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保2019年年度董事會經營評述

中國人保(601319)2019年年度董事會經營評述內容如下:

主營業務: 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於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主要提供綜合金融產品和服務,並從事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資產管理以及其他業務。

(一)主要業務

本集團主要開展三大業務,分別為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本集團業務由四個主要經營分部構成:財產保險業務由本集團的財產保險分部構成,包括人保財險和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別持有其68.98%及75.00%的股權;人身保險業務由兩個獨立的業務分部構成,即人壽保險分部和健康保險分部,其中,人壽保險分部為人保壽險,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其80.00%的股權,健康保險分部為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其95.45%的股權;資產管理業務由本集團的資產管理分部構成,主要包括人保資產、人保投控、人保資本、人保香港資產,均為本公司100.00%持有;本公司同時持有人保金服100.00%的股權,直接及間接持有人保再保險100.00%的股權,持有人保養老100.00%的股權。

2019年,本集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攻堅克難、銳意進取,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推動集團“3411工程”,在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下,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業務收入、盈利水平大幅上升,高質量發展轉型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人保財險在財產保險市場佔有率為33.2%,人保壽險在人身保險市場佔有率為3.3%,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險市場佔有率為0.8%。按規模保費統計,2019年,人保財險、人保壽險、人保健康、人保香港分別實現規模保費4,317.24億元、1,040.66億元、232.06億元、1.49億元。

(二)保險業務財產保險業務

2019年,財產保險分部以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認真落實集團各項戰略部署,深入貫徹集團“3411工程”,紮實推進“十項重點”,優化組織架構,深化兩大融合,完善渠道佈局,升級保險供給,提升理賠質量,嚴守風險底線,創新發展促轉型,提質降本防風險,取得發展與盈利“雙優”的良好成績,商業模式變革有序推進,高質量發展轉型起步開局。 業績回顧: 2019年,機動車輛險的保險業務收入2,629.27億元,同比增長1.6%。人保財險積極應對汽車產銷量持續下降給新車業務帶來的挑戰,重點強化直銷直控渠道建設,進一步推動渠道向以客戶為中心轉型,不斷提升資源整合和管控能力;持續推進續保團隊精細化和規範化管理,加快推進科技賦能,提升續保工作效率,存量業務規模增長平穩。

2019年,意外傷害及健康險的保險業務收入576.33億元,同比增長42.5%。人保財險緊抓大病保險新政機遇,對接國家脫貧攻堅和健康中國戰略,積極參與各地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推動大病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扶貧醫療救助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醫療保險業務實現顯著增長。此外人保財險積極探索“保險+服務”模式,針對細分客群開發專屬產品,完善產品體系,加強融合銷售和精細化管理,團體意外險、駕意險、個人商業健康保險等業務仍然保持高速增長。

2019年,農險的保險業務收入307.72億元,同比增長15.2%。人保財險緊抓中央繼續加大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的機遇,圍繞四部委《關於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及收入保險方案在試點區域全部落地,調整部分地區農險承辦模式;同時,加大集團客戶及新型農業主體等客戶資源挖掘力度,鞏固存量、拓展增量,競回及增量業務明顯上升,全年業務實現平穩增長。

2019年,責任險的保險業務收入272.23億元,同比增長25.4%。人保財險在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服務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服務個人保險消費升級四個方面,加強創新開發,主動做好產品合規管理,在防貧救助保險、綠色建築性能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領域取得長足發展。此外,人保財險繼續依託網點優勢,深入推進“保險+科技+服務”的商業模式,僱主責任險、機動車延長保修、公眾責任類、互聯網保險等業務也獲得了快速發展。2019年,信用保證險的保險業務收入227.67億元,同比增長96.7%。人保財險加大資源投入,創新業務模式,出口信用險、工程履約類保證險、關稅保證險等傳統優勢項目獲得快速發展。同時,人保財險積極服務融資保險市場需求,並進一步夯實風險管控基礎,不斷提升業務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新舊業務共同發力,推動信用保證險實現整體快速增長。

2019年,企業財產險的保險業務收入151.67億元,同比增長13.1%。人保財險順應市場需求,加大產品開發力度,推動財產損失保險、光伏電站運營期保險、文物保險等新業務落地,助推企業財產險穩步發展。

2019年,貨運險的保險業務收入39.72億元,同比增長2.8%。人保財險以實現高質量有效益發展為目標,適時調整業務結構,並加大了互聯網、隨車行李等分散性業務的拓展力度,貨運險總體規模保持平穩。

2019年,人保財險其他險種的保險業務收入127.14億元,同比增長4.7%。人保財險貫徹落實集團“3411工程”,推動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融合發展,不斷提升創新和競爭能力,提高客戶服務水平,家庭財產險和特險業務實現穩步增長。

