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大學強制學生訂購330元校服,教育廳:已反饋學校調查

近日,有學生在微博上爆料稱,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引發該校學生和網友熱議。

校方稱,出於“培養學生的艱苦樸素品質、為學生家庭節約開支”的考慮,計劃為大一至大三學生訂製一套330元的校服,包括一件主衣、一條長褲、兩件襯衫、一條領帶。其中,大一和大二學生校服相同,大三則是職業裝。

對該決定,該校多名學生在網絡上提出了反對意見,表示“都大學了,還要強制穿校服”,並認為330元一套的校服收費過高。此外,每日人物還了解到,除強制訂製校服,該校還有重修收費被學生質疑不合理,有學生參加重修時被要求繳納千元費用進行“重修輔導”。

4月19日,該校一名參與重修的輔導老師向每日人物證實上述學生提及的重修收費和輔導的說法,“老師給你輔導就行了,不用上課”。

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就校服和重修補考的收費問題回應每日人物,稱不存在補考收費問題,並對強制訂製校服一事拒絕回應。

而吉林省教育廳表示,此前已經瞭解到強制訂製校服的情況,現已反饋給學校要求其調查處理。

長春一大學強制學生訂購330元校服,教育廳:已反饋學校調查

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圖源網絡

學校稱“為學生家庭節約開支”,強制學生購買每套330元的校服

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是一所民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與長春中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2001年合作創辦,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確認為獨立學院。

針對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強制學生購買校服一事,該校多名學生向每日人物證實確有此事,並表示這是學校首次要求統一為學生訂製校服。

據一份《關於大一、大二、大三年級統一訂製校服的通知》顯示,學校計劃訂製的每套校服包括一件主衣、一條長褲、兩件襯衫、一條領帶,價格共計330元。其中大一和大二學生校服相同,大三則是與前二者不同的職業裝。

該通知還提到,統一定製校服旨在“實現同學們之間的平等,培養學生艱苦樸素的品質”,“減輕同學們在服裝上的投入,為家庭節約開支”。但有來自該校的大一、大二學生稱,他們被輔導員告知,校服將只用於校園的重要活動日。

信息工程分院是該校的一個院系。該分院的大三學生劉毅向每日人物證實該通知的存在。他稱,“前幾天通過校友群裡的小道消息知道了這件事,一直沒當真”。直到4月17日下午,他所在的信息工程分院大三召開年級大會,會上輔導員正式宣讀了此份文件,並稱最晚要在本週內交齊校服錢款。

截至4月18日,劉毅堅持沒有繳納校服費用。因大四要進行為期一年的離校實習,劉毅表示,包括自己在內的大部分大三學生都無法接受訂製校服的決定,“還有不到三個月就要離校了,我要校服做什麼”。

此外,他認為330元一套的收費過高,“說實話,330元快趕上我半個月的飯錢了”,劉毅告訴每日人物。

長春一大學強制學生訂購330元校服,教育廳:已反饋學校調查

學校關於訂製校服的通知,圖源網絡

對學生的反饋意見,劉毅轉述輔導員在會上給學生的提醒:“快畢業了,不要給自己找麻煩,因為300多塊畢不了業不值得,如有疑問讓家長致電”。

徐佳穎是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的大二學生,她同樣收到了關於訂製校服的通知。瞭解到大二和大三學生將有不同的校服樣式後,她表示不解:“買一套大二校服要花330元,自己兩個月後就升大三了,是不是還要再買一套校服呢?”

4月19日,每日人物就校服問題致電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教育廳辦公室稱,已經瞭解到該情況並在4月18日把相關問題反饋給學校,要求學校進行調查。隨後,每日人物聯繫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進展時,對方拒絕對此做出回應。

專業課補考花費千元進行“重修輔導”,“輔導”實為老師劃定及格範圍

除強制訂製校服外,劉毅還告訴每日人物,他對學校多項收費持懷疑態度。

2018年,他有一門5學分的專業課掛科。首次補考未過,為通過該門課的下次補考,劉毅最終交了1000元進行“重修輔導”。

劉毅補充道,“每門課的重修費按照一學分200元計”,而“重修”的一般流程是:先在學校官網報名重修,再到“長春理工大學光電理工學院財務處”公眾號繳納費用。繳費成功後,學校會安排老師給待補考學生進行重修輔導,劃出能達到及格線的考試範圍,一週之後進行再次補考,“如果再考不過就接著交錢”。

劉毅的情況,同班同學也碰到過。4月10日,劉毅有同班同學為了重修上個學期沒有通過的兩門課,共計繳納了2000元。對於重修收費標準的依據,劉毅不知道,他稱:“學校只通知交錢,也沒說為什麼交這麼多”。

長春一大學強制學生訂購330元校服,教育廳:已反饋學校調查

重修收費交易截圖,圖源受訪者

每日人物查閱到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三部門在2005年下發的《關於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到: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其中包括“補考費”、“重修費”。

該通知還提到,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校可以對補考後仍不及格的學生收取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費,但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必須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且重新學習的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嚴禁只收費、不教學。

但據劉毅表示,自己繳納重修費用後,自己並沒有重修課程,只經歷了歷時幾分鐘到十幾分鐘的“重修輔導”,“名義上是重修輔導,實際上只是告訴你考個什麼範圍”。

長春一大學強制學生訂購330元校服,教育廳:已反饋學校調查

重修輔導安排,圖源受訪者

​4月19日上午,每日人物聯繫該校一名參與重修輔導的老師,問及“重修輔導”是否要在下一學年重新上這門課,該老師證實劉毅的說法,“老師給你輔導就行了,不用上課”。

另就收費問題,該輔導老師稱,“重修得交錢,我剛剛已經輔導了一個學生,他已經交錢報了名”。

4月19日,每日人物致電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瞭解“重修輔導”一事是否屬實時,對方回應稱,“掛科補考收費是絕對不存在的。”此外,校方拒絕對其他問題作進一步回應。

(文中劉毅、徐佳穎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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