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內部人員
能低價買到房
卻在收取他人手續費後
玩起人間蒸發
......
接下來
一起以低價買房為名的
詐騙他人財物的案件
為您揭曉“內部人員”
低價購房的詐騙套路
案情速遞
西安的劉先生近期有買房的打算,經人介紹認識了“開發商的內部人員”郝某。郝某自稱可以安排劉先生在不搖號的情況下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買到某小區的房子。
信以為真的劉先生經多次溝通後給郝某的銀行卡轉賬36735元用於辦事。之後郝某一直推脫劉先生說事情正在辦理中。
然而不久後,劉先生卻發現自己想購買的房屋已經被賣出,遂打電話質問郝某,眼見事情敗露,郝某答應給劉先生退錢。
在收到6735元后,劉先生卻再也無法聯繫到郝某。之後,劉先生報警。
經查,郝某對自己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郝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批捕。
本案中
犯罪嫌疑人郝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
什麼是詐騙罪?
詐騙罪: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平安西鹹溫馨提示
消費者在購房時,一定要到正規樓盤通過開發商購買,簽訂合同;或者通過正規的中介機構,查驗相關資質證件,確認真正產權人,注意多方核實購房信息,如果不慎被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追回房款,最大程度的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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