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毛姆: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Gustave Flaubert(1821~1880):Madame Bovary


毛姆: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福樓拜曾在寫給喬治·桑的信裡說:“目前,到底有誰仍關心藝術?我只為自己而從事文學工作——一如那些中產階級的人士在屋頂下轉動轆轤製造餐巾釦環一樣。”


當《包法利夫人》成為眾所矚目的世界名著時,依然不時有人問起福樓拜:“包法利夫人的原型是誰?”福樓拜沉吟片刻做了有名的回答,這個答案乾淨利落,斬釘截鐵:“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居斯塔夫·福樓拜是非常不平凡的人,法國人認為他是天才。但今天“天才”一詞用得很不嚴謹:《牛津英語大詞典》將之形容為一種想象創作、原創性思考、發明或發現的本能的非凡能力。與“才華”一詞相比較,天才是靠本能的自發活動得到成果,不是靠可以清楚分析的過程來達到。照這個標準看來,一個世紀可能只產生三四位天才,用這個詞彙來指創作悅耳曲調的作曲家、能寫鮮活喜劇的作家或創作迷人圖畫的畫家不免會使人對這個詞彙產生懷疑。這些人各有出色的地方,也許畫得很好,寫得很好,作者也許頗有才華,才華是好東西而且很稀有;但天才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若硬要我說出20世紀產生了什麼天才,我能想起的只有愛因斯坦一個。19世紀則天才較多;但福樓拜能不能算是擁有這種特殊天賦的人,讀者不妨記住詞典上的定義,你們應該可以自己來判斷。


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福樓拜創造了現代寫實主義的小說,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從他那時代至今的一切小說作家。托馬斯·曼寫《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時候,阿諾德·本涅特寫《老婦人的故事》的時候,西奧多·德萊塞寫《嘉莉妹妹》的時候,都是效法福樓拜的。我們認識的作家沒有一位這麼熱烈和堅強不屈地努力獻身於文學的藝術。他不像大多數作家,雖把文學當作最重要的活動卻容許其他活動來棲息心靈、恢復體力或充實知識。他不覺得活下去是人生的目標;對他而言人生的目標是寫作:福樓拜為創作藝術作品而犧牲人生樂事的雄心,即使是再虔誠的僧侶,也做不到像他那樣心甘情願為上帝的愛犧牲世間的歡樂。


一個作家能寫出什麼樣的作品,要看他是什麼樣的人而定,所以我們不妨儘可能探查他的個人歷史。對福樓拜而言,這一點特別重要。他於1821年生於法國魯昂,父親是一家醫院的院長,與妻兒一起住在醫院。那是個幸福、受敬重又富足的家庭。福樓拜跟同階層的其他法國男孩一樣快樂成長;正常上學,跟其他孩子交朋友,功課做得不多卻看了不少書。他容易激動,想象力又豐富,生性敏感的人終身甩不掉的內在孤寂感,他跟許多其他孩子一樣深深感受到了。


他寫道:“我十歲入學,很快對人類產生深刻的憎惡。”這不只是俏皮話,他是說真的。他從少年時代起就是個悲觀主義者。沒錯,當時浪漫主義正達到高峰期,悲觀主義盛行;福樓拜的學校有一個男生對著腦袋開槍自殺,另一位用領帶上吊。可是福樓拜有舒適的家、慈祥的父母、寵愛他的姐姐和他熱愛的朋友,我們不太懂他為什麼真的覺得人生難以忍受、周圍人惹人憎恨。他身體健康、強壯、發育良好。但福樓拜的悲觀確實不是裝出來的,也不能歸因於外國的影響,他天生就是一個悲觀厭世的人。


毛姆: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第1版扉頁)


