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招待費牽出的“詐騙”案

一笔招待费牵出的“诈骗”案

湖南祁東縣的李良毛,在申報“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時因涉嫌虛假申報,拿到手的錢被公安局追回了。 (南方週末記者 柴會群/圖)

(本文首發於2019年4月11日《南方週末》)

在寫有“招待國家審計署領導”字樣的相關憑證被銷燬之後,審計署長沙特派辦領導宣佈,對祁東縣淘汰獎金實行審計延伸,範圍從上級規定的2011年的項目延伸到歷年全部項目,同時審計內容從政府的資金髮放延伸到申報資料的真實性等方面。

10年前,受益於一項中央財政補貼政策,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二十多個老闆因為關停自己的企業而得到一筆數額不菲的獎金。然而沒過多久,這筆錢卻成為一筆“閻王債”,讓他們由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一夜之間淪為“詐騙犯”。

一直到2018年,他們才意外得知,自己命運的轉折與當年的一次“審計風波”直接相關。而由這次風波引發的連鎖反應,也讓祁東縣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遭受“滅頂之災”——除了多人被雙規、免職之外,該局原局長被判刑,一名副局長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墜樓身亡。

虛報材料多拿補貼順利通過四級審核

事情要從2012年底一次審計說起。根據一份落款單位為祁東縣經信局的彙報材料,2012年12月,接到審計署駐長沙特派員辦公室發至湖南各地州市的一份文件後,衡陽市要求對全市各縣財政發放的2011年“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進行專項審計。

2013年1月,審計署駐長辦環資處副處長何正祥帶一名工作人員前往衡陽下轄的祁東縣,進行了為期5天的例行審計,主要是看“淘汰獎金”是否給企業發放到位。

這原本是一項常規例行審計。“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以下簡稱“淘汰獎金”)始於2007年的一項中央財政補貼政策,為了鼓勵地方政府和企業主動淘汰落後產能,財政部撥出專項資金,給予企業相應補貼。根據中央文件,企業享受這項政策,需經縣裡申報、市裡初審、省裡審核,再報財政部終審,前後要經10個環節。

“(審核專家)要看現場,拆了(設備)才給錢。”原祁東縣造紙廠法定代表人李良毛對南方週末記者說。李有兩個廠先後被縣政府列入申報名單,共拿到310萬餘元淘汰獎金。後來因為涉嫌虛假申報,兩筆錢均被縣公安局追回。

李良毛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當時企業所得到的淘汰獎金數額跟產能掛鉤,比如造紙廠,每1000噸產能得35萬元淘汰獎金。為了多拿錢,有的企業就會盡量多申報。後來,上面設置了門檻,規定造紙廠要5000噸以上產能才有資格申報,結果有不達標的企業也申報為5000噸。

不過,即便有大量企業虛報,審計署駐長辦對祁東縣的初次審計結論仍然是“合格”。

時隔6年,何正祥回顧那次審計時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因為地方想多爭取點資金,經常會“以小報大”,“這個在全國都比較普遍”,作為審計署駐長辦環資處工作人員,他們主要看廠子關掉沒有、對環境有沒有影響,至於產能,審計人員很難認定,所以就以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核定後層層上報的數字為準。

但是,審計署也接到針對祁東縣人民政府的舉報,指其非法“調控”資金。所謂“調控”資金,其實是縣政府截留淘汰獎金的另一種說法,即政府職能部門與申報企業約定,淘汰獎金下來後,企業需要將其中的23%交給政府,政府用這筆錢用來補償那些同樣也應“淘汰”但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汙染企業。此外,企業還需要給縣經信局一筆兩三萬元的“工作經費”。

為了防止企業主拿到錢後變卦,祁東縣對每筆淘汰獎金分兩筆發放,每次發一半。第一次發了之後,企業主只有在交了“調控資金”和“工作經費”之後,才能從縣財政局拿到另一筆錢。

