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面對市面上品類繁多的保險產品,很多人在選擇的時候,都會感到困惑,不知不覺,發現產品的各種附加功能都有需要,然而價格上每增加一項附加功能,都會有一定的提升,到底要不要買單?

每一款保險產品在開發的時候一定是從某種程度上迎合了市場的需求,並沒有一個普適的保險是能夠滿足所有人需求的,作為消費者在選擇保險產品時始終要記得不忘初心。保險首先作為一種風險轉移和控制的工具,保障是第一位的,保障做足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財務規劃,預算範圍內也是可以考慮儲蓄類,理財型的產品。

火眼金睛系列會深扒每一種保險產品,真實客觀地去還原保險產品的功能屬性和條款細節,幫你脫掉保險產品的外衣看保險,相信學習完了之後,你一定能挑一款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了。

今天先來說說重大疾病保險,本文將會從下面這幾個方面去講解:

1、重大疾病保險起源?

2、重大疾病中的疾病都有哪些?

3、重大疾病保險的分類?

4、重大疾病保險都包含哪些產品責任?

5、教你抓住重點看產品保障責任?

6、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標準?

7、教你抓住重點看條款?

8、給家裡不同的人買重疾險側重點是什麼?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1重大疾病保險的起源

重大疾病保險最初萌芽於南非。一位叫Dr. Marius Barnard(馬裡優斯.巴納德)的心臟外科醫生髮現,雖然他盡力實施手術,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但是病人及家屬在經濟上卻備愛煎熬。許多家庭承擔了大量的債務而無力償還,最終因為沉重的醫療費用生不如死;僥倖維繫的家庭,也無法維持以往的生活品質,陷入貧困。 罹患重疾的病人,即使康復後,在社會上競爭力也大大下降,很難保有之前的工作崗位和收入,而且,由於精神及生活上巨大的壓力、焦慮,他們 又會舊病復發,且無力治癒。

Dr. Marius BArnard深刻地意識到:醫療手段挽救得了一個人的生理生命,卻挽救不了一個家庭的經濟生命。他相信需要有一種新的保險產品來保障這些在罹患重大疾病後進行治療的人。他說:“人們需要保險的原因不僅是因為人們將會死亡,更是因為人們要活下去。” 在他的發起下,1983年,世界上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險應運而生。 它的出現提供了投保人在患病後經濟上的保障。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重溫上面這個熟悉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出,從重疾險的設計初衷來看,必須是發生嚴重的疾病,且會在較長時間內影響到患者工作和家庭生活,一般至少要3-5年,而且此類疾病一般都會有高額的治療費用,一般預計在幾十萬的開銷,這樣的事件發生對於普通的家庭來說是滅頂之災。

重大疾病保險金,除了和醫療險相互補充,彌補醫療費報銷上的一些空缺之外,更重要的是在為病患者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讓患者在病患之後仍然能夠體面生活,家庭也能繼續維持運轉

當你仔細去看重大疾病條款的時候,可能會覺得理賠條款非常苛刻,其實只有從源頭端把不符合重大疾病的對象篩除掉,才能控制理賠發生率,讓一般經濟條件的家庭能夠平攤儘可能少的保費,最終保障到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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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疾病中的疾病都有哪

2007年出臺的重大疾病保險定義和使用規範,規定了重大疾病保險必須包含的25種疾病,這25種疾病是統一規範的,其中前6種重大疾病必須一模一樣,後19種重大疾病會有部分產品只在理賠時間上細微的差異(比如有些產品雙目失明在0-3歲免責)。除此外的重疾和輕症,每一家保險公司在產品和定義上都會不太相同。

3重大疾病保險的分類

目前的重大疾病保險主要包括返還型重疾(有兩全責任),帶壽險責任的重疾純重疾險,這個分法不唯一,只是進行簡單的區分。我們舉例結合下圖來理解一下: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重疾險的分類(分法不唯一)

舉例:

A先生,30歲,每年交6000年,交20年,保額50萬,保障到終身

假定A於50歲時候身患保單規定的重疾險,那麼賠保額50萬,且保單終止。

1)假定保單期限內沒有罹患重疾,若身故賠償保單剩餘的現金價值/保費

。——消費型純重疾險

2)假定保單期限內沒有罹患重疾,若身故賠償保額50萬。——帶身故責任的重疾

3)假定保單期限內沒有罹患重疾,活到70歲的時候,額外領取一份祝壽金,75歲身故/重疾,依然賠保額。——附加兩全的重疾(所謂的生也賠死也賠)

上面舉例的保障期限由終身改成80歲,則就是一款定期型重疾險,定期是相對於終身來說的,目前定期型產品的形態有一年期,30年期,至70歲,至80歲等等。

通常一年期重疾險是自然費率,自然費率的特點是前期便宜,後期會越來越貴,一年期重疾險買一年是一年,缺點是年齡越大保費會越貴,並有停售的風險,停售後不能續保。

非一年期重疾險都是均衡費率,就是說每年交的錢是一樣的,前期費用看起來會比一年期要貴很多,但是可以保證在合同期內穩定地得到重疾賠付。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總結:

