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全款買住宅,交房時住宅變商鋪?銷售員:要不我辭職?

一個很正常的問題是,在售樓處賣房的那些人並不是開發商的員工,基本上都是代理公司的。這種尷尬的情況就造成,你要是在購房的時候出了問題,開放商就會以“這是代理商的鍋”為由把你當皮球一樣給踢走了。


女子全款買住宅,交房時住宅變商鋪?銷售員:要不我辭職?


楊女士前段時間買了一套房子,這個新建的樓屬於商住一體的,一二層都是商鋪,從三成往上都是普通住宅,楊女士要買的就是第三層的住址,因為位於三層的這套住址是南北通透的,而且還有一個很大的露臺,楊女士非常滿意,於是就全款購房了。

但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上寫的是“所售房屋位於第二層。”之所以合同這麼寫,是因為當時和楊女士溝通的銷售員表示,因為一二層都是商鋪是作為一個整體的,這個整個算一層。這樣第三層的住宅實際上就是第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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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聽信了這名銷售員的說法,就真的全款買了房子,但是在要交房的時候楊女士一看戶型圖發現,這說好的露臺上怎麼出現了兩扇門呢?讓銷售員去核實一下,銷售員告訴楊女士一個非常尷尬的消息,這兩扇門就是第二層商鋪的門,楊女士買的就是第二層的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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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果楊女士肯定是無法接受的,找到開發商讓對方解決問題,結果開發商方面沒有一個人搭理楊女士,無奈之下楊女士只好找到媒體來曝光這件事情。在媒體的幫助下售樓處的一名工作人員終於是接待了楊女士,但是對於楊女士的問題,這麼工作人員表示:“這可能就是在樓盤的時候,銷售員把二層錯指成了三層,這是人為失誤。但是既然合同上寫的就是二層,那就沒有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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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現在開發商是表明態度不管了,那當初那名把商鋪當住宅賣給楊女士的銷售員又怎麼說呢?按照這名銷售員的說法:“我們都是代理公司的,代理公司是非常冷血無情的,出了這樣的事情公司肯定是不會幫我承擔的,損失只能我自己負責。”

不過這名銷售人員也明說了,她的工資就也就那樣,就算是想賠償楊女士的損失,她自己也是無能為力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辭職謝罪了。

個人猜測楊女士有可能是遇到套路了,個人實在是想象不到一名售樓處的銷售人員會連樓層都分不清,犯這種超級低級的錯誤,難道入職前起碼的培訓都沒有嗎?如果這是一個事先就準備好的套路呢?先忽悠楊女士把房子買了,出了事後代理商把責任往銷售員身上一推,然後銷售員再以無力賠償為理由訴苦,這事情是不是就要這麼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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