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基於愛鑽牛角尖的性子,我看待一款保險產品的好壞角度,從來都不是簡單的橫向對比,更多是類似從解剖的角度,縱向挖掘產品的構成結構,各分支的定價原理,價值權重。


早期有寫過如:《人一生重疾發生率為72%的算法》,《極致壽險定價模型》,《極致重疾險定價模型》,《從底層邏輯分析高性價比重疾險的組合形態》這類從業餘角度探討精算邏輯的文章。


近來,市場出現了幾款有“保障前期重疾保額額外增加一定比例”責任的重疾險,比如康惠保2020版,超級瑪麗2020Max,達爾文2號等。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那麼,這種拓展責任成本要多少錢?這個創新的拓展責任到底有沒有意義?今天我打算詳細分析一下這個形態。


相對而言,這個根據概率形成拓展責任的成本並不難算,咱們廢話不多說,開始吧。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為了方便計算這種拓展定期增額的形態實際成本大約是多少,且鑑於目前主流的定期重疾險保障期是至70週歲;


重疾保額需求重點為30歲至50歲這段期間,我取其中間值,以保單在50歲前保額增加50%這個假設條件來測試。


以保監會發布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後面簡稱“重疾表”)中的25病種經驗發生率為預定發生率,


假設預定利率為4%,預定費用率為0,具體算法這裡就不展開了,以前寫過,直接給出結論: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以男性,保障終身,20年交為例,“1萬保額”列為常規保額為1萬的重疾險各年齡的年交保費,


“50歲前1.5萬保額”列為假設50歲前保額為1.5倍,50歲後恢復常規1萬保額的重疾險的各年齡年繳保費。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對比兩種形態的保費差異,可以看出,在20歲至40歲不同投保年齡,保障終身角度,50歲前保額+50%對應的成本提高在6.1%-10%之間,30歲投保,保費漲幅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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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男性,保障至70歲,20年交為例,“1萬保額”列為常規保額為1萬的重疾險各年齡的年交保費,


“50歲前1.5萬保額”列為假設50歲前保額為1.5倍,50歲後恢復常規1萬保額的重疾險的各年齡年繳保費。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對比兩種形態的保費差異,可以看出,在20歲至40歲不同投保年齡,保障至70歲角度,50歲前保額+50%對應的成本提高在10.6%-16%之間,30歲保費漲幅為14.2%。


以上為我通過“重疾表”推算出來的假如50歲前保額+50%的保費成本漲幅。


如果將這個數據套入當下覆蓋身故責任+輕症中症+豁免的主流重疾險中,這個拓展責任成本的漲幅大約還要減半。


另外,當下的主流基本還是前十年保額+30%或者是50%這類,所以實際成本更低。


結論就是:


在常規的主流重疾險中加入這個增額拓展責任,平均成本漲幅在10%以內,也就是保費支出只要增加約10%,就可以使50歲前保額增加50%。


這筆買賣看起來是非常划算的,為什麼會這樣呢?


原因就在重疾發生概率的分佈趨勢,以保監會發布的“重疾險”來看,男女一生各十年期間的累計重疾發生率走勢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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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在50歲以前重疾的累計發生率都相對而言較低,從50歲開始到80歲這個區間重疾的累計發生率呈大幅比例增加,在80歲之後累計發病率增幅開始放緩。


稍加整理,我們可以得出各年齡段之間的累計重疾發生率,可以更直觀的反映這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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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40-49歲的累計重疾發生率為4.43%,而50-59歲的累計重疾發生率為11.69%,對於成本的拉高看可想而知。


由此可以看明白,為什麼50歲前保額增加50%那麼便宜,同樣可以理解為什麼保障至70歲對比保障終身會便宜那麼多。


弄明白這種拓展責任的成本之後,我們來繼續分析它的作用如何?要弄明白其中的邏輯,我需要先簡單科普一下重疾險的真實作用。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首先,我們需要先設身處地的思考一個問題,假如我們發生了重疾,會對我們經濟上帶來怎麼樣的影響?我相信大部分人會想得到。


第一個方面:最直接的影響就是看病要花的錢,重疾這種大病要花的錢一般都不少,光是這個方面就已經足夠壓垮很多家庭了,這就是大額醫療費用開支的風險。


第二個方面:就是間接的影響了,很多大病的治療只是第一步,治癒後元氣大傷,為使身體儘量恢復,還有一段時間的護理和調養時間,這個期間短則一兩年,長則三五年。


在這個治療和調養的期間,自己是沒辦法繼續工作創造收入的,是要花錢的,假如自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則不僅僅自己要花錢,家庭其他成員同樣也在等你的錢,這就是失去創收能力的風險。


