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晉陽之戰探微:晉出公究竟出奔於何年?智瑤有沒有主持過分贓?

當歷史進入春秋戰國分野的關鍵階段,晉國公室地位的衰落已經不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了。正因為所受到的關注越來越少,史料的記載也難免會錯漏百出,以至於當我們回看這段歷史的時候,竟然發現就連晉出公的生卒年歲都成了不解之謎。

晉出公出奔年歲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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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中對於晉出公在位時間有很多種不同的記載,其中人們最常提到的說法是出自於《史記·晉世家》:

出公十七年,知伯與趙、韓、魏共分範、中行地以為邑。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反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故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為晉君,是為哀公。

出公十七年是公元前458年,這一年智瑤夥同三卿瓜分了範氏、中行氏的土地,引發出公不滿,因而欲聯結齊、魯討伐四卿。未成想四卿先下手為強,將出公趕出了國境,以至於堂堂晉君身死異鄉,使得晉出公成了有晉建國以來死相最難看的一任國君。出公死後,四卿擁立昭公的曾孫驕為君,是為哀公。

《晉世家》並沒有明確說明出公去世的時間,只是在下文中指出:

哀公四年,趙襄子、韓康子、魏桓子共殺知伯,盡並其地。

三晉瓜分智氏邑的時間是在公元前453年,以此倒推哀公元年是在前456年,也即出公是在出奔的次年,也即前457年去世,在位時間一共十八年,這個時間與《六國年表》的記載是相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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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同樣是在《史記》裡,《趙世家》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晉出公十七年,簡子卒,太子毋恤代立,是為襄子。

趙襄子元年,越圍吳。襄子降喪食,使楚隆問吳王。

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範、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

據以上的敘述,趙無恤於出公十七年即位,按照逾年改元的習慣,趙襄子元年便是出公十八年,也即前457年。襄子四年,四卿瓜分範氏、中行氏故地,致使出公奔齊而亡,以此推算,晉出公在位的時間至少有二十一年。

若是以這種方式計算,整段歷史的時間線都會出現很大的擾動,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晉陽之戰的整個進程都要推後四年,也就是說戰爭爆發的時間要推到前451年,這與我們通常的認知顯然是不符的。

當然了,趙家人素來善於篡改歷史,有關趙無恤即位時間的推斷後文會提及,這裡我們只需要記住出公在位的時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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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述記載不同的還有《竹書紀年》(古本),其中提到:

二十二年,趙襄子、韓康子、魏桓子共殺智伯盡並其地。

二十三年,出公奔楚,乃立昭公之孫,是為敬公。

《竹書紀年》的記載與《史記》有兩個重大差異:

其一是出公出奔是在晉陽之戰結束、三晉瓜分智氏邑之後,其目的地是楚國而非齊國,在位時間一共二十三年;

其二是繼出公之後即位的是昭公之孫(而非曾孫)敬公(原為懿公,因晉朝避司馬懿之名諱而改為敬公),其中並無哀公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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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瑤主持瓜分範、中行氏邑,其事確實否?

在不同的史料中,關於出公在位時間有很多不同的版本,這裡我就採用最為常見的三種來分析。這其中,有兩種說認為出公之死是在晉陽之戰之前,只有《竹書紀年》採用了戰後出奔的說法。

而歷史上有關晉陽之戰的敘述,大都是建立在出公十七年(前458年)出奔、十八年去世的基礎之上的,若是這個時間被顛覆了,那麼整個晉陽之戰的過程都必須要改寫。因此釐清出公出奔的真實時間,對於理解晉陽之戰的前因後果至關重要。

好在前人已經為我們做了不少的工作,如錢穆、楊寬等學者均認可古本《竹書紀年》的記載,而對《史記》中的記載存有懷疑態度,在這裡我們無需再重複驗證。

不過需要一提的是,無論是支持哪種觀點,學者們對於發生在晉出公十七年的事件——也即四卿瓜分範氏、中行氏土地的敘述——大都深信不疑,然而筆者對此卻持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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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最大的疑點在於,晉國曆史上發生過數次劇烈衝突,每次衝突過後,失敗者留下的封邑便很快會落入他人之手。比如據《左傳·成公八年》載:

晉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於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徵。六月,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於公宮。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下宮之役後不久,晉景公將趙氏封邑賞給了祁奚,後因韓厥的勸諫才收回成命。從轉封趙氏邑到重封趙氏孤兒,整個過程前後相距不足一年,可見晉人在處理趙氏封邑問題上是何等雷厲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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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在欒氏滅族之後,關於欒氏土地的瓜分也很快就展開了,據《左傳·昭公三年》載:

初,州縣,欒豹之邑也。及欒氏亡,範宣子、趙文子、韓宣子皆欲之。文子曰:“溫,吾縣也。”二宣子曰:“自郤稱以別,三傳矣。晉之別縣不唯州,誰獲治之?”

