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车不拉客!“差头”拒载,我该如何维权?

普法小课堂

我今年60多岁,行走有点不方便,出门都会选择叫出租车,但有很多次,明明是空车,司机却向我摆手示意不载客,我想请问律师,是不是有规定说出租车司机是没有权利拒载乘客的呢?我的这种情况算不算被拒载?哪些情况算是被拒载了呢?发生这种情况我又该如何维权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因此,出租车司机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拒绝载客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拒载”的含义,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从您的描述上来看,驾驶员并未停车,表示驾驶员并未承诺为您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不是拒载行为。建议您选择多种方式打车,提高打车率。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另外,巡游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如果存在这些行为,驾驶员也可以考虑拒载,建议大家文明乘车。

如果实践中出现驾驶员拒载的情况,大家可以向经营商投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的情况属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程度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空车不拉客!“差头”拒载,我该如何维权?


本周法律问题免费解答

市民问:律师您好!我19年搬家,深受楼上漏水之苦,以前的也不说了,最近一次是今年一月开始至今还在漏。物业,居委去找他们多次,但一直拖着未修。最近业委会介入了,也不知有沒有用。再不行就只有打官司了。估计官司他肯定输,但不知若法院判他修理后,他再不修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吗?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您可以以相邻关系纠纷进行起诉,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您可以提出主张要求对方修理漏水设施,排除漏水隐患;对于您自己遭受的损失,可以提出证据,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您邻居不执行,可以尝试您找人修理,要求对方承担修理费,但是费用要合理。

市民问:律师您好!我离异,只有一个女儿,我想立遗嘱将上海一套唯一住房,作为女儿婚前财产留给女儿可以吗(不想给女婿继承)?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您女儿一人。您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您女儿一个人。要在遗嘱中写清楚继承人(您女儿)的信息、遗产的范围以及表示仅仅将财产给您女儿一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但要注意遗嘱的形式要合法,自书遗嘱要亲自书写,签名、时间也是必须的。

市民问:律师您好!请问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丈夫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妻子是他的监护人。现在妻子要处分这套房子的1/3,她有这个权利吗?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根据您的描述,妻子不能随意处置夫妻共有财产即这套房产,除非是为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如果妻子擅自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这套房产,损害了丈夫的利益、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市民问:律师您好!我是退休人员,现在入职一家企业管理工作,签的合同是劳务3年期合同,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企业解聘我,现在我已经工作2年了,我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劳动法赔赏吗?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您与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合同受合同法保护。您和公司的纠纷按照您和公司签订的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您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款,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您可以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是要举证证明遭受损失。

市民问:律师您好,我的一位老友因为临时有事需要用钱,问我借了2万元。当时,因为是老朋友了,我借了也就借了,当时并没有要求他写欠条。当天晚上,我和女儿说了此事,女儿的意思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最好还是留下欠条比较好。我想请问律师,借款后补写的借条有效吗?如果有效的话要怎么补写才有效呢?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根据您的描述,借款后补写的借条只要内容属实也是有效的。借条的写作注意事项:一、借条名称:借条,最好不要写成“欠条”;二、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三、交付方式,如果是现金交付尤其需要注意;四、出借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最好也写一下;五、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大写金额和数字金额一定要一致,出借金额应与实际交付的金额一致;六、利息与逾期利息,如果有利息的要写清楚,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等,也要附大写,要符合利息的范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七、还款期限,注明了还款期限和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八、借款人,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九、写欠条的年月日必须要有;十、其他事项。注意不要在内容处留有空白,切忌内容表达不清,比如把借给写成借、用多音字还等。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也可以在借条上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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