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辱罵遊客+強迫消費雲南導遊獲刑半年

辱罵遊客+強迫消費雲南導遊獲刑半年

@央視財經近日,雲南導遊李雲強迫交易案一審公開宣判,李雲以“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去年12月,李雲在雲南省景洪市帶遊客時,曾採取辱罵、威脅、扣房卡等方式強迫遊客消費,強迫交易金額達15000元。

城市金融報 陳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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