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一男子微信撿漂流瓶遭“美女”詐騙

忻州一男子微信捡漂流瓶遭“美女”诈骗

忻州網訊 微信基本每個人都會使用,但其中藏著很多坑,忻州定襄的陳某玩微信“漂流瓶”時,就讓他體驗了一把從希望到失望的過程。

案情回放:2018年10月28日,被告人王某以微信名叫“冬日-簡單平淡的生活”的微信號,通過微信漂流瓶添加微信名叫“冬日戀歌”的被害人陳某,之後在微信聊天過程中,被告人王某以“王雪”的虛假身份,以各種理由多次騙取被害人陳某共計4109.42元,並向被害人陳某提供一張郵政儲蓄銀行卡,之後將被害人陳某刪除。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因犯危險駕駛罪於2018年7月23日被河南省獲嘉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定襄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人陳某損失。

法官寄語:微信已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各式陷阱也層出不窮。不法分子通過微信發佈虛假貸款信息、虛假物流信息,致使被害人上當受騙。或以婚戀交友為幌子,利用微信“搖一搖”、“附近的人”、“漂流瓶”等功能結識被害人。微信詐騙屢屢得逞,主要原因在於此類犯罪的隱蔽性較強。另外,此類犯罪成本低廉、區域跨度大,不法分子無論在哪一個角落,只要註冊一個微信賬號,只要互加微信好友、或是進入某一微信群,即可實施詐騙行為。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網友,網絡很便利,防騙需認真。微信有陌生人通過漂流瓶加好友首先要提高警覺,一定先核實對方的身份信息;若聊天中涉及錢財,一定要謹慎,牢記“三不原則”:不輕信對方、不透漏個人信息、不隨意轉賬;如遇緊急情況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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