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多個樓盤發出順延交房告知書?


全國有幾個城市裡,由於疫情影響借款人收入的原因,有銀行表示據規定申請延期還款業務。但據山西晚報記者瞭解,目前太原無此政策。疫情未影響到銀行按揭貸款,非特殊原因,例如支援抗疫醫護人員有特殊情況可以延緩還款時間等。銀行業人士表示,除非銀行有特別告知,否則買房人不能據此斷供或延遲還款。

此外,購房者還需要注意的是,疫情發展對工程進度是否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是開發商免責的重要依據。疫情與開發商對合同的遲延履行不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如果是在疫情開始之前,樓盤的施工工程已告完成,實際上疫情對於該樓盤的工程進度並無影響,開發商便不能主張以疫情作為其延期交付的免責事由。

延期收房業主更需細緻驗房

在經過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交房後,不免有業主急於收房。此時業主應該加強對驗房環節的重視。要關注施工進展,注意房屋質量問題。因疫情導致工期延期後,個別開發商也想盡快交工,與承包商制定趕工方案,如趕工方案未兼顧質量,可能將埋下房屋質量問題隱患。

開發商的交房更應嚴格遵守規範,而不僅侷限於交鑰匙、允許業主裝修。專業人士表示,業主收房更要仔細。需要開發商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等。

為了趕工期,商品房交房最大的隱患在於建築及裝修質量。業主收房後,如擔心房屋質量問題,可以請專業驗房師驗房,看牆體是否空鼓,是否有明顯裂縫,是否有明顯不垂直的現象。在裝修前,需要打壓水、電、暖管道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水。水、電、煤氣表讀數是否歸零。如果出現上述的任一問題,要登記在案,及時讓開發商整改。

房屋的各個部位、部件,尤其是精裝修房屋,各配套設備都有嚴格的合格標準和保修期,這些都要在合同中體現,均應參照相關行業規範或標準執行。業主在收房驗收完成之前不要急於簽收,確保房子主體結構、重要部位質量不存在問題再簽收。

需要注意的是,業主在房屋交付書上簽字同意收房,等於認同房屋質量合格,再遇到重大質量問題,維權則較為被動。而細小的裝修瑕疵問題,品牌房企的物業、客服會負責免費維修。

“不可抗力”交房延期有合

理範圍

雖然各家開發商都通知了業主商品房存在延期交房的風險,但延期期限卻未明確。太原艾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源,接受山西晚報記者採訪時稱,新冠肺炎疫情確實為不可抗力,但是交房延期期限也非無限延長。

根據《民法總則》第180條、《合同法》第117條,新冠肺炎疫情可以定性為“不可抗力”,且開發商可以此為由根據實際情況主張免除違約責任。這裡的違約責任包括因疫情影響停工、工人因防疫規定無法返工、以及交通不暢造成建築材料缺乏等各類影響。

但同時,“不可抗力”延期也有條件限制,合同雙方需結合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時間、疫情發生的時間、逾期交房的各種原因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田律師表示,在具體期限的界定上,開發商順延交付商品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不可抗力”持續的時間。具體時間可以參考地方政府啟動和解除公共衛生緊急響應的時間。因工地停工、驗收順延、管網接入等竣工交房進程僅被耽擱一個月,但開發商卻延遲交房半年或更長時間,這就不合理。

也有部分業主表示,“我們至今未收到開發商的延期交房通知。這種情況下,延期交房開發商也是免責的嗎?”山西晚報記者獲悉,如果開發企業未提供疫情影響的證明同時未及時通知購房者,這種情況不免責,且需要承擔過錯責任。

因為《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的通知與證明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業主如果沒有收到任何一種告知,則保留追究開發商部分責任的權利。

還有一種情況,則是業主在疫情後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需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告知不可抗力因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在延期交房時不得以不可抗力為由免責。疫情之後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疫情之後購買的現房,開發商完全瞭解疫情對工程節點的影響,沒有理由在交房時按不可抗力因素免責。

在採訪中,多位項目負責人表示,雖然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交房延期在所難免,但施工週期拉長、延期交房,對房企的資金佔用和項目週轉影響大。

所以,只要有條件,房企定會盡快復工復產,提早交房。山西晚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太原不少規模較大的新建項目均已有序展開復工,最終是否會延期交付還得看各家房企接下來推動的工程進度。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房企不願在延期交房告知書中寫明延期時間,主要是目前還無法確定疫情期間會出現哪些影響工期進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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