回頭看,發現12萬元招待費

被舉報在申報淘汰獎金時有問題的還有永州祁陽,這是祁東的鄰縣。接到舉報之後,審計署駐長辦兵分兩路,一組由投資處處長曾崇榮帶隊,對祁陽進行審計。一組由審計署駐長辦另一領導帶隊,對祁東進行“審計回頭看”。

祁東縣的“麻煩”出現在“回頭看”即將結束之時。彙報材料顯示,經過4天時間看賬,審計署駐長辦帶隊領導認為祁東沒有多大問題,走之前招呼說曾崇榮從祁陽過去,就本次“回頭看”交換意見,沒什麼大的事,他們準備撤隊。

2013年3月1日上午,曾崇榮帶領3名工作人員從祁陽趕到祁東,祁東縣經信局將有關情況報告了主管領導,並反饋說縣裡領導中午會陪同,地點安排在一家排檔吃土菜。結果一直等到下午2:00才吃飯,相關領導也沒露面。後來瞭解到,縣領導缺席主要是因為那天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財政預算工作。

彙報材料稱,吃午飯時“氣氛十分凝重”,審計工作人員舉了親身經歷的兩個例子,一個是某縣虛報母豬生產獎勵資金,因細節問題,導致該縣常務副縣長等官員被處分或免職,另一個是審查某縣移民搬遷項目資金時,其拆遷辦主任配合不夠,被他們審計出經濟問題,進了牢房。“晚上,我縣工作人員去賓館送煙和水果都被拒絕了。”彙報材料中如此寫道。

2019年4月6日,曾崇榮在電話中否認了祁東因“接待不周”才出事的說法,直斥此說為“胡說八道”:“我們都是自己住、自己吃。”

針對材料中提及的祁東方面曾試圖給審計人員送禮的說法,曾崇榮的回應是:“怎麼會收他們的呢?就不能收,我們的紀律很嚴的。”

此事雖然時隔多年,但曾崇榮還記得一個細節,時任祁東縣常務副縣長劉興中曾到長沙向他們解釋過,意思說他是剛到祁東工作,淘汰落後產能的工作不是他分管。

按彙報材料中的說法,這次“回頭看”,審計署駐長辦的5名工作人員花一週時間查了祁東縣財政局和經信局的賬。

結果,審計組在經信局的財務憑證裡,發現了一張寫有“招待國家審計署領導”字樣的票據,這顯然指的是招待第一撥審計人員的費用,金額高達12萬多元。

對於這筆記在自己頭上的12萬元賬單,負責第一次審計的何正祥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不可能”,“我們兩個人在這裡就待了兩三天時間,吃飯能吃多少?”

彙報材料中稱,發現這筆賬單後,審計署駐長辦工作人員當即用手機拍照併發給審計署駐長辦領導,後者立即召開了緊急會議,並找何正祥談話,責令其立即赴祁東改正。

曾參與接待審計署駐長辦審計組的祁東縣某局官員王偉(化名)對何處長的遭遇十分同情。據其介紹,何正祥因為在前番審計中的過失,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後來賦閒在家,仕途由此終結。

“組織怎麼處理,我都認了。”何正祥對南方週末記者說,這個事情後來“變味了”,而現在他也不好說得太多。

“何處長走後,審計組領導批評我們的做法嚴重損害審計署駐長辦的形象,責成我們立即改正錯誤,並要求當場銷燬寫有‘招待國家審計署領導’字樣的相關憑證(在財政局大會議室,我們將憑證撕粉碎還不行,要求用打火機燒成灰,他們將整個過程用手機錄像,發給了領導)。”彙報材料中如此寫道。

曾崇榮對南方週末記者確認,那次審計時確實發現了一筆掛在審計署領導頭上的12萬元招待費賬目,後來單位曾派調查組去祁東調查,查明是祁東縣經信局“想借這個契機把一些不好處理的賬處理了”。“我們沒有認這個錢,讓他們把賬調掉,跟他們說如果是給人家花的錢,就按正規的渠道去報,不要打我們的牌子。”