毛姆:居斯塔夫·福樓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福樓拜


他十五歲那年發生一件事,影響了他的整個人生。他們一家人到當時只有一家旅社的海邊小村特魯維爾避暑,發現有個帶點投機性格的出版商莫里斯·施勒辛格帶著妻子暫住在那兒。福樓拜對施勒辛格太太的刻畫值得轉述一下:“她個子很高,是淺黑髮色的白種人,一頭順直的黑髮一縷縷垂在肩膀上;鼻子是希臘式的(希臘鼻是比較完美的鼻型,其特點是鼻樑比較高,鼻頭微微上翹),眼睛炯炯有神且飽含激情,眉毛很濃且弧線很迷人,皮膚紅潤,體態苗條優雅,棕色帶紫的喉嚨處能看見藍色的血管彎彎曲曲流過。此外她的上唇有細毛,使她的面孔帶有男性化和活力充沛的表情,連金髮碧眼的美人兒也要相形失色。她說話很慢,聲音抑揚頓挫,柔和而富有音樂感。”我一直猶豫要不要把“pourpré”這個法文字譯成“紫色”,因為聽來實在不太有誘惑力,但譯出來就是如此。我想福樓拜用這個字時,是憶起龍薩(註釋:龍薩(pierre de Ronsard,1524-1585),法國著名的愛情詩人。)最有名的詩,但卻沒想到用來描寫女性的喉部會給人什麼樣的印象。


他瘋狂愛上了這位女子。她當時二十六歲,正在撫育一個嬰兒。但福樓拜膽子很小,若非她丈夫是個風趣又開心的傢伙,很容易跟人交朋友,他連跟她說話都沒勇氣呢。莫里斯·施勒辛格帶他去騎馬。有一回,三個人一起乘船航行。福樓拜和伊莉莎·施勒辛格並肩坐著,肩膀相接,她的衣服觸及他的手;她以低沉甜美的嗓音說話,但他心裡亂得像一團麻,她說的話他一個字都記不得。夏天過去了,施勒辛格一家人走了,福樓拜一家則回到魯昂,福樓拜回學校上課。他一生最重要、最持久的激情開始了。兩年後他回到特魯維爾,聽說她來過又走了。當時他十七歲。他覺得先前他心情七上八下,沒法真正愛她;如今他對她的愛截然不同;懷著男性的慾望,她不在眼前只會加深他的熱情。他返家之後,重新寫他之前著手的《狂人回憶錄》一書,敘述他愛上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年夏天的故事。


他十九歲那年,父親為慶祝他畢業,送他和一位克勞蓋醫生結伴到比利牛斯山區和科西嘉島旅行。當時他已完全長大成人。同齡人都說他宛如巨人,其實他還不到六英尺高,若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或得克薩斯州,人家會把這種身高的男人叫作嬌小的漢子;他體形瘦削,儀態優雅,黑睫毛罩著海青色的大眼睛,長長的美髮落在肩頭。當時認識他的一個女人40年後說他美如希臘神像。由科西嘉島返程的路上,兩位旅行者在馬賽停留。有一天早上福樓拜游泳回來,發現一個女人坐在旅館庭院。她很年輕,懶洋洋的媚態十分迷人,福樓拜跟她打招呼,兩人交談起來。她叫尤拉莉亞·傅科,正等著到法屬圭亞那和她的軍官丈夫會合。那天晚上福樓拜和尤拉莉亞·傅科一起度過,照他自己的說法,那夜是火辣辣的熱情之夜,美得像雪地裡的落日。他離開馬賽,從此沒見過她。這是他第一次有此類體驗,印象非常深刻。


這段插曲過後不久,他前往巴黎研究法律,不是真心想當律師,而是不得不選個職業。他在巴黎很無聊,厭煩法律書籍,也討厭大學生活,而且瞧不起其他同學,嫌他們平庸,嫌他們做作,嫌他們有小資產階級的品位。這段時期他寫了一本中篇小說,名叫《十一月》,描述他跟尤拉莉亞·傅科的短暫奇遇。但他對女主角的描述為:雙眼亮晶晶、眉毛又彎又高、上唇有泛藍的細毛、脖子又圓又白,完全像伊莉莎·施勒辛格。


他到出版商辦公室拜訪,又跟施勒辛格夫婦搭上了線。施勒辛格每星期三在他的公寓宴客,某一次他邀請福樓拜去參加。伊莉莎美麗如昔。上回她看見福樓拜的時候,他是笨手笨腳的年輕人,如今他已是懇切、熱情又英俊的男人了。沒過多久她就發現這個男人愛上了自己。他很快與他們夫妻熟絡起來,固定在星期三到他們家用餐。他們還一起做短程旅行。但福樓拜靦腆如昔,一直沒有勇氣公開他的愛情。最後他終於表白了,生怕她生氣,結果她並未生氣,只是拒絕當他的情婦。


