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車不拉客!“差頭”拒載,我該如何維權?

普法小課堂

我今年60多歲,行走有點不方便,出門都會選擇叫出租車,但有很多次,明明是空車,司機卻向我擺手示意不載客,我想請問律師,是不是有規定說出租車司機是沒有權利拒載乘客的呢?我的這種情況算不算被拒載?哪些情況算是被拒載了呢?發生這種情況我又該如何維權呢?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八項規定,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因此,出租車司機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能拒絕載客的。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規定的“拒載”的含義,是指在道路上空車待租狀態下,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提供服務的行為;或者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未按承諾提供電召服務的行為。從您的描述上來看,駕駛員並未停車,表示駕駛員並未承諾為您提供服務,這種情況不是拒載行為。建議您選擇多種方式打車,提高打車率。

根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乘客要求去偏遠、冷僻地區或者夜間要求駛出城區的,駕駛員可以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有關部門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乘客不予配合的,駕駛員有權拒絕提供服務。另外,巡遊出租汽車乘客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二)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三)不得向駕駛員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四)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破壞車內設施設備;(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車的,應當有陪同(監護)人員;(六)遵守電召服務規定,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乘車;(七)按照規定支付車費。如果存在這些行為,駕駛員也可以考慮拒載,建議大家文明乘車。

如果實踐中出現駕駛員拒載的情況,大家可以向經營商投訴。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的情況屬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視情節程度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空車不拉客!“差頭”拒載,我該如何維權?


本週法律問題免費解答

市民問:律師您好!我19年搬家,深受樓上漏水之苦,以前的也不說了,最近一次是今年一月開始至今還在漏。物業,居委去找他們多次,但一直拖著未修。最近業委會介入了,也不知有沒有用。再不行就只有打官司了。估計官司他肯定輸,但不知若法院判他修理後,他再不修怎麼辦?法院強制執行有用嗎?請問律師,我應該怎麼辦?謝謝!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您好,您可以以相鄰關係糾紛進行起訴,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二條: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時,對有過錯的一方造成他方損害的,應當責令其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您可以提出主張要求對方修理漏水設施,排除漏水隱患;對於您自己遭受的損失,可以提出證據,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如果您鄰居不執行,可以嘗試您找人修理,要求對方承擔修理費,但是費用要合理。

市民問:律師您好!我離異,只有一個女兒,我想立遺囑將上海一套唯一住房,作為女兒婚前財產留給女兒可以嗎(不想給女婿繼承)?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有您女兒一人。您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房產留給您女兒一個人。要在遺囑中寫清楚繼承人(您女兒)的信息、遺產的範圍以及表示僅僅將財產給您女兒一個人、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意思。但要注意遺囑的形式要合法,自書遺囑要親自書寫,簽名、時間也是必須的。

市民問:律師您好!請問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丈夫為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妻子是他的監護人。現在妻子要處分這套房子的1/3,她有這個權利嗎?謝謝!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您好,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根據您的描述,妻子不能隨意處置夫妻共有財產即這套房產,除非是為了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如果妻子擅自處分了夫妻共有的這套房產,損害了丈夫的利益、造成損失的,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市民問:律師您好!我是退休人員,現在入職一家企業管理工作,籤的合同是勞務3年期合同,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企業解聘我,現在我已經工作2年了,我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勞動法賠賞嗎?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您好,您與公司之間屬於勞務關係,勞務合同受合同法保護。您和公司的糾紛按照您和公司簽訂的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如果您和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款,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要求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公司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您可以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但是要舉證證明遭受損失。

市民問:律師您好,我的一位老友因為臨時有事需要用錢,問我借了2萬元。當時,因為是老朋友了,我借了也就借了,當時並沒有要求他寫欠條。當天晚上,我和女兒說了此事,女兒的意思是防人之心不可無,最好還是留下欠條比較好。我想請問律師,借款後補寫的借條有效嗎?如果有效的話要怎麼補寫才有效呢?謝謝。

嚴嫣律師團隊

許竹月律師解答:

根據您的描述,借款後補寫的借條只要內容屬實也是有效的。借條的寫作注意事項:一、借條名稱:借條,最好不要寫成“欠條”;二、借款事由,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三、交付方式,如果是現金交付尤其需要注意;四、出借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最好也寫一下;五、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大寫金額和數字金額一定要一致,出借金額應與實際交付的金額一致;六、利息與逾期利息,如果有利息的要寫清楚,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等,也要附大寫,要符合利息的範圍,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七、還款期限,註明了還款期限和未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起算不同;八、借款人,借款簽名須在“借款人:”後寫全名,並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九、寫欠條的年月日必須要有;十、其他事項。注意不要在內容處留有空白,切忌內容表達不清,比如把借給寫成借、用多音字還等。如果雙方有其他約定的,也可以在借條上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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