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北京通州一個樓盤房價跌了40%左右,為什麼業主不斷供,而是要求開發商退房?

遺落的舊時光


柿子一定要撿軟的捏,這是很多人都懂的道理。


如果房貸斷供,銀行就會收走房子,然後進行拍賣,最後房財兩空。損失的不僅僅是首付,還有可能因為拍賣差價不夠貸款總額而被銀行繼續追討差價。


一套400萬元的房子,首付120萬元,貸款280萬元的話,一旦斷供拍賣,如果只拍賣了200萬,那銀行還會繼續追討80萬貸款差價,斷供者將承受200萬元真金白銀的損失。


找開發商退房就簡單多了,多少錢買的多少錢退,最起碼自己不會有大損失。


翻翻新聞,房價一降就鬧事,打砸售樓處的案例並不少見,最後往往因為息事寧人的小目標縱容這些人,讓無視契約精神的毀約者得了便宜。

房價上漲時,有一個人主動找上開發商去補差價的嗎?


沒有,絕對一個也沒有。


投機客們很多買房不是為了自住,而是為了炒房獲取暴利,見到損失必然受不了,就會想辦法止損。圍售樓處,拉條幅,打砸鬧事,只要不是損失真金白銀,他們可以無視規則與合同,甚至漠視法律。


市場經濟,任何商品價格都會有漲有跌,商品價格會隨著供需關係發生變化。


漲價時笑開懷,輕鬆炒房獲利,降價時就鬧事,哪門子道理!


買房的時候,有人暴力威脅你買嗎?炒股鉅虧的股民,能找上市公司退錢嗎?


大潮退去,才知道誰在裸泳!不能再縱容這些投機客了。


房價終將回歸理性,炒房客想退房,沒門!


財智成功


退房損失最少,如果貸款還沒辦下來,那就是零損失,當然選擇損失最少的了。

斷供是大多數無奈之舉,因為根本不可能退房,這個道理大家都懂,為何還要去鬧,就是碰運氣,揣著明白裝糊塗,搞事情。

符合退房條件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實際交付標準和當初宣傳的不一樣;

二:收房時發現裂縫、漏水等嚴重質量問題;

三:原先承諾的配套設施後來不了了之;

四:不符合貸款條件,銀行不予放貸;

如果這個案例中,沒有前三個問題,那退房就比較困難了。只有第四個可以選擇了。

如果貸款還沒下來,或許還有機會讓自己“不符合貸款條件,導致貸款辦不下來”,從而失去購房資格,這樣也是有機會退房的。

如果房貸已經辦下來並且開始交房貸,那退房是幾乎可能的,打官司也打不贏。

如果住房市場價還不及貸款總額,就是名副其實的負資產了。

1997至2003年,香港樓市最低潮時,催生了超過10萬名負資產人群。有30多位負資產者選擇了輕生,影響很大,最終,港府通過縮減供地,穩住了房價。

所以,我們很少看到買不起房子的人輕生,反而是負資產後的人輕生的不少。

這就是為何有些地方開始對設置房價漲跌幅的原因了。

今天,還有消息稱寧德規定新房價格每年最高漲6%。

去年,很多地方都規定,房價一年上下漲跌幅都是10%,類似股市的漲跌停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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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冰峰財經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

發生在北京近郊通州的一場房產“鬧劇”,宣告了房價只漲不跌神話的破滅。

是這樣的:

話說,在北京近郊的通州,因為被炒房客瘋狂哄抬房價,房價從一萬多,短時間漲到了4萬多,房價翻了幾倍,創造了買房暴富不勞而獲的神話,令誠實勞動的人唏噓不已。

然而,正義到來,房產調控發威,炒房客做鳥獸散,通州的房價又快速的從4萬多,跌到了2萬多一平,價格幾近腰斬,一些以4萬多價錢買的購房者不樂意了。

於是數十名,身著印有“退房”短袖的購房者,聚集在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恬不知恥的要求退房。

一個退房者信誓旦旦叫囂:“剛開盤的時候是4萬多,現在的售價是2萬多,相差兩萬,貶了一半,你說誰能願意?”

呵呵,真是可笑,你4萬買的房子,現在價錢跌到2萬,你不願意?

當你1萬買了房子,房子漲到4萬,賣房的房東是否也可以不願意,而讓你退房呢?