她的事情也很令人費解。1836年福樓拜遇見她的時候,他和別人都以為她是莫里斯·施勒辛格的妻子;其實她不是。她的丈夫名叫埃米爾·朱迪亞,朱迪亞惹禍上身,施勒辛格拔刀相助,拿出足夠的鈔票讓他免於被起訴,條件是朱迪亞必須離開法國,放棄他的妻子。朱迪亞照辦了,於是施勒辛格和伊莉莎·朱迪亞同居了。當時法國還不能辦離婚,1840年朱迪亞死後他們才結婚。據說埃米爾·朱迪亞雖然不在自己身邊,後來又死了,但伊莉莎仍然愛他;也許這段舊愛加上不忍背叛收留她又跟她生下一個小孩的恩人,她才不肯順從福樓拜吧。但福樓拜很熱情,最後終於說服她在某一天來到他的公寓;他焦慮至極地等待她,長久的真情好像終於要得到報償了。但是她沒有露面。


到了1844年,又發生一件對福樓拜有重大影響的事情。某個黑漆漆的夜晚,他跟哥哥駕車探訪母親的一處產業之後回到魯昂。比他大九歲的哥哥跟父親選了相同的行業。突然,福樓拜毫無預兆地“感覺自己身上一陣發熱,失去了知覺,像掉進陷阱底部的石頭一樣摔倒在地”。他恢復知覺時,渾身是血;哥哥已把他扛進附近的人家,為他放血。他被帶到魯昂,父親再為他放血一次。他們給他服纈草和木藍,不許他抽菸、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時間,他持續發作了好幾回。每次發作後他都精疲力竭,神經系統處於狂熱緊張的狀態。這種病被人說得神秘兮兮,醫生們從各種不同的觀點加以討論。有人坦白說是癲癇症,他的朋友們就持這種看法;他的外甥女在其回憶錄中刻意不提這件事;身為醫生且曾寫過有關福樓拜重要評述的雷內·杜梅尼勒先生則認為,福樓拜得的不是癲癇症,而是所謂的“癔症性癲癇”,我想他內心深處認為承認一個傑出的作家是癲癇症患者多多少少會減低其作品的價值吧。


他發病,家人也許並不完全感到意外。據說他曾告訴莫泊桑,他十二歲那年第一次出現幻聽和幻視症狀;十九歲父親送他遠遊便是與醫生同行,既然改變場景是他父親後來採取的療法之一,很可能他已經患過神經疾病之類的。福樓拜從小覺得自己跟他接觸的人不一樣。他少年時代即有奇怪的悲觀想法,起因很可能是當時已有神秘疾病影響其神經系統。反正他現在面對了身罹可怕怪病的事實,什麼時候發病無法預料。他的生活模式必須改變。他決定放棄法律——可能是心甘情願的——而且決定永遠不結婚。


1845年他父親去世,過了兩個月,他深愛的姐姐凱洛琳生下一個女兒後也去世了。他們從小形影不離,她嫁人之前他們一直是親密的夥伴。


福樓拜醫生去世前一段時間曾在塞納河畔買了一處房地產,名叫克魯瓦塞,內有一棟兩百年曆史的精美石屋,前面有個陽臺,還有個小亭子俯視河面。福樓拜醫生的遺孀帶著兒子居斯塔夫、女兒凱洛琳生的小外孫女一起住在這裡;長子阿希爾已經結婚,繼承父志當了外科醫生,接下了魯昂的醫院業務。克魯瓦塞成了福樓拜終身的居所。他從早年開始就一直斷斷續續地寫東西,如今患病無法過大多數人的那種日子,更下定決心完全從事文學創作。他在樓下有一間很大的工作室,窗戶面對塞納河和花園。他養成了有規律的作息習慣:每天大約10點起床,看看信件和報紙,11點吃頓簡便的午餐,在陽臺上懶洋洋地斜倚或在涼亭坐著看書到1點鐘;1點開始工作,直到7點鐘才停下來吃晚餐,然後在花園散步,再回去一直工作到深夜。他不見任何人,只偶爾請一兩個朋友到他家住幾天,這樣他就可以和他們共同討論自己的作品,此外他沒有任何的娛樂活動。


