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夥子因為路堵擅改江蘇連雲港高新區十字路口路標”這件事?

沐沐的小丸子



HB263


道路標識是交管部門的事,豈能擅改。如果對緩解交通確有幫助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擅自塗改又未公告可能對一些經常路過的司機及車輛造成困擾和損失。


清水一滴半點墨


小夥子受罰,交警隊應該反思道路管理的問題


徜徉100759259058


違法。設置路標儘可能合理,如果不合理,交警同志應虛心聽取意見,再合法修改。


海州灣3348


有許多的路標設置,都確實有些問題。310和204國道交叉路口也是一個腦殘的設置。但是他腦殘歸腦殘,你卻不能改。當然也確實不能隨便,哪個人都去改。今天你改成這樣,明天我改成那樣,也真的亂套了。


美佳琪運動


表象是交管部門的路標劃線可能存在不人性化的缺陷,希望論證改善,再者可能是新聞炒作,試想你有這想法敢付諸實施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