1)價格上:一年期重疾險

2)買哪種:看需求,看資金。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一年期重疾險:適合和長期重疾做一個搭配,短期內做個高保額。

定期型標準重疾:性價比最高,但是往往只有一定的期限,即使可以買到80歲,那麼80歲以後呢?他更適合經濟上相對不太寬裕的家庭。也可以與終身重疾險搭配使用。

終身型標準重疾險:保障到終身,沒有額外的附加。預算合適的話非常推薦購買。

帶壽險責任的重疾:重疾身故都是賠保額,相當於附加壽險責任,身故也可以給家裡人一筆錢,體現了壽險的愛和責任,更適合給家庭經濟支柱購買。

附加兩全的重疾:羊毛出在羊身上,多加的返還都是多交的錢增值。適合理財能力較差,希望通過強制儲蓄的方式在一定的年齡領到一筆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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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疾病保險都包含哪些產品責任

一個重大疾病保險一般至少有以下二個基本產品責任

1、重疾賠付保額,身故賠現金價值/保額

2、有輕症,且輕症額外賠付,不佔用主險保額

部分產品還會附加以下責任內容

1、有中症賠付功能:中症簡單來說就是介於輕症和重疾之間一種疾病

2、重疾/輕症/中症多次賠付

3、具有被保險人輕症/中症豁免保費:被保險人輕症/中症,未交的保費可以免除

4、可以附加投保人輕症/中症/重疾豁免保費:投保人發生輕症/中症/重疾,未交保費可以免除

5、減保:保單生效一定的年限後,可以申請減保,減保後可以將對應的減保部分剩餘現金價值領出來

6、年金轉換功能:規定到一定年齡現金價值可以轉換成年金保險,重疾險保險責任終止

7、疾病終末期保險金:病患狀態,依現有醫療技術無法緩解,根據臨床醫學經驗判斷被保險人存活期低於六個月就可提前拿到身故賠償。相當於臨終前的人文關懷

8、保單質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可憑保單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質押貸款

9、附加兩全的重疾險:可以在一定的年齡領取祝壽金,重疾保單繼續有效

以上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責任,除了二個基本內容,其它的保障責任,有些是需要加費才能有的,有些只是保險公司為吸引客戶增加的產品特色功能。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5抓住重點對比產品保障責任

你可能已經迫不及待要買一份重疾險,然而,產品種類繁多,哪些產品責任是自己需要的,你可能還不太清楚,那麼讓我們來看一下這些主要會影響到產品費率的產品責任都有哪些,看哪些是適合自己的呢?

✎ :輕症怎麼看?

輕症特別關注以下幾種高發輕症是否有涵蓋,尤其是與高發的6種重疾想對應的,如下標紅的輕症:

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輕度腦中風,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微創冠狀動脈搭橋,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單側腎臟切除,較小面積Ⅲ度燒傷

✎ :中症要不要?

中症在國內是這兩年新興起的概念,簡單點說就是病症嚴重程度是介於輕症和重疾之間的一種病情。目前輕症賠20-30%,中症賠付50%,重疾賠付100%。中症的提出,從某種程度上填補了輕症和重疾之間的空缺,對於某些差一點點就是重疾的病症可以得到中症相對較高(50%)的賠付。

輕症和中症的附加一改了以往對於重疾險保死不保生的觀點,很明顯是保障責任的增強,當然費率上也會有相應的提升。中症到底要不要買,關鍵還是看資金和自己的規劃,

✎ :病種越多越好?

市面上的重疾險重疾病種多數在50-100種,輕症30-50種,中症20多種。根據慕尼黑再保險的統計數據,6類重大疾病集中了90%以上的理賠,25種常見重大疾病佔據理賠總數的95%以上。那麼不管重疾病種是50-100種,多出來的幾十種的總的發生概率相對教小。同樣的價格可以選擇病種較多的,相反為了多出來的病種需要多付相應的保費,就要自己掂量掂量是否合適了。

✎ :單次還是多次 ?分組不分組 ?

多次賠付:重疾/輕症/中症多次賠付是相對於重疾/輕症/中症單次賠付而言的,言下之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可多次進行重疾/輕症/中症賠付。部分產品重疾賠付可以達到5次之多,輕症/中症的額外賠付也可以達到3次之多。

間隔期:一般前後兩次重疾賠付之間都會有一定的間隔期,短的有180天,最長的也有5年時間。輕症/中症前後兩次賠付也有時間間隔,一般為90天。不同的產品間隔期不同。很顯然間隔期越短越好。

分組不分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有些會將所有重疾分成幾組,每次重疾賠付需要是發生不同組內的重疾病種,也就是說,如果前後兩次重疾是發生在同一組內的疾病,那麼也是不能得到賠償的,這就是所謂的多次重疾分組賠付。不分組是相對於分組而言的,也就是說只要兩次重疾病種不是同一種,都可以得到賠付。顯然不分組重疾優勢更大一些。

多次賠付有沒有必要?