但他深知要寫作必須有社會經驗,他不能完全過隱士的生活。所以他特意每年到巴黎待三四個月。後來他漸漸成名,結識了當時的不少知識分子。我猜人家佩服他卻不見得喜歡他。朋友們發現他很敏感、易怒。他受不了反駁,若是人家膽敢反駁他的意見,他發起脾氣來很嚇人,所以他們小心儘量不跟他鬧意見。他對待別人的作品頗為苛刻,跟許多作家一樣有種錯覺,總認為自己不能做的東西就是沒價值的。另一方面,若有人批評他的作品,他就會大發雷霆,說人家是嫉妒、惡意或愚蠢。這方面他跟許多傑出的作家並無不同。他受不了想靠寫作賺錢謀生或努力推銷自己作品的作家。他認為藝術家賺錢會自貶身價。那段時期他有一筆殷實的家產,當然不難堅持這種不講私利的態度。


但是一件預料中的事發生了。1846年他造訪巴黎的時候,在雕刻家帕拉迪爾的工作室結識了一位女詩人路易絲·柯萊夫人。其夫希波利特·柯萊是音樂教授,她的情人維克多·庫辛是哲學家。她屬於那種以為單憑熱情就足以取代才華的作家,此類文人在文學界並不少見;加上她容貌美麗,在文學圈遂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她有個沙龍,常有名人光臨,被人稱為“繆斯”。她把金髮梳成一縷縷長髮卷,框住圓圓的臉蛋;她的嗓音熱情、狂烈又溫柔。一個月內福樓拜變成了她的入幕之賓,當然不是取代她正式的哲學家情人;我說他變成她的入幕之賓只是某種意義上是這樣,因為他一時激動或膽怯,竟無法真正與她燕好,實在太丟臉了。


他回到克魯瓦塞,寫了一封古怪的情書給路易絲·柯萊,這是一連串情書中的第一封。路易絲愛福樓拜,但她苛求又嫉妒,他卻不會。我想我們不妨猜測:能當一個美麗又受萬眾矚目的名女人的情人,他引以為榮;但他是想象力很豐富的人,跟許多空想者一樣覺得現實遠不如期望來得美好。他發現他躲在克魯瓦塞比身在巴黎的時候更愛路易絲,還把這件事老實跟她說了。她要他去巴黎居住,他推說不能離開母親。於是她懇求他至少也要更加頻繁地來巴黎,他說他有合理的藉口才能出來。她聽了氣沖沖地說:“你是說你像小姑娘一般有人看守嗎?”她建議由她來克魯瓦塞,但他無論如何不同意她來。


她寫信說:“你的愛情不是愛。反正在你生命中不佔多少地位。”他回信說:“你想知道我愛不愛你?好,沒錯,我儘可能愛。也就是說,愛情對我而言不是人生第一重要的事,而是第二。”他真的不夠圓滑:有一回他叫路易絲·柯萊向一位住在卡延的朋友打聽他當年在馬賽一夜風流的對象尤拉莉亞·傅科境遇如何,甚至求她找人轉信給尤拉莉亞。她接受任務時有些惱火,他還很驚訝呢。他甚至離譜地告訴她自己跟中意且常光顧的妓女邂逅的經過。男人最常撒的謊就是性生活方面,我自問他是不是在吹噓他的大丈夫氣概——其實這方面他頗為欠缺。沒有人知道害他軟弱沮喪的怪病發作頻率有多高,但他經常受鎮靜劑影響,說不定他同意不常見路易絲·柯萊——別忘記他當時才二十幾歲——就是因為性慾的需要並不急迫。


這段情緣歷時九個月。1849年福樓拜跟馬克西姆·迪康動身前往近東旅遊。兩位好友探訪埃及、巴勒斯坦、敘利亞和希臘,1851年春天回到法國。福樓拜跟路易絲·柯萊恢復關係,又像以前一樣通起信來,用字愈來愈尖刻。她繼續逼他來巴黎或者讓她到克魯瓦塞,他繼續找理由不從命也不許她來;最後他在1854年寫信跟她說他不再見她。她趕到克魯瓦塞,被粗聲粗氣攆走。這是福樓拜最後一次認真的戀愛事件,箇中文學性大於生活,逢場作戲的成分大於激情。


