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鄭州售樓部將有序開放:每天接待客戶<100人,每批次≤10人,一對一服務

2月25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同意,我市將有序恢復售樓部開放,其中,就恢復開放條件來說,有諸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持續做好員工健康檢測、建立消毒衛生管理制度、落實銷售現場防疫措施、制定提前預約接待方案等5點要求。

​01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建立現場管理責任體系,明確專人負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設立疫情防控宣傳專欄,宣傳疫情防控常識,張貼本市開設發熱門診醫療機構的信息;配齊不低於2周使用量的必備防疫物資。

02

持續做好員工健康檢測。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按照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20號通告要求,完成員工上崗前的健康認定工作;要持續關注員工健康狀況並建檔管理,上崗接待客戶之前,對所有員工進行體溫檢測(每日不少於三次)並建立臺賬,接待客戶時雙方均應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一米以上間距。

03

建立消毒衛生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天至少要對辦公區域、客服區域、簽約區域、樣板間、停車場、洗手間、電梯間、門把手、信息公示系統、電話和垃圾桶等進行三次以上的全面消毒,設置廢棄口罩等防疫物資專用垃圾桶,分批次接待客戶後應及時對相關區域進行消毒。

04

落實銷售現場防疫措施。

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天要在銷售現場開放前,需完成全面消毒;提醒來訪客戶佩戴口罩,對來訪客戶進行體溫檢測, 做好人員健康信息登記,對體溫異常者,應拒絕其進入現場,並提示到發熱門診就診;加強售樓部整體自然通風及換氣,保持空氣流通,停止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05

制定提前預約接待方案。

對訪量進行合理管控,能夠線上網絡辦理的不線下辦理;不得舉辦現場推介、現場選房交房等聚集性活動。原則上每個售樓部每天分批次接待到訪客戶預約總量不超過100人,每批次接待客戶人數應小於或等於10人,實行一對一服務;每天不超過10批次,前後批次的間隔時間不低於30分鐘。

此外,售樓部恢復開放將實行承諾抽查制。符合前述恢復開放條件的售樓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售樓部所在的開發區、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提交承諾書(售樓部在市內五區的,需同步向市行業主管部門提交承諾書)後,即可恢復開放。

各開發區、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和“兩承諾一抽查一服務”要求,隨機抽取恢復開放的售樓部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恢復開放條件的售樓部,責令其立即關閉進行整改,整改複查合格的方可恢復開放。

據瞭解,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有序恢復開放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牽頭,各開發區、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售樓部恢復開放後的疫情防控工作負主體責任,應如實提交承諾書,並對承諾事項產生的後果負責。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對照售樓部恢復開放條件,做好售樓部恢復開放的抽查工作,並加強對企業售樓部的日常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條件自行恢復開放售樓部、組織人員聚集活動的,採取停斷網籤端口、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等方式進行處理。

同時,各開發區、縣(市、區)要以日報形式,將每日本區域售樓部恢復開放情況報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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