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有福了,幾種簡單的稅務籌劃及優惠!

小企業有福了,幾種簡單的稅務籌劃及優惠!

摘要:本文主要根據財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及〔2019〕13號進行的解讀及設想。

一、核心政策:

1、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企業有福了,幾種簡單的稅務籌劃及優惠!

二、企業優惠及籌劃:

1、2018年時營改增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為小規模,請問2019年是否可行?

答覆: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4號文使用的詞語是“一般納稅人”,所以我們認為未超標的營改增企業可以轉為小規模。

2、超過10萬難道也能享受小薇優惠?

答覆:

①答案竟然是肯定的,小薇企業超過10萬也有可能享受稅收優惠。

② 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貨物9萬元,銷售不動產8萬元,該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服務相對應的銷售額9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③政策依據13號文中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

,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2、小薇企業過猶不及物極必反?

答覆:

①假設,年應納稅所得額300萬:應交所得稅:100*25%*20%=5萬元,其餘的200萬*50%*20%=20萬,合計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元。

②假設,應納稅所得額300萬零1元:應納稅=300.0001萬*25%=75萬元。

③結論:應納說所得額增加1元,反而給企業造成75-25=50萬的經濟利益損失,稅收籌劃還是古人有智慧過猶不及啊,萬一超過金額不大的情況下,您懂得!

小企業有福了,幾種簡單的稅務籌劃及優惠!

三、注意事項:

1、過猶不及、物極必反,所以建議廣大納稅人在臨界點時合理合法的控制下。

2、享受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標準是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利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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