福樓拜一生真正愛的女人只有伊莉莎·施勒辛格。她丈夫的投機以慘敗收場,施勒辛格夫婦帶小孩住在巴登。福樓拜二十年沒再見到伊莉莎。這時候兩個人都變了很多。她十分消瘦,皮膚失去柔美的光澤,頭髮也白了;他則變得臃腫,留一把大鬍鬚,戴一頂黑色帽子遮蓋禿頭。他們見面又分開。1871年莫里斯·施勒辛格去世。福樓拜單戀她三十五年,這才第一次寫情書給她:他沒照平常的習慣以“親愛的女士”開頭,倒先寫“我的舊愛,我永遠愛戀的人”。她有事必須來巴黎。他們在克魯瓦塞會面,也在巴黎會面。就大家所知,後來他們從此未再見過面。


在近東旅行途中,福樓拜腦子裡一直構思著一部小說,對他而言那是全新的出發。此書便是《包法利夫人》。他寫這本書的經過有個奇怪的說法。前往意大利途中,他在熱那亞(註釋:熱那亞(Genoa),意大利西北部的一個港灣都市。)看到了《聖安東尼的誘惑》這幅畫,深受感動,回法國之後就買了一張同題材的版畫。接著他開始閱讀一切相關的資料,等他取得所需的信息,就動筆寫出了這兩幅畫啟發他寫的書。


寫完之後,他找人請兩位最親密的朋友到克魯瓦塞來聽他朗讀。他讀了四天,每天下午讀四個小時、晚上讀四個小時。他們講好整部作品聽完才能發表意見。第四天半夜,福樓拜讀到結尾,用拳頭捶桌子說:“怎麼樣?”其中一位答道:“我們認為你該把它扔進火裡,提都別再提起。”這真是莫大的打擊。第二天,這位朋友想緩和一下緊張的氣氛,就對福樓拜說:“你何不寫歐仁·德拉瑪的故事呢?”福樓拜驚跳而起,臉孔一亮說:“是啊,為什麼不?”德拉瑪是魯昂醫院的實習醫生,他的故事家喻戶曉。他在魯昂附近的一個小鎮行醫,第一位太太是一個比他大很多歲的寡婦,她去世後他娶了附近一個年輕漂亮的農家女當繼室。此女自命不凡、揮霍成性,很快就對乏味的丈夫心生厭煩,先後找了好幾個情夫。她為自己的衣著亂花錢,結果負債累累。最後她服毒自殺。福樓拜非常忠實地寫下了這個可鄙的故事。


他開始寫《包法利夫人》時,正是三十歲盛年,還沒發表過任何作品。除了《聖安東尼的誘惑》,他早期比較重要的作品都跟個人有關;事實上是自己性愛經驗的小說化而已。如今他的目標不只要寫實,還要客觀。他決心不帶好惡或偏見地說出實情,自己不以任何方式介入敘事中。他決心寫下他必須說的事例,展現他必須刻畫的人物性格,不加自己的意見,不予譴責也不予讚美;他若同情某一個人,也絕不表現出來;如果某個角色的愚蠢害他生氣、某個角色的惡毒惹他憤怒,他也不用任何言語顯示。他就是這麼做的,難怪許多讀者覺得這部小說好像冷冰冰的,刻意打算好的、固執到底的超然,毫無溫暖人心的地方。可能是我們自己軟弱吧,我總覺得我們身為讀者,若知道作者讓我們感受的情感他自己同樣感受到了,我們會覺得獲得安慰。


不過每一位小說家企圖完全冷靜客觀、去除個人色彩都會招致失敗,福樓拜也不例外,因為要做到完全冷靜客觀是不可能的。小說家讓書中人解釋自己的意思、儘可能讓他們的行動符合個性,這一點十分可取;當作者存心要你注意女主角的魅力或歹徒的惡毒,當他說教或說些不相干的題外話,當他本人成為所敘故事中的角色,都不免會討人嫌。但這只是方法問題,某些非常好的小說家先後用過這種方法,如果此刻剛好不再流行,也不代表這個方法不好。避免這一套的作家只不過使自己的人格脫離小說表層而已;題材的選擇、人物的選擇和他描寫人物的角度無論如何還是會透露出他的人格來。


