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藥品如何區分?

根據《食品安全法》,我國的食品類別可劃分為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兩大類。其中,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徵明顯,消費者易於理解與區分。但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與普通食品之間常被大眾混淆概念。因此,本文從多方面詳述了這三類食品的區別,並加入藥品進行適當比較,幫助大家理解這幾類產品的不同之處。

  • 1. 概念

類別

概念

普通食品

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普通食品為一般人所食用,人體從中攝取各類營養素,並滿足色、香、味、形等感官需求。

保健食品

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國保健食品行業一般將其分為兩類:1)營養素補充劑;2)功能性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指為1)滿足進食受限、2)消化吸收障礙、3)代謝紊亂或者4)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食用。

藥品

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目前,我國現有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類別如下:

干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药品如何区分?
  • 2. 產品用途

類別

主要用途

普通食品

為人體提供能量和營養成分,維持人體正常新陳代謝。

保健食品

以調節人體機能為目的,強調產品具有保健功能,如輔助降血糖,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作為一種營養補充途徑,為患者的疾病治療、康復及機體功能維持起營養支持作用。該類產品強調提供營養支持,而非保健功能。

藥品

  • 3. 配方特點

類別

特點

普通食品

具有應當的營養物質,無毒無害。

保健食品

I. 含有功效成分或標誌性成分,在規定的每日用量下不對人體產生任何毒副作用。

II. 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以下簡稱食藥兩用物質)等均可用於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I. 富含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等),滿足不同疾病狀態的特殊營養需求。

II. 配方設計符合GB25596/GB29922的相關規定,不得添加標準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質;

藥品

富含有活性成分,允許在規定用量下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食品原料使用舉例:

  • 乳清蛋白粉:普通食品原料,可用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

  • 決明子:藥食兩用物質,可用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可用於特醫食品;

  • 紅景天:

    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不可用於普通食品、特醫食品。

  • 4. 使用方法和用量

類別

使用方法

用量

普通食品

僅口服

無規定食用量

保健食品

僅口服

明確規定每日食用量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口服或管飼

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食用

藥品

多種使用途徑,包括口服、注射、塗抹等

有用量限定,遵醫囑

  • 5. 產品形態(劑型)

類別

形態(劑型)

普通食品

符合各種普通食品應有的形態,例如糖果、巧克力、飲料、糕點等。

保健食品

常見劑型包括片劑、膠囊、口服液、顆粒劑等,也包括部分普通食品形態,如飲料、糕點、糖果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與普通食品相似,目前常見的形態幾乎為粉態、液態。

藥品

片劑、膠囊、注射劑、丸劑、外用塗劑、外用膏劑等。

  • 6. 註冊備案要求

類別

管理方式

普通食品

無產品註冊或備案要求

/

保健食品

註冊或備案

《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註冊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藥品

註冊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 7. 標籤聲稱

類別

標籤聲稱

普通食品

I. 當產品中某些營養成分的含量水平達到GB 28050要求時,允許對該營養成分進行含量聲稱或功能聲稱,聲稱用語需符合標準要求;

II. 不得宣稱保健功能,或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保健食品

I. 標識獲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輔助降血糖,補充維生素C等;

II. 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I. 闡明產品配方特點/營養學特徵,根據產品類別註明適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醫學狀況;

II. 不得宣稱保健功能,或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藥品

需標註該藥品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

  • 8. 總結

  • 從以上7方面比較可知,保健食品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均隸屬於食品大類,在使用目的、產品安全性等方面與藥品均有著本質性區別。藥品用於預防或治療疾病,而食品不可以宣稱任何預防或治療疾病的作用;藥品允許對人體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而食品不能給人體帶來任何急性、亞急性和慢性危害。

  • 以下表格總結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三類食品的常見區別。食品企業在進行產品研發、標籤設計等工作時,首先應當清楚瞭解這些食品的定義與用途,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選擇開發合適的產品,進行合規的產品宣傳。

常見問題

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可否進行保健功能聲稱?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產品主要用途是提供能量和營養素嗎?

除口服外,還有其他食用途徑嗎?

有,僅管飼

是否有適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

是否需要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可以使用藥食兩用物質嗎?

可以

可以

不可以

是否允許對人體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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