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生產防偽白酒瓶蓋近38萬個,罰款10萬元

近日,在“春雷行動2020”中,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查獲了一起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案件,市場監管部門沒收其違法生產的組合式防偽瓶蓋產品377,500個,沒收違法所得3580.7元,並對當事人做出了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法生產防偽白酒瓶蓋近38萬個,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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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介紹,1月13日,執法人員對群眾舉報情況進行核實,在一民房內查獲一涉嫌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窩點,現場人員正在生產白酒瓶蓋,當事人不能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取得生產許可。”執法人員表示,當事人涉嫌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生產列入“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的組合式防偽瓶蓋。


  隨後,為進一步查清事實,自貢市富順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於1月14日和2月28日,對當事人尚未銷售和客戶退回的組合式防偽瓶蓋共計377,500個依法進行了查封,並依法做出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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