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東桐廬巖嵩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東桐廬巖嵩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巖嵩投資”)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期間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份的1%,且在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其持有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份的50%;通過大宗交易方式的減持期間為本公告披露之日的6個月內,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4%,且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巖嵩投資持有公司股份尚處在限售期,將於2020年2月13日解除限售,因此減持計劃的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股東巖嵩投資出具的《桐廬巖嵩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關於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桐廬巖嵩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股東持股情況:截至本公告日,巖嵩投資持有本公司股份167,854,136股,佔本公司股份總數的7.79%。巖嵩投資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尚處在限售期,將於2020年2月13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

1、擬減持原因:自身資金安排需求。

2、股份來源:非公開發行取得的股份、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股份。

3、減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競價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擬減持數量及比例:擬減持不超過129,275,271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00%。

5、擬減持期間: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自本減持計劃公告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的總數的2%,且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份的1%,且在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其持有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份的50%。

通過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的6個月內,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的總數的4%,且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6、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

7、其他說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的,減持價格區間及減持股份數量作相應調整。

8、過去十二個月,巖嵩投資不存在減持股份的情況。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巖嵩投資遵守法定限售承諾: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中認購的本公司股票自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巖嵩投資嚴格履行了承諾,未出現違反承諾的行為。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巖嵩投資將根據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二)根據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巖嵩投資持有的167,854,136股公司限售股將於2020年2月13日解除限售。由於本次減持的股份目前為限售股,因此巖嵩投資的減持計劃需在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後開始實施,而本次限售股能否按時解除限售尚存在不確定性。

(三)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系巖嵩投資的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巖嵩投資不屬於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四)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的情況,亦不存在違反股東股份鎖定及減持相關承諾的情況。

(五)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股份期間,巖嵩投資將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四、備查文件

1、《桐廬巖嵩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關於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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