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為何失敗

王安石是幸運的,因為他遇到了宋神宗,欣賞他,信任他,給了他很大的發揮空間。甚至為了他,不惜壓制蘇軾、歐陽修、司馬光等一代名士。

但他又是無奈的,他苦心制定的變法之策阻力重重,始終難以有效推行,最後失去神宗的信任,而徹底失敗。雖然對其力圖革新、富國強兵的理想和努力應予以肯定,但失敗就是失敗,最終還是浪費了一個使北宋轉弱為強的好機會。

之所以說是好機會,首先是因為宋神宗實在是個好皇帝。在仁宗時,王安石不受賞識,因此沒有發揮的空間。但宋神宗對他卻非常欣賞,而且看得到社會的問題,有改革強國的決心,剛登帝位就給王安石委以重任,對王安石言聽計從。而且宋神宗是個仁君,體恤民生,不施暴政,不會給大臣以很大的壓力,王安石可以放手施為。其次是仁宗時期的慶曆新政雖然失敗,但多少有些正面影響,對官員腐化有一定抑制,對社會矛盾有一定調和,起碼使社會問題沒有嚴重到無法挽回的餘地,加上與西夏、遼達成和議,雖然是屈辱的議和,但邊境總算是可以安寧一陣了,可以安心變法改革。司法光、蘇軾等人反對王安石也是出於路線之爭,並不是出於權利私慾。只要變法真的取得了實效,那麼得到他們的支持也不是不可能。

在歷史上,這樣的機會是很多有志有識之士夢寐以求卻始終不可得的,包括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光緒帝會受到很大掣肘,但宋神宗卻要好得多。當然光緒和宋神宗所處的社會環境不同,戊戌變法的深度不是王安石變法可比的。但終究是一個很大很難得的發揮才幹救國強國的機會,沒能成功實在可惜。

那麼王安石的變法為什麼會失敗?是必然還是偶然?

在我看來,王安石變法中的一些具體舉措,如青苗法、募役法、保甲法、市易法等都是很先進高明的措施。事實上保甲法、市易法放到現在都不落後。真若能推行下去,是一定能起到富民強國的效果的。至於這些措施中存在的一些瑕疵,完全可以在實施中給予彌補、修正或完善。不能因為這些瑕疵就否定了這些措施的先進性。

但王安石變法確實存在先天不足,這種先天不足導致其各項措施無論有多先進,都不可能真正有效貫徹下去,甚至會被扭曲或胡亂執行,失敗是必然的。原因如下:

王安石變法雖然比仁宗時范仲淹的慶曆新政更深入更高明一些,但都沒有觸及問題的根本,都只是貴族階層主導下依靠貴族們實施的。而貴族們是不可能真的把自己掌握主導下的資源分發出去的,對資源的重新整合起不到多大作用,改變不了資源財富向貴族階層集中的大趨勢,對底層百姓的利益影響不大,對北宋的經濟基礎沒有起到加固的作用,自然也調和不了階級的對立。

換一種說法就是,他的變法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法制支撐,更多取決於官員的個人素質。而宋時的官僚文化已經非常發達,官場的汙染效果是很多人難以抗拒的,所以官員的個人素質根本達不到變法的需求,他們最先考慮的必然是本人或本家族的利益,卻不用冒多大的風險。這就象,你讓老鼠去負責糧食分發,它真的能一直做到克己奉公嗎?因此,從長遠來看,其失敗是必然的。但遺憾的是,從短期來看,他的變法也沒有起到多大效果,而這應該是能夠做到的。

有些學者認為王安石是法家人物,其實他是典型的儒家做法。法家學者把法放在第一位,用法來創造一個相對公平規範的社會環境,保證各項政策真的能落實下去,並以此調和社會矛盾,獲取民心和凝聚力,在此基礎上再施策尋求富強。但王安石的各項變法措施沒有在這方面下功夫,因此只能是緣木求魚,水中撈月。

韓非作為法家的傑出代表,他把法家思想提高到一個至高點,提出“法、術、勢”的強國之策。而法是第一位的,這是根本。否則,術與勢根本沒有立足之地。韓非法家思想的先進已由秦始皇驗證,能以一滅六,並且全部吞下已證明秦始皇的英明,而他是韓非子的第一擁泵。在他看過韓非子的著作後,說:“能與此人同遊,雖死無恨”。至於秦至二世而亡,那是很多種因素導致,不能怪於法家。

而王安石的變法顯然只是在“術、勢”上做文章,因此,不管其“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有多先進,最終都因“人”的問題而難以深入,甚至被扭曲,出現很多負面作用,由此自然得不到正派人士和底層百姓的支持。即使宋神宗一直支持他,即使司法光、蘇軾等人不反對他,失敗也是難免的。

法制是一切的基礎,沒有了這個基礎,即使所有人每天都大唱仁義禮孝廉,社會還是會陷入混亂,很多好的決策也根本推行不下去,貧富差距會進一步擴大,社會矛盾會越來越尖銳,直到發生激烈對抗。

大家也許看出來我對法家思想的推崇,沒錯,歷史多次證明法家思想能快速使國家強大。雖然法家思想只在秦漢和唐朝得到表現的機會,雖然它也存在一些剛極易折的問題,但要想強大,惟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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