就我們所知,福樓拜是悲觀主義者。他受不了愚昧。小資產階級、平庸的人、普通人讓他看了就有氣。他全無憐憫之心,也無惻隱之念。他成人以後所過的盡是給病魔逼壓的屈辱生活,他的神經經常處於混亂狀態,他暴躁、無耐性,他是浪漫派,卻害怕自己的浪漫主義。他滿懷憤怒地投入到愛瑪·包法利的悲慘故事中,像一個人為了向生命報復,在陰溝裡打滾,只因人生未能滿足他熱愛理想的要求。他決定寫德拉瑪的故事,並未將自己的性格置於小說之外。在五百頁的小說裡,我們接觸了很多人物,除了小角色拉里韋耶醫生之外,沒有一位具有可取的地方,他們卑鄙、小氣、愚蠢、瑣碎又粗俗。許多人如此,但不是全部;很難想象一個鎮上——無論多麼小的小鎮——竟找不到一兩個通情達理、友善、肯伸出援手的人。


福樓拜的意圖是選擇一組徹底平庸的人物,想出一些必然起源於他們本性和他們環境的事件;但結果可能沒有人會對這麼乏味的人產生興趣,他必須敘述的事情也可能會冗長沉悶。他打算怎麼應付這一點,我稍後再談,我要先斟酌他的企圖究竟成功了多少。


首先我要指出,書中人刻畫得絕頂巧妙,我們心悅誠服相信其真實性。我們一見到他們,就把他們當作我們熟悉的世界裡活生生自行存在的人物,我們把他們當作跟水管工、雜貨商、醫生一樣理所當然,我們從來沒想過他們只是小說裡的角色。舉例來說,他筆下的奧麥先生跟狄更斯筆下的密考伯先生一樣古怪滑稽,法國人對他熟悉的程度不下於英國人對密考伯。我們不怎麼相信密考伯先生,卻可以相信奧麥,他有一點跟密考伯不同,他永遠維持一貫的本色。


但我實在無法相信愛瑪·包法利是一個普通農夫的女兒。她身上具有每個女人和每個男人都有的某種特質,這一點沒有錯。當人家問福樓拜包法利夫人的原型是誰,他說:“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們大家都喜歡做狂放和荒謬的白日夢,想象自己有錢、英俊、成功,是浪漫奇遇的男主角或女主角,但我們大多數人都太理智、膽小、欠缺冒險精神,不會讓白日夢嚴重影響我們的行為。愛瑪·包法利卻例外,她設法過她夢中的生活,並且她容貌美麗。書中事件也不太有福樓拜所追求的必然性。當愛瑪·包法利被第一任情人拋棄的時候,她患了腦熱病,瀕臨死亡邊緣,歷時四十三天。長久以來小說家想暫時處理掉某個人物時,總喜歡用“腦熱病”。就我瞭解這不是醫藥界所熟悉的病名。福樓拜讓她害這種病這麼嚴重,我想只是要讓她臥病很長時間,花很多錢而已。這段插曲叫人難以相信。就此而言,包法利之死也是如此:他死亡只是因為福樓拜想結束這本書了。


大家都知道,作者和出版者以《包法利夫人》為不道德作品的罪名遭到起訴,我讀過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談話。檢察官宣讀多段內容,說涉及色情;現在那些內容只會叫我們咧嘴一笑,與現代小說家給我們看的愛情動作的描寫比起來正經多了;可是我們實在不相信當時(1857年)檢察官竟會為此而大驚小怪。辯護律師辯稱這些段落都是必要的,因為包法利夫人已因行為不檢而自食惡果,所以這本小說的道德寓意很不錯。法官們接受了他的看法,被告無罪開釋。當時好像沒有人想到包法利夫人下場很慘不是因為她與人通姦,而是因為她債臺高築,無錢償還。書上說她是法國農民,她若具有法國農民的經濟本能,那她儘可一個情人接著一個情人地勾搭下去,也不會有這樣的下場。