那些48元買的中石油的股票的人,當中石油的股票跌到8元的時候,股民是否也可以不願意,讓中石油退錢呢?

如果簽訂了合同,誰都可以反悔,那麼信譽何在?信用何在?還要合同幹什麼,還要法律幹什麼?

最關鍵的是你們把房價炒到了4萬,你們買房了,你們上了車,但考慮別人了嗎?那些等著買房結婚的人,因為房價暴漲而買不了房,結不了婚,他們願意嗎?

所以,這些要求退房的人,不過是些跳樑小醜,無理取鬧的典型罷了。如果他們能得逞,那才叫天理不容呢。

今天說這件事,不是討論這些無賴的行為是否合理的,而是從中看出一個被實踐檢驗的真理:就是三四線城市,即使房價翻倍,也會因為沒有真實的購買力支撐而跌回去。

最近,因為炒房客的興風作浪,全國三四線城市,甚至一些人口外流嚴重的縣城,房價都翻了倍,漲的牛氣沖天,不可一世。

似乎買了房子的人,註定包賺不賠,大有氣衝斗牛,飛上雲霄,登臨人生顛覆,直上福布斯富豪榜之勢

可是,韭菜總會有到收割的時候,黃粱美夢總有清醒之時。

通州這個比全國大部分三四線城市,都早漲過的三四線城市,已經房價腰斬了,說明什麼?

說明,別看現在很多濫竽充數的三四線城市,藉著棚改的東風,炒房客的推波助瀾,房價漲到了遠遠高於當地普通民眾承受能力的水平,即使看著熱烈雞血,也不過是南柯一夢罷了。

到時候,大潮退去,房價暴跌到正常水平,現在瘋狂接盤的接盤俠,希望不要像通州這些無賴一樣,做被人恥笑之姿!

誰說房價只漲不跌?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鬧劇。

誰說警告房價過高沒有事實依據?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醜行。

誰說什麼時候買房都是正確的?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無賴們。

輿論似乎對於房價暴漲的實例很是關注,但對於房價大跌的實例,總是避而不談,想想真是細思恐極:炒房勢力綁架了公關輿論,讓民眾以為房價只會暴漲,而忽視房價大跌的可能性。


軍輝論房


北京通州一個樓盤房價跌了40%左右,為什麼業主不斷供,而是要求開發商退房,原因是,業主被開發商的房託們誘導,被開發商欺騙了,當時那些所謂的排隊買房的人都是開發商顧來的,業主們被這種虛假炒房的手法欺騙了,當業主們買了房子後房價就開始下跌,而且只是下跌的開始,後面還有更大的下跌空間,如果業主把房子拿在手裡去還銀行的貸款,要用一輩子還,業主們被欺騙後當然不願意就這樣被騙一輩子。

另外,這些業主裡也有少量是想通過炒房賺錢的炒房客,這些想炒房賺錢的人被地產商忽悠來炒房,結果被地產商的套路套上了,明知道會賠錢,為了不賠錢或者少賠錢,選擇退房是上策。

綜上所述,北京通州一個樓盤房價跌了40%左右,業主選擇退房是2018年業主被開發商忽悠炒房能賺錢,欺騙排隊買房,欺騙業主房價還能上漲的開發商套路的一個縮影,2018年炒房的時代結束了,中央七部委聯合打擊炒房的序幕已經拉開,業主們應該擦亮自己的眼睛,千萬不要相信炒房還能賺錢、排隊買房,買到房子就賺錢的騙人謊言,不能再被開發商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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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北京周邊的通州房價跌去40%,之前早有耳聞,現在業主要求退房肯定是無理要求,試問一下,房價大漲時你們不喊退房給開發商,不主動感謝開發商,而現在房價出現大跌,業主們買房損失慘重時,就叫著要退房,這是什麼邏輯呢?

業主們採取的不是斷供,而是要求開發商退房,這主要原因有二個:一方面,這件事情上,業主也清楚自己沒理,但還想死纏一下,看看開發商能否妥協退讓,如果成功了最好,不成功就只能自認倒黴,如果採取斷供的方式就比較激進了,不僅銀行上門催款,甚至銀行還會走法律程序,沒收你的房產,而且個人信用會被拉黑,這肯定是划不來的.