至於那12萬元招待費的真正用途,曾崇榮說他們並沒去查。據一位知情人士的說法,這筆賬是因為原來的經信局局長周新民在競選縣政協副主席時,花了單位很多錢,實在沒法報銷了,就以招待審計署領導的名義報賬。“人家審計署吃飯就三千塊錢,加上住宿費一千多塊錢,一共四千多塊錢,他寫了個12.8萬。”該知情人士說。

後來,周新民落馬,其在參選祁東縣政協副主席時用公款給相關領導“包紅包”的做法被查實,周新民因此被法院以貪汙罪判刑一年六個月。

周新民向南方週末記者承認,當時確實曾給縣領導包過紅包,原因是自己競選縣政協副主席時要跟另外兩個參選人“PK”,“後來我選上了,我們(經信局黨委)書記說這不僅是對你個人的肯定,也是對我們局工作的肯定,要給縣領導們表示一下。”

周新民強調,給領導包紅包是經過局黨委書記和主管財政的副局長一起研究過了的。按他的說法,這筆錢最後主管工業的副縣長給報了,並沒有花局裡的錢。法院將這筆錢定性為貪汙,他表示不服。他認為,自己的問題屬於違紀,他將為此申訴。

至於縣經信局那筆記在審計署領導身上的12萬元的賬單,周新民表示“不知道”。

審計延伸

據彙報材料,在寫有“招待國家審計署領導”字樣的相關憑證被銷燬之後,審計署駐長辦領導宣佈,對祁東縣淘汰獎金實行審計延伸,範圍從上級規定的2011年的項目延伸到歷年全部項目,時間跨度從2007年到2012年。同時審計內容從政府的資金髮放延伸到企業的資金使用、申報企業的合法性、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與可行性等。

延伸審計過程中,審計署調閱了所有企業的申報資料,去電力、工商、稅務、環保等核實情況,“尋找突破口”。

李良毛的申報資料中確實有一部分不真實,他說,自己是讓會計按縣裡提供的“模板”做的,當時還受到了上級表揚。因為有成功申報經驗,李良毛的會計還幫另外幾個企業老闆做資料,每做一個,老闆給會計發3000元的“加班費”。

彙報材料中寫道,通過一個多月的“內查外調”,審計工作組的初步結論為祁東所有35家企業的申報材料全部不合格,涉嫌套取國家專項資金。“僅從申報資料上找漏洞,全盤否定了我縣的淘汰落後產能。”

後來,被認定不合格的企業確定為24家,涉嫌問題資金3300萬元。對於祁東涉案企業主的行為如何定性,當時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是詐騙,一種認為是虛假申報。“通過討論分析,審計組認為企業鑽了政策的空子,政府也知道這一行為,還調控了部分資金,最後就事論事定性為‘虛假申報’。”

二次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署駐長辦以《審計要情》形式將祁陽和祁東兩縣的審計情況捆綁報送國務院、財政部和中紀委。

2013年6月,祁東縣紀委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以“追贓挽損”為主要內容開展立案調查,絕大部分淘汰獎金都被追回。有可靠消息源透露,由於一直沒有結案,這筆資金至今仍“暫存”於祁東縣紀委,而為了便於辦案,紀委還從中撥付了100萬元給祁東縣公安局。

據李良毛介紹,他那天是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後去的公安局,之前他已經聽說有老闆因為詐騙淘汰獎金被抓的消息。但他並不害怕,“我這個廠是真的,我怕什麼?”

