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三名犯罪人員被判無期徒刑

隨著互聯網與信貸業務的發展,近些年來誕生了大量的互聯網信貸公司。在為大家提供了便利的同時,也有不少投機分子絞盡腦汁騙取大家的血汗錢——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套路貸。當然,也有不少犯罪分子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進了班房。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套路貸”做出了一個3人無期,多人獲刑的判決。據悉,這是上海市對於“套路貸”詐騙案件做出的首個無期徒刑的重罪判決。

首例,三名犯罪人員被判無期徒刑

經過前期的公開開庭集中審理被告人黃某等11人、被告人張某等14人“套路貸”系列詐騙案,經過審理查明:自2015年起,被告人黃某、張某、謝某等人開始從事個人借貸業務,後通過預謀後註冊成立借貸公司(天甘公司和控制怡智公司),並分設業務部、財務部、後勤部、催債組等部門,之後由張、黃、謝三人三人負責組織、指揮和決策,夥同其他多名被告人,以“無抵押貸款”等民間借貸為誘餌,以“違約金”、“行業操作慣例”等方式誘騙被害人簽訂借款金額虛高的借條,並將被害人帶至銀行轉賬,通過欺騙手段製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借款金額的假象(實際上被害人一分錢都沒拿到手),後再以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與被害人簽訂空白房屋租賃合同,網籤被害人房產限制其交易,使用言語或身體威脅、恐嚇、上門騷擾等手段,或迫使被害人償還並未拿到手的高額借款,或帶至其他犯罪團伙分賬,或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等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已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

首例,三名犯罪人員被判無期徒刑

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被告人張、黃、謝三人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和業務洽談等活動,其餘被告人負責看房、走賬、網籤、討債及訴訟等。截止被告人被抓獲時,以被告人黃某、謝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共騙取查某、張某等33名被害人約1400萬元;以張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共騙取被害人周某、王某、卜某等39名被害人1800餘萬元。屬於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謝、張等夥同其餘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詐騙的手段,共同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

首例,三名犯罪人員被判無期徒刑

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公開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黃某、謝某、張某三名主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其餘2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年三個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

首例,三名犯罪人員被判無期徒刑

最後,告誡大家對於涉及高額財產的問題、活動應當持高度的謹慎態度。如果大家真遇急需資金的情況,建議大家去銀行或者正規的信貸機構貸款。另外,如果懷疑上當受騙了,一定要保持理性,注意保留證據,這樣在後期的維權過程中才會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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