另一方面,房價跌了40%,業主也知道再吵也退不了房,只能通過吵鬧一通,讓開發商能夠給自己補個差價,最好多補償一點自己的損失,這樣就可以少些虧損,如果選擇斷供的方式,就太激進了,後果很嚴重,這也並非是被套業主們的最終想要達到的訴求。

其實,買房就像買股票,要願賭服輸,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如果不考慮風險,盲目購房,其結果就是慘重損失。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中國樓市已經進入白銀階段了,就是不是閉著眼睛買房總歸是能賺錢的,而是風險開始上升了。


不執著財經


看了幾個排名靠前的回答。

感覺都不靠譜。

首先,房價跌了40%,只是實際算出來的購房成本,並不意味著房價跌了40%。

老房子開盤價4萬,這次新開盤的價格也是3萬多,之所以最後得出個2.6萬,實際上是開發商搞活動,比如6萬抵50萬,全款8折。這些條件疊加在一起,摺合房價是2.6萬。

很多人是拿不到這個價格的。

其次,這次開盤的價格與之前老業主的房子也有不同。

老房子容積率較低,產品更高端一點,新房子屬於高層,容易率較低,產品低端一點。

第三,必須承認,這個項目的確有缺陷。

地段不好,周邊沒有什麼配置,在限價房的壓力下,前期蓄客不好。務實一點降價賣房也沒錯,這個項目接近廊坊,廊坊的一些新項目開盤價比最高價跌了50%左右。這個項目也就是30%吧。

第四,新房開盤價下跌,並不意味著老業主的房子也跌去那麼多。這裡有很多因素影響二手房價格估值。殊不知,一二手房倒掛是一二線城市的普遍現象。

對於老業主來說,斷供是下下策,如果能夠通過其他方式遏制新房價格下跌,自然是最好的選擇。斷供並不意味著房貸不用還了,如果的房子資不抵債,即使房子斷供了,剩餘房貸也得接著還。

不過,業主們這些想法挺幼稚的,開發商怎麼可能聽他們的,他們有完整的法務系統,業主們想退房是不可能的。真要鬧到售樓處,砸了售樓處又如何,房子賣掉了,售樓處不就是用來砸的麼?

我是樓市微觀察,只說真心話,歡迎點贊與關注。


樓市微觀察


這只是第一步,如果交房時確認房價下跌40%,一定會有人斷供的。

原本我們會說,斷供是極其不講究契約精神的,買房子是跟開發商籤的合同,房價下跌了找開發商,這是想從中得到一些補償。

且我相信這些買房者一定有理由,甚至有證據指出,開發商在售樓時有承諾或者誤導不會降價。

而斷供,是買房人與銀行的契約關係。

誠信而言,只要自己能賺錢,有信譽,即便虧損了也會履行協議。但國內的情況很複雜,買房者會有各種理由說自己是受害者。

也就是說,待有一天國內不少地區的房子真的降價40%甚至更多,斷供的人群肯定會增加。

我們也能知道,斷供是對個人信譽極其損害的事,雖然說讓銀行收回房子,讓銀行承受損失,自己止損了,但有可能以後就都不可能從銀行貸到款了。

不管是個人辦事,還是以公司名義,都會在誠信方面失分太多。

在利益面前,軟性競爭力,誠信,或者說契約,會敗下陣來的。

我們就是這麼一群人:賺得虧不得;我們也是受害者,炒股的人都知道虧得只剩下底褲,都是存在的。但買房,二十年來,卻只聽有漲沒有跌。

這樣的常態,會害一群人的,深深地害一群人。


財經作家邱恆明


退房和斷貸,損失差不多的情況下,當然還是退房划算。斷供的滋味不好受呀。

先算算通州這個小區業主遇到的問題。2017年8月房價4萬,面積100平米,總價400萬,假設首付3成,首付120萬,則銀行貸款280萬;現在房價2.7萬,總價值為270萬,房價縮水130萬。

如果退房,損失130萬,如果斷供,賬面損失120萬首付,兩者貌似接近,選哪個都差不多。但如果你瞭解銀行處置程序後,肯定不會選斷供。

面對斷供,銀行正常的處置程序是:起訴——判決生效——申請執行——拍賣房產——核銷。每一個流程,銀行都不會放過你。

首先,銀行貸款280萬,房價270萬,銀行的損失,還要找你清算。你的各類財產,都可能被銀行盯上。

其次,你要配合銀行走法律程序,最快也得兩到三個月,基本上耗時費力,精疲力盡。

還有,走法律程序,成本高,需要花律師費,要墊付案件受理費、公告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等,這些都要記到你的頭上。

最後,斷供後,相當於你有了不良信用記錄,上了黑名單,未來生活煩惱無盡。

除非老賴,理性人不會選擇斷供!

