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發行可分離式可轉債

近期個別熱門可轉債單日振幅較高,沒有漲跌停板的可轉債事實上造成了信息不對稱,同時構成了嚴重的風險隱患,本欄建議允許可轉債拆分為認股權證和企業債,讓投資者更加理性看待可轉債的真實價值。

現在的可轉債,熱度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投資者買入可轉債的目的不再是規避投資風險,希望在股市下跌的時候能夠通過其債券屬性避免損失,而是把可轉債當成認股權證進行交易。以新萊轉債為例,截至3月18日收盤,新萊應材股價19.1元,新萊轉債收盤報174元,按照最新轉股價11.18元計算,其轉股價值為19.45元,與其股價基本一致,這說明在股價連續漲停之後,其可轉債的價格必將會迴歸合理。一般來說,凡是可轉債價格達到130元之上時,其可轉債價格和股價就應該同步波動,兩者已經沒有什麼差別。

但是在A股市場上,兩者卻出現了顯著的差別,在兩種情況下尤其明顯,一是在可轉債新上市的時候,哪怕公司正股股價遠遠低於轉股價格,其上市價格一般也不會低於110元,這一方面體現出投資者對於可轉債的追捧,另一方面也表明投資者對於股價未來給出了較高的隱含波動率。

第二種情況就是在正股股價出現漲停板的時候,由於投資者預期股價在第一天漲停後第二天還會漲停,所以此時投資者開始大量買入漲停股票對應的可轉債,最終使得可轉債的漲幅遠遠高於正股股價漲幅,其中的關鍵就是股票有漲停板限制,而可轉債沒有。

所以本欄說,這兩種情況下,都有可能讓投資者失去理性,錯誤判斷可轉債的真實價值。在本欄看來,可能的解決辦法有三個:一是讓可轉債也服從漲跌停板的制約,這樣雖然能夠避免可轉債漲幅超過正股,但依然不能解決第一個問題,而且與國際成熟股市沒有漲跌停板的做法漸行漸遠。二是允許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創設對應可轉債並允許他們即時賣出,這樣就能在股價漲停的時候平抑可轉債的高價,但這樣做事實上可能引發新的問題,歷史上的創設權證也讓投資者感到頭疼不已。

本欄認為第三種方案,發行可分離式可轉債最為可行,即投資者在認購到可轉債之後,獲得的不一定是一份可轉債,也可以是一份認股權證加上一張面值100元的企業債。一般來說,企業債的價格還是相對穩定的,波動的只是認股權證的價格,此時投資者就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持有的認股權證隱含波動率是多少,現在的價格是高估還是低估,上市初期和正股漲停時都能作出相對理性的判斷。

事實上,金融衍生品的規則就是讓交易品種的功能儘可能單一,然後允許投資者使用很多單一功能的衍生品進行投資組合,以達到承擔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規避不想承擔的風險,獲得自己選中的那部分收益。因此,可轉債如果能夠分離成債券和認股權證,投資者將能更簡單地看清它的價值本質。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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