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概況

關於”福田”一名的由來,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源於宋代所題”湖山擁福,田地生輝”一詞;另一種說法是源於南宋光宗皇帝紹熙 趙惇三年(公元1192年),史書記載,上沙村始祖黃金堂的四子黃西為到松子嶺南麓建村,開荒造田,塊塊成格,故名為”幅田”,後人諧音為”福田”,意即”德福于田”。

深圳市“福田區”概況

福田區歷史悠久, 福田地域歷來為 寶安(新安)縣地。明代屬新安縣城歸城鄉去都,清代屬新安縣官富司轄地。

從民國時期到解放初期,福田地域屬寶安縣第二區沙頭鄉。

1979年3月, 寶安縣改為 深圳市,同年4月成立 羅湖區,轄福田、 附城兩個公社。

1980年8月, 深圳、 沙頭角、 附城、 福田、 南頭、 蛇口、 鹽田公社被劃為 深圳經濟特區。

1981年10月,羅湖區政府成立,福田公社被劃分為福田、南園2個辦事處。

1983年6月,根據深府[1983]118號文件精神, 深圳特區內設置 羅湖、上步、 南頭、 沙頭角4個辦事處,作為市政府派出的縣級辦事機構,其中上步區辦事處管轄紅嶺路以西至車公廟以東區域,包括上步、福田2個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駐福田。同年10月,上步區設園嶺、南園、福田、沙頭、梅林5個 街道辦事處。1985年3月,上步區辦事處改稱為”深圳市人民政府上步管理區”,轄福田、南園、 沙頭、園嶺、 梅林5個辦事處,25個居委會,14個村委會,45個自然村。

1989年5月,上步管理區增設華富、香蜜湖2個街道辦事處。

1990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 深圳市設立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縣級建制)。其中福田區管轄園嶺、南園、福田、沙頭、梅林、華富和香蜜湖共7個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駐深南中路,原上步管理區相應撤銷。

2000年,經 深圳市委正式批覆同意後,分別成立梅林一村社管會和皇崗社管會。

2002年,福田區將原有的116個居委會調整合併為85個社區居委會。同年6月,福田區增設蓮花街道辦事處。

2007年,全面推行“一站多居”社區管理體制,實行“大工作站、小居委會”管理模式,全區社區居委會在原有92個的基礎上增加22個,總數達114個。全區社區工作站總數94個。

2009年7月,從園嶺、華富、福田、沙頭4個街道調整分出華強北和福保2個街道辦事處,全區街道辦事處由之前的8個調整擴展至10個。

福田區地處北緯22°32′ 東經114°0′,位於深圳經濟特區的中部,東部從紅嶺路起與 羅湖區相連,西部至華僑城與南山區相接,北到筆架山、 蓮花山與 寶安區 民治街道相連,南臨 深圳河、 深圳灣與 香港新界的 米埔、 元朗相望。

地形地貌

福田區總面積78.8平方公里,主要由24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區和 深南大道兩側帶狀 經濟開發區域及部分丘陵、山地、海灘組成。

氣候特點

福田區位於 北迴歸線以南,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區,氣候溫和,陽光充沛。夏季長達6個月,春秋冬三季氣候較溫暖。年平均氣溫24℃,最高氣溫36.6℃,最低氣溫1.4℃,年 日照時數2120小時,年均降雨量1948毫米。

土地資源

福田區轄區面積78.04平方公里,由北向南,地勢大多比較平坦,城市可建設用地58.52平方公里,佔全區面積的74.26%。2003年全區土地利用情況:建設用地57.73平方公里,其中居民點及工礦用地50.79平方公里、交通運輸用地5.96平方公里、水利設施用地0.98平方公里;農林用地12.26平方公里,其中園地1.75平方公里、林地9.53平方公里和其他農用地0.98平方公里;未利用地8.05平方公里(含其它土地6.06平方公里)。

林業資源

2003年,福田區區內共有林業用地面積1301.3公頃(不包括紅樹林自然保護區846.1公頃,其中林地465.3公頃),其中生態公益林1111公頃,商品用材林190.3公頃,森林覆蓋率18.7%。以桉樹、相思樹、 灌木叢為主。

生物資源

福田區 野生動物資源主要分佈於 筆架山公園和福田 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全區已查明筆架山公園內野生動物種類超過120種,其中 兩棲類9種, 爬行類23種, 鳥類81種,獸類13種;福田紅樹林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種類超過200種,其中大型棲息動物86種,鳥類194種,每年有10萬隻以上長途遷徙的候鳥在 深圳灣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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