欒氏滅族發生在晉平公八年(前550年),而範宣子去世的時間則是在平公十年(前548年)前後,這也就意味著,欒氏敗亡還不到兩年,有關戰後土地分配的事宜便已經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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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趙文子為了宣示自己領有州縣的合法性,以州縣曾隸屬於溫縣為由,提出“溫,吾縣也。”——而這裡的溫縣,早年又是郤至的封邑。郤氏滅族發生在晉厲公七年(前574年),兩者時間差不過二十餘年,溫縣便已經落入了趙氏之手,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六卿對郤氏土地的分割恐怕早已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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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都是在君主權威未完全衰落的時候,六卿便已經如此明目張膽,等到君主權威完全讓位於六卿,會發生什麼情形可想而知。據《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秋,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司馬彌牟為鄔大夫,賈辛為祁大夫,司馬烏為平陵大夫,魏戊為梗陽大夫,知徐吾為塗水大夫,韓固為馬首大夫,孟丙為盂大夫,樂霄為銅鞮大夫,趙朝為平陽大夫,僚安為楊氏大夫。

晉頃公十二年(前514年),祁氏、羊舌氏受智躒陷害,被先後滅族。僅僅一兩個月後,其封邑便被劃分為十個縣,由六卿瓜分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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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的事例可以看到,這些掌握了實權的政客們對於土地的渴求素來是急不可耐的。一個家族一旦退出了歷史舞臺,其餘家族便會像餓狼撲食一般,在極短的時間內將他們龐大的資產撕裂分割、瓜分殆盡。

然而奇怪的是,範氏、中行氏之亂結束後,情形卻有些不同。這場戰爭結束的時間是在晉定公二十二年(前490年),而私分土地的時間卻是在晉出公十七年(前458年),前後時間相差三十餘年。

在這三十多年間,四卿放著大片的土地不要,都唱起了溫良恭儉讓,演起了君明臣賢、父慈子孝,將兩家的資產全部上繳給了公室——這也太不符合他們的一貫風格了。

古代的很多學者實際上早就意識到了這個疑點,但他們並不打算改變傳統的敘事方式,因此在著書之時便有意忽略(亦或者縮短)這個時間差,以便讓整個故事變得更加合理。

晉陽之戰探微:晉出公究竟出奔於何年?智瑤有沒有主持過分贓?

比如在《 》豫讓的故事中,史料便全然不顧範、中行氏與智氏滅族前後相距四十年的事實,將豫讓的角色設定為一個先侍奉範、中行氏,後侍奉智氏,智氏滅族後為舊主報仇的形象,這恐怕就是人們刻意縮短兩者時間差所造成的結果。

與此同時,他們還將伐滅範氏、中行氏的功勞,及瓜分其地的責任也都一股腦地退給了“知伯”,把趙、韓、魏三家全塑造成了打醬油的角色。即便如此,他們還尤感不足,特意加上了“知伯遂有範、中行地,最彊”這樣的字句,以顯示出公的逃亡全是他智瑤的責任,與三家無涉。

結語

然而事實上,當我們推翻了出公十七年而亡的結論,相應的所謂“知伯與趙、韓、魏共分範、中行地以為邑”的邏輯便已經站不住腳了,史料中與之相關的敘事,不過是“趙、韓、魏共分智氏邑”的變體。無論人們如何擺佈這些字句,範氏、中行氏土地瓜分的進程都不可能延遲到智瑤執政的時候才緩緩執行,致使晉出公逃亡的罪狀也不應該扣在一個無辜者的頭上——這恐怕是我們對智瑤最大的誤解了吧。

晉陽之戰探微:晉出公究竟出奔於何年?智瑤有沒有主持過分贓?

透過以上疑點,我們大體上可以做出這樣一個推論:智瑤挾哀公以令諸卿的事件,或許本來就是子虛烏有,是勝利者——也即分晉建國的趙、韓、魏三國——為了抹黑失敗者而編纂的謊言。

當原本負有原罪的三卿成了各據一方的諸侯,他們有動力、也有能力去篡改歷史,以使得自身的權力更具合法性。這種現象在春秋的史料中並不罕見,在此後的歷史中更是會不斷上演,這些都是需要細心斟酌的地方。

砸碎一箇舊世界,是為了創造一個新世界。

既然過去的史料不可全信,傳統的解釋不可照搬,那麼對於這樣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究竟什麼樣的姿勢才是合理的呢?接下來,我們的任務便是通過有限的史料,對晉陽之戰的全過程進行一個覆盤,重新對導致戰爭勝敗的因素進行分析,以儘可能地恢復歷史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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