根據再保公司的數據,第一次罹患重疾後,發生第二次重疾的概率是20%左右,根據國家癌症中心腫瘤辦公司的數據來看,癌症目前的五年生存率可以達到30%。趨勢上看,未來隨著醫療條件的提升,重疾的治癒率應該會越來越高。從以上數據來看,多次賠付有一定的必要性。

多次賠付也很好地解決了單次賠付重疾賠付後,合同終止,因重疾史無法再次購買其他新的重疾產品的問題。對於想要一個比較完善的保障方案的人來說不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分組還是不分組?

不分組產品的優勢非常明顯,但是價格也會高一些。選擇分組還是不分組,還是要量力而行。如果只能選擇分組的產品,那麼癌症單列一組的產品,以及6種高發重疾分散在不同組別的產品才是首選。因為癌症和6種高發重疾的發生概率要遠大於其它病種。

癌症單列一組,其它幾種高發疾病分佈在其它組示意:

火眼金睛挑保險之一:重疾險

天安健康源尊享分組情況

✎ :保額怎麼選 ?

重疾險的保額最好是預估到3-5年的失能收入損失補償,還要考慮到一定時間內通脹的因素,並結合家庭負債情況一起來看。

✎ :保費豁免要不要 ?

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一般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加一個的,有些性價比相對比較高的產品沒有保費豁免功能也不用太過糾結。

✎ :兩全附加有必要嗎?

兩全附加功能可以說是一個純粹的儲蓄產品的性質。但從收益率上來說,收益率一般都是不會很高的,但經濟上沒有其它的理財途徑,想投入一筆錢做專款專用的話也是無可厚非,還是那句,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6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標準

重疾險的理賠標準有必要單拿出來講一下,是因為關於重疾險的理賠標準,很多人以為只要看病種的名稱一致,就覺得需要理賠,但其實理賠有一定的條件,有疾病狀態限制,甚至有天數限制,沒有達到條款的額要求,一樣是不能賠的。這樣的理賠標準看上去並不完美。

25種必保高發重疾的理賠條件三種類型:確診即賠,實施約定手術可賠,達到疾病約定狀態可賠。

我們分別舉例說明:

1)確診即賠:如惡性腫瘤,只要有病理診斷確認就可以賠。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 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他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 腫瘤範疇。

2)實施約定手術可賠 :重大器官移植術,只有實施異體移植手術才可以賠。

重大器官 移植術或 造血幹細 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 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 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3)達到疾病約定狀態可賠:腦中風後遺症需要確認180天,且要求達到身體部分功能喪失的狀態才可賠。

腦中風後 遺症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 功能障礙。 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 180 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 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 以上。

7抓住重點看條款

弄清楚想要買的產品保障責任,再去看條款,還需要看一下以下幾個內容,主要包括現金價值,免除責任,影響保單生效的4個期。因為這幾點都會影響到你的保單權益,所以在購買的時候也是需要一一確認的。

現金價值:簡單來說就是你退保的時候能拿回來的錢

責任免除:什麼情況下即使保單出險,保險責任也不生效。多數免除責任大同小異:

被保險人因下列第 1-7 項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因 下列第 2-10 項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輕症疾病、中症疾病、達到疾 病終末期階段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 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3.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4.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詳見釋義);

5.酒後駕駛(詳見釋義)、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詳見釋義)或駕駛無有效行 駛證(詳見釋義)的機動車(詳見釋義);

6.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8.故意自傷;

9.遺傳性疾病(詳見釋義) ,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詳見釋義);

1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詳見釋義)。

猶豫期:保險公司根據給予用戶的一個期限一般為10天左右,保單生效後的10天內,客戶退保,沒有任何損失。

等待期:為了防止逆選擇,簽訂合同後設置一定時長的等待期,等待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不賠付。

寬限期:一些買年繳費的長期險客戶在次年未能及時續保,保險公司設置了60天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交齊保費,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止期:過了寬限期,仍未交齊保費,那麼該保單進入為期兩年的中止期,也就是說保單失效,保單失效期間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在這兩年內隨時可以交清保費,恢復保單效力。

8給家裡不同的人買重疾險側重點是什麼

老年人買重疾險,50多歲的老人買重疾保費相對比較貴,保額買不了很高,看起來貌似不太合適,但是反過來看,老年人已經是疾病高發期,出險的概率很高,經濟上有餘力還是可以買一份,如果身體條件尚可的話,可以買10-20年的定期重疾險,身體條件不允許的話,可以退而求其次考慮買防癌險。

青年人

買重疾險,剛進入社會的青年人,一般收入不高,結餘不多,可以先買一份定期重疾險,保障到70歲,為自己對社會和家庭貢獻最大的年齡段做充足的保障。

中年人買重疾險,中年人一般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然而,上有老下有小,自己不能有半點閃失,此時可以給自己買一個保障相對比較全面的重疾險,預算不足的話,可以終身+定期搭配的方式,把自己貢獻最大的時期的保額做足夠。

孩子買重疾險,經濟預算一般的話,可以考慮做高保額,買30年定期重疾險,對於兒童高發的特定重疾有保額增強作用的產品也是優先考慮的,等孩子長大一點再慢慢補充。當然經濟上有餘力的話,多次賠付的終身重疾險也是非常推薦的,小孩子身體健康,年保費較低,可以撬動更高的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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