(2)按渠道分析

下表列明報告期內人保財險按渠道類別統計的原保險保費收入,具體可劃分為代理銷售渠道、直接銷售渠道及保險經紀渠道等。

2019年,人保財險聚焦穫客場景,完善渠道佈局,加快電網銷、“人保V盟”、直銷團隊、農網等自有渠道建設,加強資源差異化配置,強化渠道協同。其中,直接銷售渠道原保險保費收入985.79億元,同比增長23.1%;保險經紀渠道原保險保費收入352.54億元,同比增長14.8%。

人身保險業務

1、人壽保險

2019年,人保壽險深入貫徹落實集團“3411工程”,堅定不移“轉方式、優結構、換動能”,聚焦“三個轉變”,著力推進商業模式變革,大力推進隊伍建設,優化產品結構和期限結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嚴守風險底線,夯實發展基礎。2019年,人保壽險實現期交首年規模保費198.48億元,期交(含續期)佔比同比提升4.6個百分點,達到62.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規模保費68.80億元,同比增長51.2%,期交續期規模保費451.19億元,同比增長10.9%,實現新業務價值61.88億元,同比增長7.9%,價值創造能力持續提升。2019年,健康險原保險保費收入201.10億元,同比增長27.6%,主要是人保壽險積極響應保險迴歸保障要求,加大重疾險產品銷售力度,同時受益於市場醫養健康需求增加,個人健康險業務保持增長。

2019年,意外險原保險保費收入18.41億元,同比下降6.1%,主要是人保壽險堅持強化業務風險管控和應收保費管理,主動優化業務結構,不斷提升業務效益。

按規模保費統計,2019年,普通型保險、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分別實現規模保費234.64億元、539.12億元、47.29億元,健康險實現規模保費201.20億元,意外險實現規模保費18.41億元。2019年,銀行保險渠道原保險保費收入394.44億元,同比下降16.4%,主要是人保壽險按照高質量發展轉型戰略,繼續壓縮中短存續期等躉交業務規模,持續優化業務結構。

2019年,個人保險渠道原保險保費收入512.48億元,同比增長31.0%,主要是人保壽險大力推進大個險戰略,強化個險銷售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個險渠道代理人同比增長59.2%,與個險渠道長險首年保費增幅基本保持一致,為保費的增長提供了充足的動力,銷售產能有所提升且將在未來持續釋放。

2019年,團體保險渠道原保險保費收入74.43億元,同比上升0.7%。

按規模保費統計,2019年,銀行保險渠道、個人保險渠道、團體保險渠道分別實現規模保費407.60億元、545.19億元、87.87億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營銷員為391,099人,營銷員月人均首年規模保費2,742元,月人均壽險新保單數目1.18件。2019年人保壽險的已賺保費958.69億元,同比增長3.4%,主要是人保壽險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取得顯著成效,業務結構持續優化,保費收入平穩增長,規模略有上升。

投資收益2019年人保壽險的投資收益205.18億元,同比增長14.3%,主要是較好把握了權益市場投資機會,並搶抓年內利率高點,增加配置高收益債券所致。退保金2019年人保壽險的退保金481.54億元,同比下降20.0%,主要是主動大幅壓縮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所致。

賠付支出淨額2019年人保壽險的賠付支出淨額182.41億元,同比下降43.5%,主要是人保壽險業務結構調整效果顯現,滿期給付同比減少所致。 未來展望:

(一)市場環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之年,保險業整體發展趨勢依然向好。我國經濟穩中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沒有改變,人均GDP邁上1萬美元臺階,將為行業高質量發展開拓新空間。新舊動能加快轉換,高技術製造業、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快速增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為戰略要地,保險“需”與“供”的重構將為行業轉型發展提供新契機。中央出臺系列政策,特別是加快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支持保險資金投資健康、養老等社會服務領域等,將催生行業發展新動力。新冠肺炎疫情將進一步增強民眾保險意識,健康險等保障型險種將持續成為行業新增長點。

保險市場生態持續演變,外資保險機構加速切入高附加值和垂直細分市場,國內互聯網平臺公司憑藉技術和流量優勢高築客戶壁壘,頭部保險公司將在市場變局中培育塑造發展新優勢。

