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公安依法查处两起违法信访案件,2名违法信访人员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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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煽动、教唆他人越级信访案件。

经查,2019年2月至4月,龙口市七甲镇村民王某为于某某编写信访材料、介绍同行人员,并教唆于某某进京越级信访。4月8日,于某某在得到信访答复的情况下,携带王某编写的信访材料,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进行越级信访。王某还在微信群内声援此次信访活动,并鼓动群内成员去北京信访,以达到给当地政府施压的目的,起哄闹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依据《信访条例》,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于某某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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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龙口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越级信访案件。

经查,2019年4月8日,龙口市芦头镇张某某伙同诸由观镇张某在得到信访答复的情况下,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进行越级信访,以达到给当地政府施压的目的,起哄闹事。

张某某曾因越级信访被依法训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张某初次越级信访,依据《信访条例》,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训诫。

龙口公安依法查处两起违法信访案件,2名违法信访人员被拘留

依法理性有序信访

群众有正当诉求,应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不得采取违法手段闹访、缠访、越级信访或唆使他人以过激方式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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