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扣車罰2萬,黃岡為其“開綠燈”!新華社關注多地“政策打架”

一江之隔,在甲地順利通行,在乙地卻必須辦證,否則罰款;審批項目,甲部門說需乙部門先出證明,乙部門說需甲部門先出證明;上級部門說不許收費,下級部門說其實還是要收一定費用……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不同程度地存在政策“打架”現象,導致企業無所適從,並增加了運營成本。

跨城班車"雙城記":鄂州扣車罰2萬,黃岡為其"開綠燈"!

“僅一江之隔,為啥同一輛通勤車適用的政策卻截然相反?”交了2萬元罰款才取回公司大客車的湖北黃岡鴻輝通勤公司負責人孫輝,很長時間都未能解開心結。

鄂州扣車罰2萬,黃岡為其“開綠燈”!新華社關注多地“政策打架”

孫輝的公司擁有30多臺大客車,為黃岡市內多家企事業單位提供接送員工上下班的服務。9月初,公司一輛通勤車駛過長江大橋到鄂州城區,被鄂州市運管處執法人員以“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活動”為由攔下。

孫輝與客車註冊地所在的黃岡市運管部門溝通,但被告知按照規定客運營運車輛是指班車客運、包車客運、旅遊客運,通勤服務車未納入道路旅客運輸範疇,不需要辦理許可證。

多次協調未果,為了能順利在兩地跑,孫輝只好在鄂州租用旅遊客車,“運營成本肯定比自家車要高不少”。

除了不同地區之間的政策衝突,還有企業反映,有的部門將各自業務互設為“前置條件”,造成辦事“死結”。

福建莆田一家醫療集團打算在東部沿海某城市租用商業辦公樓,開辦專科醫院。到衛生部門辦理醫療執業許可證時,衛生部門說,要先找規劃部門把商業用地變更成醫療用地。找到規劃部門,被告知辦理土地使用變更,必須先拿到醫療執業許可證。幾輪下來,企業只好宣佈放棄。

還有企業反映,儘管國家和相關監管部門制定了明確政策,但到基層具體執行時,往往“走了樣”。比如,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監管部門早就三令五申,不得以貸收費,但銀行機構實際執行中,往往設置各種收費名目。

東部沿海地區一家從事紡織業的小微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該企業近期向某銀行申請貸款,被要求按2%比例收取“財務顧問費”才能放貸。反覆詢問這筆收費的依據在哪兒,銀行也說不出來。企業急需融資,不得不接受這一不合理收費。

有的政出多門缺乏統籌,有的為局部利益搞“土政策”

為何出現“政策打架”現象?

——新興領域存在管理空白,執行依據不一致。記者採訪發現,通勤服務車屬於這幾年新出現的交通運輸需求,各地對是否需要辦理經營許可證理解和執行不同。與此相類,在商業銀行參與企業債轉股、共享單車管理等領域,都存在各地執行政策不同的現象。

——政出多門職責交叉,有的政策倉促出臺。一位房地產開發項目董事長表示,在推進項目中,國土、發改、環保等部門對於同一個事項,經常給出不同的要求,誰都得罪不起,非常苦惱。湖南行政學院教授唐琦玉說,很多企業項目對應多個職能部門,而部門多頭管理下相互不通氣、不協調。還有些政策因為趕任務臨時起意,未經過充分調研就倉促制定出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局部利益搞“土政策”。一家銀行負責人說,雖然相關部門為中小企業減負制定了系列政策,但銀行等金融機構往往會設置類似“快速放貸費”“資金調劑費”等名目,從中增加收益。有業內人士指出,部分基層部門機構制定內部“土政策”,利用其強勢地位要求企業接受,這在很多涉企收費領域表現特別明顯,“儘管與上級政策有衝突甚至完全相悖,但只要不被曝光,企業也不得不接受”。

提高新興領域管理效率,加強監管清理違規“土政策”

湖南省政府參事柳思維等受訪人士介紹,大部分在實際操作中產生衝突的政策,其出臺導向都是方便職能部門管理,或基於部門自身利益,造成企業辦事難度和成本增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表示,當前經濟、科技發展迅速,市場變化和新型業態層出不窮,基層政府應加快對新生事物管理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積極扶持和推動企業創新發展,主動清除妨礙改革的陳規戒律。

唐琦玉等業內專家建議,破除政策上下不一的“弊病”,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管與督察,對政策執行中出現的變形、走樣等問題實時糾偏。對於私自對政策“加碼”等情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規成本,讓各類違規“土政策”無所遁形。

記者採訪發現,廣東、山東、湖北等地目前已開展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山東省濰坊市8月底結束的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中,1396件文件停止執行。主要原因是這些文件內容與現行上位法和上級政策文件相牴觸,違背公平競爭原則,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