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隨著網上購物越來越便利,網購的糟心事也愈加的多,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對此,今天是2019年1 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
從今天起,微商、代購等被賦予了新身份——“電子商務經營者”,他們很多都是通過熟人關係網絡進行商品銷售,消費者的信賴度高且粘性強。
那麼,這部與網購族息息相關的法律,都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點呢?
1、淘寶等平臺刷好評、刪差評行不通了!
購物前先看買家秀是很多網購消費者的習慣,好評多的商品往往成為消費者的首選。
然而不少商家都會在評價上“動手腳”,試圖通過刷好評、刪差評等方式,提升自己店鋪的信用水平,這無疑是對消費者的欺騙。
刷好評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店主為改差評狂打賣家電話,威脅利誘。
對此,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此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如有這種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代購要辦理行政許可證
這幾年網購崛起,代購更是非常瘋狂。個人代購憑藉其獨特的價格優勢,規模也越來越龐大,境外導遊、空姐、普通遊客紛紛加入這一行列。
不過隨之而來的麻煩事也時有發生。
從代購手裡買到的商品也是假貨,香港更是形成代購一條街,許多代購跑去拍照假裝購物,賣的卻是假貨。
對此,在首部電子商務法中:
不僅對電商行為進行了規範,還對平臺及朋友圈代購加以規範了,從事代購,需辦理相關商品所需的行政許可證。
其次,代購還要納稅,偷稅漏稅要承擔刑事責任。
3、微商也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微信發展最迅速的莫過於微商,層層分銷,從身邊人入手成為微商集團的銷售模式。
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實施,電子商務法將微商等小型網商平臺,也納入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疇。
這意味著像微商、網絡銷售等主體,今後也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這樣,就算在個體微商裡購物也能依法維護自身權利。
4、依法納稅
長期以來,電商領域的偷稅漏稅現象嚴重。
《電商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繳納主體包括電商平臺內經營者。
這意味著代購、微商都要依法納稅。
《電商法》的出臺,是為了規範當下快速發展且愈加成熟的互聯網電商行業,創造更為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不過,新政策的出臺導致了市場的變化,必然會帶來新的機遇,而這個時候就要看誰能在這場變革中搶先抓住機遇,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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