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材料,只能抵扣3%?(是否可以抵扣16%)

我們從外面購買材料,按道理我們能扣抵扣 16%的進項稅,但是對方是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票只有 3%的稅額,我們只能抵扣 3%嗎,還是可以按不含稅價乘以 16%進行計算抵扣?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 年修訂)》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 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因此對方為小規模納稅人, 其適用的徵收率通常來說為 3%。如果開具 3%徵收率的發票給貴司的話,從稅法層面考慮,轉嫁給貴司負擔的稅額也就只有 3%,因此也只能抵扣 3%。 特殊情況,如外購免稅農產品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收購發票或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專票時, 會存在特殊的進項抵扣方式,詳細您可參考下文。 相關規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 號)

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材料,只能抵扣3%?(是否可以抵扣16%)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 返回目錄 7 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 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 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 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 11%的扣 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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