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這6條基本法律常識你要懂!

民間借貸,這6條基本法律常識你要懂!​​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公民間的經濟交往日益頻繁,私人之間用於生產經營和生活消費的民間借貸也逐漸增多。為了避免和減少民間借貸糾紛,債權人在出藉資金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民間借貸,這6條基本法律常識你要懂!

 一、要摸清對方的償還能力,瞭解其信用情況,對那些不守信用、缺乏還款能力者,不能輕易將錢借出去,否則,即使是打贏了官司也要不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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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注意保留證據。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戚、同學、同事及鄰里和熟人之間,因彼此信任又礙於情面,有相當一部分是口頭協議,沒有書面字據或簽訂借款合同。重點提醒一點,千萬記得保留對方身份證複印件,否則可能連立案都立不了。

民間借貸,這6條基本法律常識你要懂!​三、要約定利息。都是公民的話,如對利息未約定視為不用支付利息。  

四、要採取擔保措施,並約定好擔保期限。當借款數額較大,同時債務人還款實力不濟的時候,考慮讓其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較多,但適用借貸關係的可行的是:抵押或者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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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是:

1、抵押登記:當債務人提供房子做抵押物時,雙方要去辦理抵押登記,登記時抵押權才成立。2、如當債務人提供保證人時,一要考慮保證人的經濟實力,二保證方式選擇連帶責任擔保,當然也可不寫明具體的保證方式,因法律規定保證方式不明的,為連帶責任擔保,這既考慮了情面,又保障了自己的債權。

五、約定管轄法院當借款人的住所地跟出借人的住所地相距甚遠的時候,建議借條上寫明一旦涉訟時的管轄法院。因為法院的管轄原則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則,即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實務中,舉證被告的經常居住地很難,因此提起訴訟時,一般是在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原被告相距甚遠,則作為出借人的原告需自行承擔很多不必要的費用。後來,即便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在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提起訴訟。但假如原告常年不在家而在外地工作(比如深圳),且在深圳沒有辦理居住證,也只能回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訴訟,一樣需承擔很多不必要的費用。所以借條上約定一旦涉訟時由某某法院管轄,可以節省數額不菲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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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約定好因追債所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用、保全擔保費等由借款人承擔,否則可能該費用需出借人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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