(二)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

2020年,本集團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圍繞集團“3411工程”,加快推進商業模式變革,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提價值、強保障、降成本、防風險各項工作,努力在市場份額、風險防範上做到“穩”,在深化改革、變革模式上突出“進”,堅定不移地向高質量發展轉型。人保財險將堅持“去中介、降成本、優體驗、強黏性”,深化“兩個融合”,聚焦“十項重點”,構建適應存量市場競爭的車險新模式、適應新經濟的商業非車險新模式,加快建設直銷隊伍、直銷渠道,深化降本增效、抓好理賠減損,優化區域發展,防控合規風險,努力實現發展同步市場、盈利優於同業、服務領先行業。人保壽險將聚焦“三個轉變”,大力推進隊伍建設,完善營銷模式,優化產品結構、期限結構和利源結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夯實發展基礎。人保健康將加快商業健康險發展,圍繞“專業、高效、精幹、扁平”深化改革,著力打造“健康保險+健康管理+信息科技”的商業模式。投資板塊將堅持服務大局、服務主業,積極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強化投資風險防範,加快探索適應低利率時期的商業模式。人保資產將強化與受託方的協同配合,做好資產負債匹配,搶抓結構性機會,緩解再投資壓力,發揮好穩定集團投資收益的主力軍作用;按照市場化、專業化發展思路,努力做大做優公募基金等第三方業務。中誠信託將主動融入集團改革發展大局,加快業務轉型創新,發揮投資互補優勢,逐步形成與保險板塊、投資板塊的一體化發展格局。人保投控將提高服務保障主業能力,紮實推進集團不動產投資重點項目實施。人保資本將積極把握經濟結構調整中的投資機遇,加大非標產品的開發與配置。新興板塊將在各自領域內強化專業能力建設,更加深度地融入集團發展大格局。人保金服將創新體制機制和探索市場化改革,聚焦推動集團“保險+科技+服務”模式實踐落地,打造科技賦能核心產品,助力主業增加收入、降本增效、優化服務,完善保險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人保再將聚焦高質量精品公司建設,堅持以市場化為方向,以創造利潤為核心,大力發展第三方業務,實現人身險再保業務突破,持續夯實盈利基礎。人保養老將持續抓好職業年金拓展工作,協同推進企業年金業務發展,認真謀劃個人養老業務突破,大力強化投研能力建設,夯實運營管理基礎。人保香港將堅持中等規模精品公司定位,堅決剔除業務質量不佳的險種,發揮東南亞輻射平臺作用。

(三)可能面對的主要風險及應對舉措

一是宏觀環境風險。全球政治經濟環境波動不斷,國內結構性、體制性、週期性問題影響持續深化。宏觀經濟環境變化會對本集團經營管理、業務發展、投資等方面產生影響,本集團持續加強對全球宏觀政策和外部經濟形勢的研究,深入開展宏觀環境前瞻性分析,強化對宏觀經濟週期和趨勢的研判,積極應對外部宏觀環境變化對本集團經營活動帶來的影響。

二是信用風險。國內經濟仍面臨下行壓力,信用環境日趨嚴峻,國內債券市場信用風險事件多發,信用風險進一步釋放,將給固定收益類投資帶來較多不確定性。本集團持續加大信用風險管理力度,通過建立集團投資業務信用風險框架體系、持續加強集團統一信用評級建設、針對特定行業建立“白名單”機制等方式和手段,不斷優化公司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做好信用風險的積極應對。

三是市場風險。受政治經濟環境影響,國際、國內資本市場面臨的風險因素仍未消除,權益市場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將對本集團的資金運用造成一定影響。本集團持續加強投資專業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投研能力、主動管理能力以及風險管理能力,開展大類資產配置研究和優化工作,通過多元化的投資組合分散、擇機縮減久期缺口等方式應對利率風險和再投資風險等市場風險。

四是保險風險。保險業務是本集團經營的主要業務之一,保險業務的賠付水平、損失發生、費用及退保等相關假設的實際經驗與預期發生不利偏離,將使本集團面臨保險風險。本集團採用敏感性分析、壓力測試等技術評估和監控保險風險,並通過實施有效的產品開發管理制度、合理穩健評估準備金、謹慎的核保和理賠流程、多層次的分保機制、合理謹慎的費用政策等措施加強對保險業務的過程管理,以控制保險風險。

資本開支本集團的資本開支主要包括在建經營性物業、購入經營性機動車輛以及開發信息系統方面的開支。2019年,本集團資本開支為52.54億元。

資產抵押本公司部分子公司由於流動性管理需要,在市場進行賣出回購交易。在交易過程中,本公司的子公司持有的證券將作為交易的抵押物。於2019年12月31日,相關證券的賬面價值載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八、21。

銀行借款除本集團發行的次級債務、資本補充債券以及投資業務中涉及的賣出回購業務外,本集團2019年底無銀行借款。次級債務及資本補充債券情況載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八、29。

或有事項於2019年12月31日,本集團存在若干未決法律訴訟事項,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該等法律訴訟事項不會對本集團產生重大損失。

由於保險業務的性質,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可能涉及法律訴訟或仲裁。這些法律訴訟主要涉及子公司保單的索賠,亦可能涉及與保單的索賠無關的法律訴訟及仲裁。儘管現時無法確定這些或有事項、法律訴訟或其它訴訟的結果,本公司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負債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構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