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專訪謝玉帥:用法律打造微商淨土

專訪謝玉帥:用法律打造微商淨土

專訪謝玉帥:用法律打造微商淨土

謝玉帥與法律結緣的那一年,她家剛好經歷了一些不大不小的變故。這些變故小到並沒有產生什麼實質性嚴重的後果,卻也大到幾乎影響了她的後半生。

那是在她高三的時候,原本打算規規矩矩學習,未來好繼承家業做建築的她,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接觸到了律師這個職業,不同於在港劇中見到遙遠疏離的法官、律師,生活中的他們遠比屏幕裡來得更生動鮮活。

做工程的父母因為工作原因需要打一場官司,雖然她家庭條件不錯,但術業有專攻,父輩對於建築的瞭解並不能幫助他在法律中享有任何特殊優待,只能將公平的希冀寄託在委託律師身上。

最終通過律師和家人的努力,與對方庭外和解,卻在她的內心裡埋下了一顆蠢蠢欲動的種子,她的人生軌跡也就此改變。

她忽然發現,懂法才能更好地保護家人,更好地追求公平公正,更好地為更多需要的人提供幫助。於是在高考後,她果斷地報考了法律專業。

只不過在當時,未來想成為一名檢察官、法官抑或是律師,她並沒有想好。而今天,她已經是北京殿閣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並在社交電商領域有了一定名氣。

“電視裡都是騙人的”。

經過7年律師生涯的磨礪,謝玉帥如是說。

想當初自己選擇當律師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在她當時的認知裡,覺得律師相對檢察官而言更為自由。

誰曾想,真正踏上了這條道路以後才發現,外表的光鮮亮麗冷靜剋制都是別人看見的,而在外人看不見的角落裡,是無數個夜晚不修邊幅地披頭散髮挑燈夜戰各類卷宗,無數標註才能有面對客戶的侃侃而談、胸有成竹。

比如原本主要做中小企業法律顧問的她,針對企業合規提供系列服務,經常涉及到的業務一般是從公司設立到公司註銷,包括公司運營、勞資關係、經銷商關係、供應鏈關係等,提供法務管家式的服務。

在傳統企業裡,客戶一般比較“按部就班”,會嚴格按照上下班時間來進行諮詢,而自從5年前進入社交電商領域以來,經常會遇到半夜諮詢的情況,並且出差次數呈指數型增長。

謝玉帥倒是很喜歡這種變化,在她看來只有深入瞭解行業瞭解客戶才能更好的服務客戶。

她進入社交電商行業也算是機緣巧合,有一個社交電商行業的客戶因為股權糾紛找到她。她在瞭解對方公司後發現,公司業績做的很好,但是股東協議、公司章程之類的文件全部使用的是範本,這樣維權會比較苦難。

專訪謝玉帥:用法律打造微商淨土

而在深入瞭解後發現,這幾乎是行業的普遍狀況。品牌方、創始人、操盤手、代理等各個環節普遍對法務板塊不重視。她認定社交電商的法律服務是一塊藍海,於是便順勢進入了。

在社交電商發展得如火如荼的時候,謝玉帥堅定地扮演著服務者的角色,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這也是她入行以來的最大堅持。

謝玉帥自稱在上學的時候各方面平平無奇,甚至可以說是個“學渣”,卻在名聲在外難度超群的司法考試中一次通過。

當時一起復習的十幾個同學裡,甚至她還是最高分。

雖然她給自己的定位是“一個普通人”,在他人眼裡她卻是一個絕對靠譜的人,客戶、朋友,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遇到大大小小的法律問題第一反應都是“找帥帥”,而她也會不厭其煩地耐心解答——這對她來說,是沒有任何收益的。

但她卻很享受這種感覺,用她的話來說“很享受用專業知識幫助別人的感覺”,這讓她特別有成就感。

專訪謝玉帥:用法律打造微商淨土

謝玉帥最初加入社交電商行業時,只是認定了這個行業大有可為,想通過自己的力量把這個行業變得合規。畢竟初期的微商在商業模式上就大受詬病,哪怕到目前為止,她接觸到最多的資訊依然還是商業模式是否合規的問題。

她偶爾也會調侃,自己瞭解行業內所有的商業模式——畢竟,各種新型模式都有人諮詢過她,或者被她主動研究過。

但在謝玉帥看來,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正如它或多或少在商業模式上有些問題,這個行業值得認可的地方在於,大部分從業者都積極樂觀,且基於信任產生合作,在這樣的基礎下,哪怕出現糾紛也不一定會鬧到法庭打得魚死網破,更多時候是律師介入以後調解就能夠解決。

而這個行業最大的缺點在於宣傳,比如招商中誇大投資回報、產品宣傳各種違規現象,都對行業產生了負面影響。她作為一個法務服務者,從缺點著手,目前也為客戶提供素材審核的業務,包括官網、公眾號等,讓各類素材都嚴格按法律規定審核。也希望能通過已經服務的客戶去影響更多的企業,讓整個行業都重視這個問題。“不要再出現各類喜提的調侃”。

從業幾年來,謝玉帥也算看遍了行業的風風雨雨,許多起初風風火火想大幹一場的人,在各種束縛下無奈放棄,或是踩雷緊急叫停。已經為這個行業服務5年的謝玉帥,慢慢愛上了這個行業,她希望能夠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讓這個行業變成一個受人尊重的行業。


以下是見微評論採訪謝玉帥律師的部分片段:

Q:你怎麼看待微商“涉傳”?

A:

關於微商涉傳,我覺得可以分三點來講:首先是產品,現在行業內的產品基本上都是符合行業標準的,也就是說產品是沒問題的,但是產品能不能到終端,到底是為了收錢才出的產品還是因為產品好才賺的錢,我覺得是有本質區別的。

18年某品牌的負責人被認定組織領導傳銷罪,判決書裡有個觀點我覺得大家一定要注意就是說各個層級的盈利主要依靠新加入人購買獲利,這點其實就是考慮產品是不是真實被客戶需要,還是道具產品的判斷點之一;前幾年某明星代言的平臺被認定構成傳銷他們執法人員也有關於平臺上銷售額遠遠大於註冊費從而認為會員費不是入門費的觀點,雖然我講的都是個案,但是也可以看出來一些執法人員的觀點的。

還有造富故事的宣傳,三級返利四級返利的商業模式都是品牌可能涉傳的風險。

Q:社交電商行業從業者需要具備什麼素質?

A:

我認為行業從業者要分兩類來說,平臺,品牌,大團隊長需要具備企業家思維。重點講一下大團隊長,我認為他們對於自家的平臺、品牌還是對於這個行業來說具備企業家思維都很重要,而大批的團隊長其實是跟著風口起來的沒有什麼經營經驗,哪怕成立公司了也不把自己看作一個企業的負責人,我們跟很多品牌負責人聊過這個問題,這個現象是普遍存在的,針對這類人我們還專門做了企業家法商思維的系列培訓,對於小微的從業者我認為需要認識到自己是在經營是在做生意,要有經營風險的意識,對於這類小微從業者我們一般建議客戶籤書面的風險告知書。

針對傳統企業,我認為社交電商更多的是變更了宣傳渠道,傳統企業靠廣告宣傳的,社交電商更多是朋友介紹,社群,朋友圈宣傳但是這個區別也越來越小了現在社交電商也越來越多的開始做廣告各類宣傳了,我估計隨著越來越多的傳統企業進入可能差別越來越少,對於傳統企業進入我是很樂意看到的,因為他們具有這個行業欠缺的公司運營能力,投融資資源,同時傳統企業也缺少社交電商的社群運營能力,兩者融合可以讓這個企業做的更規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