,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淹沒區大部分被劃入紅河(元江)乾熱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在這一區域內,綠孔雀為其中一種重點保護動物。

昆明中院的這份判決書認為,根據自然之友提交的證據等,可以證實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淹沒區是綠孔雀頻繁活動的區域。“原告自然之友提出立即停止水電站建設,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該水電站淹沒區域植被進行砍伐的訴請,對消除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目前所產生的重大風險具有迫切性和實現必要性,應予支持。”判決書認為,“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於現有環境影響評價下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該水電站淹沒區內植被進行砍伐。”

提出撤銷水電站環評批覆申請

雖然自然之友一審勝訴,但是,參與訴訟的公益律師以及環保組織卻高興不起來。原因很簡單,昆明中院的這份判決並沒有責令項目永久停建。從判決書來看,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是否能夠繼續建設,要看生態環境部對這一項目的環評如何認定。

“這就意味著,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目前只是暫時停工,並不是永久停工。”自然之友等環保組織指出,接下來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是否會復工或者是否會繼續建設,取決於生態環境部根據新平公司完成的環境影響評價之後作出的決定。

為此,今年3月25日,自然之友、北京市海淀區山水自然保護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野性大理自然教育與研究中心、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4家組織向生態環境部遞交申請書。

4家環保組織認為,《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單位未經周密實地觀察和科學調研,即主觀認定電站建設不會對綠孔雀造成直接影響,屬於重大失實。同時,《環境影響報告書》也未對國家一級保護植物蘇鐵的分佈情況和數量進行詳細調查,屬於重大缺陷。環保組織還發現,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涉嫌弄虛作假。

因此,4家環保組織建議,生態環境部依法撤銷《關於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並將《關於責成開展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函》一併撤銷。

在自然之友等4家環保組織看來,只有撤銷相關環評批覆文件,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或許才能永久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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