當然,退房也不容易,更現實的結果可能是,要不得到部分相應補償,要不開放商重新提價。

這被房價綁架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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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但是也不簡單,業主不斷供而是要求退房的根本原因在於:

1、所謂斷供就是停止繼續償還貸款,而由此引發的後果必然是業主被告上法庭,然後拍賣其名下房屋,但是在房屋價格已經跌了40%的情況下,相信即使房屋拍賣之後,銀行的貸款也無法完全償還,在房屋拍賣尚不能償還所有款項的情況下,那麼作為業主必然其名下其他財產需要被拍賣或者查封凍結。我想這是業主不願意看到的,而且一旦斷供也會被銀行列入黑名單,經過訴訟不僅影響其個人信用還會列入失信人名單,今後的生活必然會有諸多不便。

2、要求開發商退房是能夠一次性解決所有問題的根本方式,而作為業主來說除了損失點貸款服務費用及利息之外再無其他損失,相較於斷供帶來的連鎖反應,我想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選擇要求開放商退房。

那麼開放商應不應該退房?

個人看法是要求退房比較困難,首先需要明確一點房價並不是業主和開發商能夠控制的,這是正常的商業風險範圍。而且需要注意到業主購買房屋和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均是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那麼業主就應當意識到可能降價的風險,儘管當下來看確實很難預料。

但是這並不代表業主在房價下降時就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房屋並返還購房款,因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業主和開發商簽訂合同並拿到房屋或者是繳納首付款並貸款之後,開發商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合同可以視為已經履行完畢。

如果因為房價大跌就可以退房,那麼我想很難有企業敢涉足房地產行業,因為房價並不是房企所能決定的,這不僅涉及到國家政策還有市場的預期等各種複雜因素所決定的。

最後,房價大跌如果可以要求退房,那麼房價大漲時作為業主是不是也應該和開發商分享增值部分的紅利呢?我想這個問題也就一目瞭然了。

換言之,如果是你,你會要求退房嗎?依據是什麼?


麋鹿說法


斷供怕徵信壞了,想不虧本的退房不如想下合同怎麼簽訂的

斷供是知道得罪不起銀行,畢竟欠的錢是欠銀行的錢,被銀行起訴,壞了徵信可不是鬧著玩的。

但是真的要求退房就非常的喜感了,因為如果合同裡有退房的規定,我相信依據開發商的合同的風格,退房可以,估計到手拿點錢虧的更慘。

因此這些吼退房的,目的肯定是希望自己完全不虧損的把房子退了

我想說,這是絕對不可能的,自己籤的字就得付出相應的責任。房價下跌根本不是退房的理由。

鬧事很容易觸犯法律,開發商其實也不怕鬧事

不少人有個壞習慣。一言不合就開鬧,總覺得人多力量大,我們鬧鬧就把事情解決了。

殊不知,很多事情得不到法律的支撐,你怎麼鬧也沒有用。反而因為鬧事,開發商還可以報警,尋性滋事罪瞭解下,故意損害公私財物罪瞭解下。

而且,開發商應該是最不怕鬧事的群體,每個樓盤一到收房,基本上都會維權,出現鬧事,這種鬧事對於他們來說應該是見怪不怪,家常便飯。

所以,其實這群業主不過是苦了自己,作為房子如果是自己住的,其實沒必要在乎升值沒,因為升值只有賣的時候才體現的出來。

作為投資,投資就是有虧有賺,你們漲價的時候也沒說把錢退出來,我們嫌棄價格高的也沒舉起牌子要求降價。

這不是太荒唐,這樣的行為丟的是自己的臉,於法不會得到支持,於情其實也說不過去。

如果房子都只能漲價不能跌一點,那麼想象下十年後,你覺得這個社會還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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