由這兩個方面切入,重疾險的作用分為“醫療費用儲備”和“規避失能風險”這兩塊,在不同年齡層,這兩塊發揮作用的佔比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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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風險的影響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是完全不同的,在剛組建家庭的階段影響最大。


在這個階段,雖然家庭的收入開始慢慢穩定增加,但家庭同樣將要面臨房屋貸款,撫養子女的費用,贍養父母,維持日常生活開支等一系列長達幾十年的開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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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收入開始增加,但更高的支出也隨之而來,家庭是沒有多少結餘的,這個階段的風險承受能力極弱,即使是看病不用花錢,其他高額的負債,現金流也完全承受不起收入的中斷。


在這個階段,規避失能風險是重疾險最大的作用,且需要的保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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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時間推移,孩子長大,房貸還完,我們的儲蓄也越來越多,對應主動收入在總資產中的佔比越來越小,被動收入的增加,使失能風險的影響也會隨之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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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儲備實際上是醫療險的範疇,合理的保險規劃前提下,疾病的治療開支有醫保和商業醫療險覆蓋,並不會對家庭造成非常大的經濟打擊。


這個前提是做好完善的家庭保險規劃,但以目前來看,大部分家庭都並沒有做好家庭的風險管理和規劃。


另外,除了醫保外,商業醫療險目前還不能做到長期保證續保,在未來,我們存在商業醫療險有可能沒辦法繼續買的風險,而且,絕大部分人並沒有很好的儲蓄和理財方式。


配置重疾險在這個階段的作用就是提前做好大病醫療的費用儲備,從這個角度來看,需要覆蓋的額度主要為醫保報銷後的自費部分和後期調養護理部分,需要的額度就遠不及失能風險那麼高了。


所以,對於重疾險的保額,我們有前中期高,後期低的需求,這就是基於生命週期最重疾險額度分配的考量,重疾險保額需求和主動型收入曲線的趨勢是一致的。


這也是我一直強調關於重疾險真實作用的觀點,市場上少有其他從業者從這個角度去分析和科普保險配置的思路,姑且算是我個人的主觀思路吧,但這種思路合不合理,相信你們自有判斷。


所以從性價比角度,對於一般家庭,之前我推薦的重疾險組合是以較高保額保障至70歲的定期消費型重疾險+較低保額保障終身的純重疾險組合的形式,


這樣既能在30歲左右最需要保額的階段擁有較高的保額,又能壓低保費的支出。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但這也是基於產品可選的妥協結果,市場上的重疾險,當下大部分只有保障至70歲這個選擇,極少有更短的保障期可以選;


如果主流的重疾險保障期都可以選擇至60歲,至50歲,我更想要的是在這其中再加入定期保障至50歲的保障期。


因為雖然70歲是重疾發病率高峰的分水嶺,選擇保障至70歲的期限,已經比保障終身便宜了很多,


但前面說到的這一切的經濟壓力,分水嶺大部分都是在50歲,不管是房屋貸款,還是孩子養大了,不同於70歲的發病率節點,50歲是家庭責任的節點


而且,50歲前的重疾發生率並不高,所以,如果是保障至50歲的重疾險,保額的成本也將更低,如果可以選擇保障至50歲,才是真正的將錢花在刀刃上,真正的最高性價比。


無奈市場上這種保障期限的產品極少,但現在這類設計“50歲前保額+50%”的形態,則同樣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關於“50歲前額外+50%保額”的重疾險拓展形態分析


從生命週期理論角度而言,結合保險配置的核心思路是“

低概率高損失”,這類形態的拓展保障理念切合風險轉移的核心思路,是我非常認可的,和減額壽險的概念是類似的。


從消費者角度而言,這類形態意義重大;從保險公司角度,這樣的設計,成本也不會提高太多,對產品增加的吸引力而言,是划算的。


我期望,後面這個責任會類似輕中症一樣,成為重疾險的主流形態。


這才是保險規劃最有意思的地方,科學的規劃從來都不是靠話術,而是根據切實的理論依據,配置出近乎兩全其美的方案。


另外,在寫完這篇文章的時候,看到通知說達爾文2號馬上就要下架了,嗯,挺正常的,百年人壽作為中型保險公司,都因為這類高性價比產品把償付能力弄得那麼難看,其他那些小的新公司,哪裡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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