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1141年岳飛被秦檜等人害死後,岳飛的家人結局如何?

張溢解密


(南宋《中興四將圖》局部,左起第二位為岳飛)

先糾正一下,岳飛被害,時間不在1141年,而在1142年。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農曆臘月二十九,除夕當晚,岳飛被殺。按農曆,那天是1141年的年尾;可是按照公曆,當時已經是1142年1月27號了。

我們讀歷史,將古代的年號紀年和干支紀年轉換成現在的公元紀年時,千萬不要直接把紹興十年當成是1140年,將紹興十一年當成是1141年,因為農曆年和公曆年並不完全疊合,每當到了農曆年的臘月甚至更早的月份,已經是公曆年的下一年了。

下面再說岳飛家屬的結局。

岳飛有五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長子岳雲、次子嶽雷、三子嶽霖、四子嶽震、五子嶽霆。女兒名叫“安娘”,並不是傳說中抱著銀瓶投井而死的那位“銀瓶”小姐。

按宋朝女孩子取名慣例,“娘”是父母對女兒的愛稱,例如蘇東坡的姐姐乳名“八娘”,黃庭堅的女兒乳名“睦娘”,文天祥則為幾個女兒分別取名“安娘”、“奉娘”、“定娘”……岳飛的女兒名叫“安娘”,正符合宋朝習慣。


岳飛入獄時,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也一同被捕,後來三人同時遇害。按《宋史·岳雲傳》記載,岳雲其實不是岳飛的親生兒子,而是在軍中收養的義子。這孩子十二歲從軍,天賦異稟,力大無窮,兩把大鐵錘舞動如飛,在岳飛帳下立下赫赫戰功。

(岳雲是岳飛的義子,一說在北宋未亡時由岳飛前妻所生)

岳飛和岳雲被殺時,二兒子嶽雷十六歲,三兒子嶽霖十二歲,四兒子嶽震七歲,五兒子嶽霆三歲。宋高宗下旨:“岳飛、張憲家屬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故此嶽雷、嶽震、嶽霖、嶽霆等人與母親李氏一起被流放到嶺南地區,在那裡受到地方官的監視,可以務農,不許為官,不許私逃,不許與岳飛部將和門生故舊來往。

一起流放嶺南的岳飛家屬,還有以下人員:

岳雲的妻子鞏氏、長子嶽甫(時年四歲)、次子嶽申(時年一歲)、女兒嶽大娘(時年三歲)。

嶽雷的妻子溫氏、女兒嶽二孃(時年兩歲)。

這些家屬在嶺南居住了整整二十年,其中嶽霖、嶽震、嶽霆也都在嶺南成了家,生了孩子。

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農曆七月十三,已經親政多年的宋孝宗下旨為岳飛平反:

飛起自行伍,不踰數年,位至將相,而能事上以忠,御眾有法,屢立功效,不自矜誇,餘烈遺風,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於飛。雖坐事已歿,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聖意,追復原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這道旨意的意思是說,岳飛從小兵出身,很快出將入相,是因為他軍紀嚴明,屢立戰功,現在湖北一帶的老百姓還在懷念他。雖然他死在獄中,太上皇(指宋高宗)還是很欣賞他的,所以朕體察太上皇的聖意,恢復他原來的官職,將他的遺骨予以厚葬,並派人尋訪他的後代,讓他們做官。

1162年十一月初三,宋孝宗得知岳飛的妻子李氏和幾個兒子、兒媳、孫子、孫女都在嶺南,又一次下旨:

詔故追復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岳飛妻前楚國夫人李氏,特與復楚國夫人;男前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雲,追復舊官;前忠訓郎、合門祗候雷,追復舊官職。

岳飛遇害前,妻子李氏曾封楚國夫人,兒子嶽雷曾封忠訓郎,如今恢復他們的封號和官銜。

順便再補充一下,岳飛遇害前,母親姚氏(就是傳說中在岳飛背上刺字的那個老太太)早已去世,安葬在江西廬山。

從1163年到1167年,岳飛的家屬陸續從嶺南搬回來,去江西九江居住。因為九江是岳飛在世時安家落戶的地方,是岳家的老根據地。他們搬回九江時,發現原先的田地和房產大多被別人佔據,於是向朝廷反映這件事情,在韓世忠的兒子韓彥直的幫助下,他們拿回了所有不動產。