但願讀者不要以為我故意挑剔偉大名著的小瑕疵;我要強調的是,福樓拜並未成功達到他嘗試達成的目標,因為他想做的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小說是用來展現劇情中的人物並吸引讀者興趣的一種安排,並不是真實人生的複印本。小說的對話不可能照真實人生一模一樣複製,而必須摘要出來,只寫出主要的重點,且寫得清晰簡潔,而清晰簡明正是真實人生所欠缺的。還有,事實也必須換個面貌,以便符合作者的計劃,牢牢抓住讀者的注意力。不相干的事情必須省略;重複的地方要避免——天知道,事實上,生命中可充滿了重複啊。真實人生中相隔一段時間發生的非關聯性事件,在小說中往往必須安排得很緊湊。沒有一本小說能完全免於不符或然率,其中比較常見的,讀者們已習慣了,就當作理所當然予以接納。小說家無法提供人生的忠實抄本,他為你畫一幅畫;若是寫實主義者,會盡量畫得像真實人生;你若相信他,他就成功了。


福樓拜是成功的。《包法利夫人》給人一種非常寫實的印象,我想這不僅由於他筆下的人物都極為逼真,也由於他的觀察力特別靈敏,描述每一個他要達到某個用意所不可或缺的細節都極為準確。這本書結構嚴密,有些批評家認為,愛瑪雖是中心人物,但這本書卻以包法利的少年時代和第一次婚姻的描述開始,以他的崩潰和死亡結束,算是一項失誤。我想福樓拜的意圖是要把愛瑪·包法利的故事套入她丈夫的故事之內,就像用畫框圍住一幅畫。我相信他一定是認為這樣可以圓滿結束敘事,給予它一件藝術作品的統一和諧。他的意圖若是如此,假如結束不像現在這樣匆忙、草率,這一點就會更明顯些。


書中有一個環節我沒見批評家提過,但我希望讀者注意到,那是福樓拜佈局技巧極可佩的例證。愛瑪頭幾個月的婚姻生活在一個名叫託斯特的小村莊度過;她在那邊無聊死了,但為了小說內容的平衡,這段時間必須跟其他時期用同樣的步調同樣仔細地描寫。要描寫一段煩人的時間卻不叫讀者厭煩是相當困難的,但你讀這段冗長的內容,卻興味盎然。我好奇地想知道作者是怎麼辦到的,所以又讀了一遍。我發現福樓拜敘述了一連串非常瑣碎平庸的事情,每一件都是新鮮的,沒有一件重複;因為你一直在讀新鮮的東西,所以你不會感到厭煩;但是每一件小事都很平庸、很不刺激,你對愛瑪的厭煩就有了生動甚至犀利的感受。書中對包法利夫婦離開託斯特村後落腳的永鎮描寫得極落老套,但也僅止於那一回;此外一切鄉村或城鎮的描寫都很高明,跟敘事巧妙地交織在一起。此類描寫本來就該符合搭配故事的目標,而福樓拜的描述確實達到了目的。福樓拜在劇情中介紹人物,我們遂得知他們的外表、他們的生活方式、他們在連續過程中的定位,其實我們在真實人生認識人也是通過這樣的方法。


我在前幾頁曾說過,福樓拜意識到他著手寫一部談平凡人物的小說,可能有寫成乏味劣作的危險。他決心寫出一本藝術傑作,他認為他只能以文體之美來克服題材可鄙、人物低俗所造成的困難。現在我不知道所謂天生的文體家是否存在,福樓拜絕對不是就對了;他生前未出版的早期作品似乎都顯得冗長累贅、亂用華麗辭藻,他的信件滿紙錯誤的法文,很難看出他對母語的優雅和卓越有什麼感覺。寫了《包法利夫人》這本書,他遂成為法國最偉大的文體家之一。這種事外國人就算對某一種語言很熟悉,也無法準確判斷,比較精微的地方几乎一定會為他所忽略,譯成別種文字後原著的音韻、貼切性、節奏感都會失去大半。但我還是認為值得告訴讀者福樓拜志在什麼、如何著手達到目標,因為從他的理論和常規可以學到不少對任何國家的作家都很有用的東西。


布封(註釋:布封(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作家,著有《自然史》。)曾說過:“要寫得好必須先好好感覺、好好思考以及好好說話。”福樓拜非常贊同,他認為,說一件事沒有兩種方式,只有一種,遣詞用字必須跟思緒相符合,就如手套合手一般。他的願望是寫出合乎邏輯、精確、敏捷又富變化的文章,像詩一樣有節奏、洪亮、富音樂性,卻又不失散文的特點。只要能用來產生美的效果,他準備使用日常生活的字句,必要時用粗話亦無妨。


