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萬買的品牌商標竟遭侵權,現代汽車:不能忍,賠我500萬!

4000萬買的品牌商標竟遭侵權,現代汽車:不能忍,賠我500萬!

在這個“流量時代”、“粉絲時代”,誰不想蹭一下別人的名氣好讓自己火一把,有利可圖那就更好了。因而在商標上“碰瓷”的也就多了,近期北京現代汽車公司就遭遇了這麼一起事件!

商標被“碰瓷”

一提到“現代”這個詞恐怕多數人都會聯想到北京現代汽車,然而你可聽過“現代摩托車、現代電動三輪車、現代電動自行車”呢?

由於發現在個別網站上售賣“現代”品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商品,北京現代汽車公司以侵害自身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中意韓公司、現代聯合公司、江蘇本迪公司、無錫佳鈴公司這四名被告訴至法院。今天,北京知產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從商標局查詢可以發現,北京現代汽車公司擁有最早的一枚“現代”商標註冊於1994年,註冊號為838765號,隨後多年時間裡還申請了“現代”、“現代車尚”等多枚商標,並且自2002年開始就將“北京現代 ”、“現代 ”、“HYUNDAI”、“H ”商標使用在了其生產的汽車及零部件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尤其是北京現代,可以說是很多人都知道的汽車品牌。

4000萬買的品牌商標竟遭侵權,現代汽車:不能忍,賠我500萬!

堅決索賠500萬

作為原告,現代汽車公司稱:四名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原告的“汽車”商品相類似的“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等商品上使用了和原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 北京·現代”、“ 現代”、“ HVUNDRI、 Hi、 HH”商標,並且在多地設有多家實體店鋪進行銷售,在天貓、京東線上店鋪大肆銷售該侵權商品,構成對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此外,中意韓公司、無錫佳鈴公司在電商平臺宣傳、推廣過程中,大量使用原告企業名稱及未註冊馳名商標“北京現代”;無錫佳鈴公司在淘寶稱自己的電動車品牌為“北京現代”,使人誤認為這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商品是由原告提供的,或與原告有關係。

據此,北京現代汽車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四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總計500萬元,法院近日審理此案,但並未當庭宣判,結果如何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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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商標投擲4000萬

說起來,北京現代汽車其實對品牌商標的權益是相當重視的。

據2004年的報道顯示,當時如日中天的北京現代有意聯合韓國現代汽車,參與爭奪北京奧運會的贊助商資格,並且已經進入了第二輪。北京現代想借此進一步打響品牌,但現代汽車的商標早在北京現代成立之前就被浙江的一家民營公司註冊。

之後,等到索納塔下線銷售後北京現代才花巨資買回了這枚商標,據傳花了4000萬元人民幣的代價,而這枚商標就是前面提到的申請註冊於1996年的838765號“現代”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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