開周說宋


怎麼說呢,歷經坎坷終平反吧。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個回答主要根據的是岳珂編寫的《金佗粹編》的記載。部分答案內容因為其他史料的記載可能有爭議。


岳飛有兩個妻子,第一任妻子劉氏,給他生下了岳雲和嶽雷。不過岳飛在抗金的時候,託她照顧母親,可是劉氏卻兩次改嫁,最後嫁給了韓世忠的手下。所以岳飛功成名就之後,也沒有理他,就給她送了些錢。


第二任妻子李娃,給他生下了嶽霖、嶽震、嶽靄(後來平反的時候,宋孝宗給他改名嶽霆)。岳飛被冤殺以後,李娃也被流放到嶺南。平反之後才和三個兒子北歸,葬於江州(也就是今天的九江)。


岳飛被冤殺,岳雲被斬首鬧市。岳飛的家人都被送往了嶺南,包括李娃,岳雲的妻子鞏氏和岳雲的孩子嶽甫、嶽大娘、嶽申,嶽雷(16歲)和其妻子溫氏、其女嶽二孃,嶽霖(那年12歲),嶽震七歲,嶽靄三歲,女兒嶽安娘。


根據部分文獻記載,岳飛一家在嶺南的生活是十分困苦的。被流放到嶺南以後,全家都被監視生活在土室內,估計就是以前鄉下的土房子。兄弟兩人的床相對,大小隻夠容身,飲食也全部要聽監視的人吩咐。其中,岳飛的二兒子嶽雷,他在監獄裡陪伴父親度過了最後的歲月,跟隨全家流放來到嶺南之後,沒有熬過這20年的苦難歲月。


19年後,宋高宗對岳飛一家下旨,解除了他們一家的禁令。第二年,宋孝宗上臺,為岳飛平反。這一年,李娃應該62歲,嶽霖已經32歲,嶽震28歲,嶽靄24歲。作為補償,宋庭“將嶽霖復右承事郎,嶽震和嶽靄補保義郎”。而岳飛的孫子,只有嶽霖的長子嶽琛,原因一,嶽震和嶽靄的孩子都還小,原因二,很可能他們的身份特殊,都還沒有娶親,岳飛和嶽雷的女兒也很可能沒出嫁。


根據記載,岳飛的孩子裡,嶽霖的官當的最大,當到了朝請大夫(從六品),贈太中大夫(從四品),有資格修傳。嶽震官居朝奉大夫,其實職差遣至路一級監司。只有嶽靄仍然是武官,不過只有正八品。


岳飛的女兒嶽安娘,嫁給了高祚。有記載表明,岳飛還有個女兒叫嶽銀瓶,但是《金佗稡編》沒有半點記載,所以不予採信。畢竟,寫這本書的人,是嶽霖的兒子岳珂。


這裡我想重點說一下岳珂,可以說,當今對岳飛的研究,幾乎繞不開他所編寫的《金佗稡編》、《金佗續編》。在岳飛孫子一輩裡,官最大的是嶽甫,當到了吏部尚書。但是對岳氏家族影響最大的,還是岳珂。


岳飛蒙冤之後,很多資料都被人為抹去(你懂的)。在岳飛平反之後,嶽霖開始廣泛收集父親的遺事、資料。就是在此基礎上,岳珂修編了《鄂國金佗稡編》以及《鄂國金佗續編》。有意思的是,岳珂撰《鄂國金佗續編》的那年,正好是端平入洛,金國滅亡的那一年。岳珂還寫有《宋少保嶽鄂王行實編年》,這幾本書,都是研究岳飛的重要史料。


要知道,岳珂寫這幾本書的目的,就是為岳飛辨冤。書裡輯有高宗御札、朝廷命令、公牘、札子,岳飛表奏、戰報、詩文,作者和時人所述岳飛事蹟與軼事等。有關岳飛功績及其冤獄昭雪情況,都有詳細記載。唯一的問題就是,這些書的傾向性太明顯。在採用資料時要注意辨析。(畢竟是孫子寫爺爺,能不說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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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這個答案看的人會很少,如果有同好的話,歡迎指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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