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島新生兒辦理上戶口要帶齊這些證件

新生兒出生之後的頭等大事就是上戶口。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父母或監護人進行出生登記。上戶口雖然流程簡單,但是相關的材料都要提前整理好。那麼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材料呢?跟隨落戶管家小編一起來看看那


2018年青島新生兒辦理上戶口要帶齊這些證件


新生兒上戶口有兩種形式

婚內新生兒上戶口所需材料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

3.《戶口簿》

4. 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戶證明。

未婚新生兒上戶口所需材料

而對於是未婚生育的單親媽媽想給孩子落戶,就比較麻煩。無合法婚姻關係的生育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根據相關法律條文,你需要交納的不是罰款,而是社會撫養費,一般依地區而定,有的2到3萬,有的4到5.6萬,有的7到10萬。具體的金額要諮詢所在地的派出所。而且還要寫多方面的證明,有時甚至要給孩子做親子鑑定。辦齊所以資料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詳情請看單親媽媽新生兒落戶流程

隨母入戶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2.生母書面申請報告

3.警務區民警調查情況報告

4.《戶口簿》。

隨父入戶: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親申請報告

3.《戶口簿》

4.親子關係(親子鑑定書、法院裁決書、司法公證書等)證明材料。

備註:無法提供親子關係(親子鑑定書、法院裁決書、司法公證書等)證明材料的,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務區民警調查訪問並製作筆錄四份,其中監護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鄰居二份,以非親屬關係給予辦理落戶。

以上就是落戶管家總結的新生兒上戶口需要準備的相關證件

了。更多內容請參考青島新生兒落戶專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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