這一切都值得讚歎,容我們說一句,他有時候講究過頭了。他說:“當我發現某一用語音韻不和諧或者有重複,我就知道自己忍不住又犯錯了。”他不准許自己在同一頁上兩次使用同一個詞。這似乎很荒謬:那個詞若是在每個地方都恰當,就該予以使用,換成同義詞或迂迴的說法可能就會詞不達意。他小心翼翼不讓自己被節奏感所困,煞費苦心地對之進行調整變化。他特別擅長結合字句和聲音給人創造一種快速或呆滯、沒精打采或緊湊強烈的效果,事實上這就是他想要表達的狀態。就算我夠清楚,這邊也沒有足夠的篇幅來進一步詳述福樓拜文風的特質,但我想再說幾句,他是如何成為現在這樣一位大師的。


首先他工作勤奮。開始寫一本書之前,他會勤讀每一份他能找到的相關資料,成篇累牘地記下筆記。寫作時他先大略草擬他想說的東西,然後照他擬的大綱著手詳細闡述、刪節、重寫,不得到他要的效果絕不罷休。寫完了他就來到外面的陽臺上大聲朗讀剛才寫的東西,並深信,那些文句若聽起來不悅耳,或因形式而不易說出口,就一定有什麼不對勁。如果是那樣,他就會拿回去重新寫,直到他滿意為止。他在一封信裡曾說:“整個禮拜一和禮拜二都花在搜尋兩行字上。”這當然不是說他兩天只寫兩行,他可能寫了十頁或十二頁;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他花了一大堆工夫只成功寫出兩行如他所願一般完美的句子。難怪《包法利夫人》花了他五十五個月才大功告成。


我沒有多少話可說了。《包法利夫人》之後他寫了《薩朗波》一書,一般公認是失敗的作品。然後他又改寫了《情感教育》——那原是他多年前寫的小說,他不太滿意,因此改寫,內容仍是描寫他對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感情。很多法國批評家認為這是他的代表作。由於許多片斷談到今天外國人不可能感興趣的東西,外國人一定覺得很難讀完。在這之後,他第三度寫《聖安東尼的誘惑》。說也奇怪,這麼偉大的作家能闡發以供撰述的點子竟這麼稀少。他顯然甘於再三處理青年時代執著的題材:彷彿要等他以明確的形式把它寫下來,才能把自己的靈魂從重壓下解放出來。


時間過得很快,他的外甥女凱洛琳結婚了,他和母親孤零零度日。後來他母親也去世了。1870年法國戰敗後,他的外甥女婿陷入財務困境。福樓拜為了不讓他破產,把所有財產移交給他,自己只留下了捨不得離開的舊宅。他只要手頭寬裕,總對錢看得很輕。可是他因無私的舉動而變得拮据窘困時,十年來幾乎沒再犯的怪病又因擔憂而發作了。每次他在巴黎外出用餐,莫泊桑總會去接他,完事再送他安全返家。他談戀愛大體上不太如意,好在他有幾個熱心、忠貞又重感情的朋友。後為他們大多一個個相繼死亡,他晚年很寂寞。他很少離開克魯瓦塞,他抽菸抽得很兇,暴飲暴食,不注意身體。


他最後出版的作品是三部短篇小說合成一冊的集子。當時他正著手寫一部書名為《布法與白居榭》的長篇小說,決定以此斷然嘲弄人類的愚蠢。他跟平常一樣周詳,讀了一千五百本書,以求得他認為必要的資料。內容要分為兩冊,他快要寫到第一冊結尾了。1880年5月8日早晨,女傭11點走進圖書室給他送午餐,發現他躺在長沙發上喃喃地說些聽不清楚的話。她趕緊跑去找醫生,但醫生也無能為力了,居斯塔夫·福樓拜不到一個小時就與世長辭了。


一年後,他的老朋友馬克西姆·迪康在巴登避暑。有一天,他外出打獵,來到伊萊諾精神病院附近。大門敞開著,讓病患每天一次例行散步,病患兩個兩個一排走出來。其中有一位向他鞠躬,原來是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個福樓拜長期愛戀卻沒有結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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