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176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842年8月29日,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簽訂了。《南京條約》又稱《江寧條約》,共有十三款,其主要內容包括:1、割香港島給英國;2、給英國賠款2100萬元;3、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4、准許英國在五處通商口岸派駐領事;5、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由兩國商定。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176年前的今天,成為了中國人心中永遠的痛!從此,中國由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那麼,這份喪權辱國的條約是怎麼來的呢?這要從鴉片戰爭說起。進入19世紀三十年代後,清朝政府“閉關鎖國”的大門,被來自歐洲的鴉片販子們打開了,鴉片大量輸入中國,吸食鴉片成了中國人的常態。不僅造成白銀大量外流,使得清朝的經濟面臨崩潰境地,而且鴉片的泛濫,還極大地摧殘了中國人的身心健康。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鴉片已經成為可能導致中國人亡種滅族的毒藥!為了挽救危局,拯救陷入吸食鴉片中無法自拔的百姓,1839年6月3日,欽差大臣林則徐下令,在廣東虎門海灘公開銷燬鴉片。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然而,在振奮人心的“虎門硝煙”不久,英國卻以此為藉口,對中國發動了第一次鴉片戰爭。他們憑著“堅船利炮”,從廣東沿海北上,一直打到了京畿門戶天津大沽口。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到了1842年,事態更加惡化,英軍攻佔吳淞、上海、鎮江後,於8月初將軍艦“康沃利斯號”開到了南京江面,把炮口對向了南京城。這時,腐敗無能的清政府已經撐不住了,朝廷撤辦了林則徐,徹底向英國侵略者屈膝投降。1842年8月29日,由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這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從此,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上升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

我們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南京條約》,都覺得割讓香港島和賠償英國2100萬白銀這兩條是很丟人的事,畢竟向人家割地賠款非大國所為。但是當時的清朝官員們卻不這麼看。

李星沅是清朝道光時期的一代名臣,《南京條約》簽訂時,他擔任江蘇布政使,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當李星沅看到《南京條約》抄本後,在日記中寫到:

“閱鈔寄合同,令人氣短。我朝金甌無缺,忽有此蹉跌,至夷婦與大皇帝並書,且約中如贖城、給煙價、官員平行、漢奸免罪,公然大書特書,千秋萬世何以善後?”

我們把李星沅的日記翻譯成白話文,意思是說:

自己看過《南京條約》的抄本後十分生氣。我們天朝原本金甌無缺,突然栽了這麼大的一個跟頭。文中“黃毛夷婦”指的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居然跟我們的大清皇帝相提並論,加上其他條約,這件事許多年後怎麼收場呢?

可見,李星沅對割讓香港島和給英國賠款這兩條並沒怎麼在意,反倒覺得“夷婦與大皇帝並書”是件很丟人的事。他為什麼會有這種在今天看來很奇葩的想法呢?

原來,在《南京條約》簽訂以前,所有中國的公文中,沒有人的名字能和清朝皇帝並列,因為中國是“天朝上國”,其他國家都是中國的藩屬國。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李星沅的觀點反映了當時整個清朝官僚體系的看法。在他們看來,割地並不丟人,因為英國人最初提到香港時,朝廷甚至不知道香港何在。不是當年雍正帝也送給越南四十里土地嗎?賠款確實有點丟人,不過賠錢可以買個平安,至少能保證大清帝國天下太平。最讓他們不能接受的就是“夷婦與大皇帝並書”,他們感覺這讓大清國丟了“天朝上國”的面子。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所以,雖然鴉片戰爭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但以李星沅為代表的清朝官員,仍然在用傳統觀念來看世界。鴉片戰爭讓天朝開始崩潰,但他的子民並沒有徹底清醒,還在昏昏噩噩之中。結果是,愚蠢和短見,

使得清朝錯失了本來可以爭取的十年機會,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輸的更慘!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當年的清朝官員,是怎麼看待《南京條約》的?

溫故而知新,“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今天,我們走在實現“中國夢”的道路上,肩負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更需要冷靜、客觀地看待世界,更有必要認真借鑑歷史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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