結果“一去就出不來了”,他在看守所關了57天,直到交出第一筆30萬元的淘汰獎金之後才辦了取保候審出來。之後又分若干次將到手的淘汰獎金全部退回,才沒有被起訴到法院。其他企業老闆的情況也是類似,他們幾乎全因為涉嫌詐騙罪被祁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聞風跑掉的則被網上追逃。

一個叫張喜雨的老闆因為沒有退錢而獲刑,另一個叫唐三元的造紙廠老闆,只退了一半,同樣獲刑,但刑期比張喜雨還長。

再發酵

隨著大部分淘汰獎金被追回,縣政府出臺整改措施,以及部分領導被縣紀委誡勉談話,此次“審計風波”於2013年底暫告一段落。

然而到了2015年,此事再度發酵、升級。據一位當地政界人士介紹,當時的背景是,湖南省委巡視組到祁東後發現數起涉及縣級領導的案件線索,其中就包括縣經信局前局長、時任縣政協副主席周新民。

2015年4月22日,祁東縣經信局出納徐志軍被“雙規”,按彙報材料中的說法,他之所以被審查是因為被《審計要情》點了名。

一個月後,2015年5月21日,周新民被衡陽市紀委“雙規”。據周新民介紹,紀委最初找他就是了解淘汰獎金的事情。“查來查去,我確實(在這件事上)沒有問題。”周新民說,“第一,老闆的錢我一分錢沒收,第二,確實有這個廠,都拍了照片的。”

至於申報的企業合格就合格,產能有多大就多大,應該給多少錢,周新民認為都是上面審核過的,“怎麼責怪到我縣裡來了?”

周新民被雙規後不久,祁東縣經信局副局長彭瑛也被市紀委叫到衡陽協助調查。2015年6月22日早晨七點多,彭瑛接受紀委調查期間墜樓身亡。

“彭瑛是為了我(而死)。”周新民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彭瑛在經信局並不分管淘汰獎金。周新民解釋,沒淘汰獎金這個事,紀委就不會叫他去,如果不叫他去,也就不會叫彭瑛去,彭瑛也就不會死。

在彭瑛墜亡之前三天,李良毛也曾到衡陽紀委接受過調查,後者主要是想了解申報淘汰獎金的過程中是否有幹部受賄,並告知他過幾天再去一趟。結果再去時,對方連連擺手,“說不要來了不要來了!”

知情人士透露,包括主要領導在內,衡陽市紀委共有8人因為彭瑛墜亡受到處分,並和祁東縣紀委共向彭瑛家屬賠償110餘萬元。

至於已經被雙規的周新民,衡陽市紀委坐實了他參選縣政協副主席時給縣領導送紅包的事,周新民也因此獲刑。

隨著彭瑛墜亡、周新民被判刑,以及多位幹部受處分,再次發酵的祁東“審計風波”告一段落。然而,包括李良毛在內的部分民營企業主,卻又開始討要被追繳的淘汰獎金。

在李良毛看來,他的造紙廠和水泥廠均真實存在,符合申報淘汰獎金的相關政策,即使存在虛報產能,也不應全部收繳。

而據祁東政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縣紀委當時追繳淘汰獎金時,初衷是先把錢收上來,然後再根據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該扣的扣,該發的發。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後來因為一系列的人事變動,再也沒有人願意管這樁事情。

李良毛則試圖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被關押過57天,並經過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李良毛於是申請國家賠償,獲賠一萬四千餘元。

拿到國家賠償之後,李良毛信心大增,又繼續討要淘汰獎金。在此過程中,祁東縣公安局2018年底再次以涉嫌詐騙罪為由,將他移送至祁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9年4月3日上午,面對南方週末記者,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蔡藝坦陳,檢察機關在如何處理李良毛等人的案子上面臨難題。

蔡藝說,李良毛等人的案子,公安機關2013年立案以後,一直沒有撤案,檢察機關也沒有提起公訴,就一直“擺在那個地方”,將來怎麼結案還不清楚。又由於是紀委督辦,辦輕了紀委要追責,辦重了於法來講不公平。

就公安機關對李良毛等人所定的“詐騙罪”,蔡藝也提出了質疑。他認為如果追究企業主的詐騙罪,那牽扯其中的幹部就涉嫌職務犯罪。此外,由於是政府組織安排的申報,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也參與了造假,所以同樣難逃干係,“政府定什麼罪呢?政府也是詐騙嗎?”

對於追繳回的淘汰獎金,蔡藝說,等到結案之後,將一分不少地全部退給國家。只是,這起案子究竟何時能結案,蔡藝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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