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犯刑場上要供出其他同夥還會繼續死刑嗎?

NG梟雄


不會繼續執行死刑的,會立即終止死刑執行,帶回看守所羈押,然後按照死刑犯說的開始調查,如果查證屬實會依法按照有立功表現酌情改判的,有可能從死刑變死緩。


天馬行空aidlke


我親自經歷過這樣的情況。

大約是1990年,一名盜竊犯的死刑執行時,我被檢察院派去現場監督執行,就是監斬。法官宣讀執行命令後,這個犯人突然供認了一起以前沒有交代過的較大盜竊案,涉及他與另一個同夥共同作案問題。法官和帶隊執行任務的副院長感到棘手,詢問檢察院意見,我當時到檢察院工作才三年,沒有經驗,在沒有請示檢察長的情況下,說了句同意法院意見。於是,這個罪犯被立即執行了。

事情過去一年多,那個共同盜竊的同夥被抓住了,他供認了這起共同盜竊案。警方到我地法院調取材料,發現死刑犯曾在刑場上坦白和檢舉,就對我地司法機關提出意見,認為處置不當。為此,省高法和檢察院分別審查參與執行人員,調查是否翫忽職守。省檢察院法紀處審查後,認為我辦案經驗不足,雖然沒有提出不能執行的檢察建議,但繼續執行的決定是法院人員作出的,而且沒有影響同夥的定罪,後果不算嚴重,就沒有對我進行處分。

因此,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死刑犯在最後時刻舉報重大犯罪線索,在場的司法人員必須記錄在案,必須立即研究其陳述是否屬實,如果認為屬實,就要當場上報最高法院申請停止執行,等待最高法院答覆。只有當場研究結果認為陳述不屬實或者不涉及什麼大案的情況下,才可以自行確定繼續執行。


快樂羊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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