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迎來實質性利好!P2P備案試點工作即將啟動

4月8日晚間,《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有條件備案試點工作方案》(下文簡稱:《試點方案》)的初稿文件流出,該文件的公佈為行業2019年的備案工作確立了標準和細則,這意味著行業起伏不定的現狀將畫上句號。

《試點方案》劃定了平臺備案工作的十一項條件,要求有條件備案的平臺根據該方案實施的時間不晚於2019年6月末。試點網貸機構備案十一項條件具體如下:

1、嚴格劃分網貸機構類別;

2、充實網貸機構註冊資本金;

3、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

4、設立出借人風險補償金;

5、增強網貸機構股東信息審查;

6、完善網貸機構高管管理;

7、完善網貸機構公司治理制度;

8、規範網貸機構創新業務發展;

9、禁止網貸機構交易主體;

10、加強網貸機構投資者保護;

11、統一網貸機構註冊名稱及經營範圍。

可以看出監管層有意爭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備案工作,先行完成少量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之後總結試點備案的經驗,爭取在2020年完成全國範圍內的備案登記工作。

下面海寶根據《試點方案》給大家梳理一些大概的內容。

網貸機構類別

平臺按省內/全國經營劃分為兩類,其中省內經營的平臺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備案和監管,且應當在方案正式出臺起18個月內對其省外的存量業務進行逐步整改清零,要求省內經營的平臺只能開展本省省內業務;具備全國經營條件的平臺需由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當地銀保監局、人行分支行共同審核評估後,再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和日常監管,全國經營的平臺可以面向全國開展業務。

註冊資本金

省內經營平臺:實繳資本滿5000萬元,由省級金融辦進行審批和辦理即可;

全國經營平臺:實繳資本需達5億元,且要報到銀監會和人民銀行進行審批。

出借額度

出借人在同一網貸機構的出借餘額上限為20萬元,在多家網貸機構出借餘額總計不得超過50萬元。

風險準備金

省內經營平臺應當按照撮合業務餘額1%的固定比例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

全國經營平臺按照撮合業務餘額3%的比例繳納。風險準備金存放於存管銀行,並設立專門賬戶,進行專戶管理。

風險補償金

省內經營平臺按照每一借款人貸款項目金額的3%計提;

全國經營平臺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項目金額的6%計提。

2019年行業大事件的不斷髮生,導致整個網貸行業的兩極分化更加顯著。此次試點備案工作行業將面臨大轉折,備案標誌著P2P監管有法可循,行業將有序合規發展。海金匯自2015年正式上線運營至今,一直踏踏實實做事,緊密圍繞監管政策,堅持走合規備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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