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撰文=燕十三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為了在疫情期間保障城市經濟增長,西安市推出了轉向刺激政策,刊發《西安市人民政府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以下為全文: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2020年西安刺激經濟“21條”出臺,挺過去,是關鍵

其實,“土地分期付款”在西安並非首次,可以參照《土地分期付款!特殊項目兩年繳清,底價最低七折!》一文,西安市對於土地出讓金過高,房企付款困難,一直都有考慮。


2019年1月1日,《關於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之中,關於“土地出讓金”明確提到:


“施民營企業用地優惠政策,對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企業經批准可分期繳納,特殊項目可約定在兩年內繳清;對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


這一次,西安市發佈《西安市人民政府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第三部分減輕企業負擔,明確: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及預辦理不動產產權證。


1、對於2019年11月1日之後出讓且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可按程序與資源規劃部門簽訂變更協議,實施分期繳納。疫情影響時間不計算滯納金,不計入違約期。


2、合同中原確定開竣工日期可根據疫情結束時間順延。自即日起,土地成交後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已簽訂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合同的建設單位,可憑《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先行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土地成交後,建設單位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並簽訂承諾書後,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在銀行抵押放款之前,須繳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辦理正式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4、適時恢復網上土地掛牌交易制度。(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等)


從2017年以來,西安土地市場比較亢奮,大小房企摘地困難,不是被擠到邊緣地帶,就是無緣摘地,又或者連門檻都跨不過。


但這一次疫情期間,百廢待興,企業資金缺口大,政府資金缺口更大。因此,對於房企而言,比拼膽量的時候又到了(算不過來賬,還必須摘地),當然也是比拼出血的時候(救災需要資金,房企趕緊出血)!


如果不是這一次疫情黑天鵝影響,西安土地市場短期不會降溫,但這一次突然事件,給大部分企業一記休止符,也讓西安土地市場略微降溫(2020年1月31日,西安16宗土地暫停出讓),大牌房企頂著壓力,逆週期操作或將兌現。


17年前,非典創造了互聯網神話和樓市高增長;17年後,新冠肺炎又將引發什麼?“迂迴就是捷徑,模糊就是清晰。分散就是力量,混亂就是有序”,挺過去,就會有新的變化。


2021年“十四運”、14號線貫通、大批酒店物業兌現等等重點項目,都在將西安經濟向前推動,如果疫後經濟刺激,西安或將是增長最快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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