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業取消,小區的管理該如何解決?

悠悠陌客


取消物業看起來好像是個很圓滿的結局。很多人提出了有業委會的實行自主管理,沒有業委會的交由社區和街道管理。可是提出這些意見的人,你們真的為小區建設努力過參與過嗎?都是天馬行空的想!反正後果不用你承擔。

筆者就是業委會副主任,從個人角度和本小區的情況就曾經研究分析過自主管理的可能性,最終,討論的結果是弊大於利。畢竟當初為小區建設不是為了吃力不討好,說實話,不參與小區物業管理,業主還會記著業委會的好,真的要是參與了自管,那麼小區業委會在業主眼裡都是貪汙犯,都是黑社會。

很多人說社區或者街道管理。告訴你,上世紀八十年代前,全國百分之九十的農村,不要說社區也就是當時的村了,就是鄉鎮也就是現在的街道最多也就一兩個小區。一個城市也就三四個小區,那已經是大城市了。當時的鄉鎮都是民政辦有個負責物管的人員,那可是領導掛帥啊。動用集體的力量,安排退休老人搞搞衛生,那時候也沒有現在這麼高的標準,只要把樓下垃圾弄掉就行了。可是那時候的小區還是垃圾成災的,每個小區都有一塊地方存放垃圾。冬季還好,夏季蚊蠅飛舞,門窗關緊了都是臭味。

那為什麼後來街道不負責小區管理了呢?因為小區越來越多了,光靠街道一兩個人根本沒可能負責那麼多小區的事務。而且小區管理屬於社會事務,不屬於政府職能。所以後來才有了物業公司的引進,第一家物業公司是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物業公司的成立。正式標誌著把這一塊交給社會來管理,因此才有了物業管理這個行業。

社區接手物業管理只是暫時託管,不可能社區正式介入小區的物業管理。縱然是社區和街道管理,最終還是一成立物業公司的模式來操作小區事務。那麼這個物業公司和其他物業公司會有任何差別嗎?恐怕只能說後臺更硬了,帶有更大的背景。

真正靠譜的做法是:

1.小區全員參與小區建設,真正的實行自管,那就需要全小區的投票。所有的小區事務由業主大會來解決,並且業主大會召開時,每家必須有一個業主參與。這樣所有的決定就是大家的決定!也不用有任何業主事後說,我怎麼不知道?業委會管理就是為了弄錢,比物業公司更黑!業主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個體,只要不利於自己的時候,那就會反對。只有參與業主大會了,那麼才能堵住悠悠眾口。

2.尋找一個更靠譜的物業公司。業委會切實蒐集業主意見,督促物業更好的服務小區。並制定出相關的獎懲措施。同時也應該針對業主繳費,有一個強制性措施,維持物業的合法權益。業委會一手託兩家,業主和物業才能更和諧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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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其實就是個責權利的問題。業主住在小區當然是自己說了算呀,錢是業主自己掏的,這是權力;業主都住在在小區裡邊都有責任維護小區的衛生環境和安全;利益就是業主和物業產生激烈矛盾的關鍵問題解決關鍵問題,其實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物業取消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

業主委員會一定是全部業主參加選舉出來的有公信力的機構和人員。最後說的就是費用問題,有人被選舉出來,人家不能白乾呀,一年給一定的費用是最起碼,再就是環境衛生問題,要僱人員打掃衛生,就得長期僱人,修草坪樹木、打掃衛生和管理澆水等等這需要費用,還有保安費用,小區各種設施損壞的費用等,這些費用就得從每家每戶按每平方收取費用,這樣一定會好很多,每季度公開透明收支情況,該出的費用一定要出,不該出的就不出,嚴格費用支出,只要選出的業主委員會成員都能廉潔自律,不作違法亂紀的事情,一定能搞好小區的日常生活,保護好自己的環境衛生,創造一個美好的生活小區。


時81350962


如果取消物業公司社會將變得更加和諧,但小區如何管理了?本人在以前文章裡也強調闡述過,政府管理更科學,各級政府可以成立一個小區服務中心,設置在政府服務大廳內。小區服務中心由政府多部門聯合組成包括政府辦(投訴維權)、住建局(衛生綠化房屋質量)民防局(人防工程)、公安局(安保、消防、監控)、市場局(電梯、廣告、門質量)城管局(垃圾清掃違建採光)稅務局(房屋契稅、房產稅)、國土局(不動產證產權)規劃局(小區規劃修訂)以及水電氣、移動通信、保潔等服務公司。業主入住小區一旦繳納完稅收後將自動獲得政府為小區提供的各項服務,遇到問題向政府小區服務中心諮詢投訴反映,服務中心一旦接到業主反映迅速記錄、核實、派發工單到相關政府部門相應工作日內必須完成作為日常考核管理依據!


老子說TWTMNM


可以探討,但目前真不現實,

我之前住過一個業委會自己管的小區,業委會也是退下來的老幹部,(今天在上班明天就見上帝那種!)說真的這幫老東西黑死了,我也算是業內人士了,所以告訴大家專業的事還是要專業的人做!比如小區裝機動車道閘系統,公佈帳單十四萬兩進兩出,然後設備方還提成30%。裝監控花幾十萬一年不到就沒用了!

所以大家可以參考


茗韻添香


他們不是想取消物業只是不想交物業管理費而已!真沒物業服務馬上就開始像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哭訴了!既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怎麼可能呢?


啟明星84687890


為什麼這么多人反對物業,說白了就是物業費高了,服務不好,物業一個月收費和開支應該透明,員工工資也應該市場價,小區內廣告費和停車費應全體業主共享,


手機用戶5446125478


如果取消物業是不可能的,誰來管理?有國家民政局統籌兼顧,下設物業局,這比較好,畢竟是國家人民還是相信。


用戶12863762010


這個題目如改為這樣:如果將小區凌架於業主之上的不法物業取消,小區的管理會怎樣? 我來回答:小區的管理將會越來越好。

為什麼大家對物業很反感,存在很大的敵對情況,對物業的喊打喊殺聲此起彼伏,根本原因是物業在小區一家獨大,私自設杆收費、侵犯業主利益、隨意漲價收費、小區的盜竊事件不斷,環境衛生極差。服務不達標,並且嚴重侵佔業主利益,非法超越權限,在小區橫行霸道。屬於貨真價實的凌架於業主之上的不法群體。把這樣的物業取消了。由業委會簽約選聘或重新組建自己的物業,通過合同中的條款,明確物業服務項目、質量標準、權責範圍、收費辦法、處罰辦法、合同期限、退出機制,等等。把物業完全控制於業委會之下。這樣,小區的管理定會越來越好?你說對嗎?


楓林千山


主要還是房子質量不行,房子質量差,物業開支多,就虧錢,服務上不去就收不上物業費來,惡性循環。還有一部分業主以為交了物業費以為生老病死物業都該負責的。肆意妄為車子亂放,垃圾亂扔,破壞公共物品,侵佔公共區域。物業最大支出在員工工資,佔百分之六十左右,其次就是能耗公區電費水費百分之十左右,再就是電梯維保,消防維保,設備房維保百分之二十左右,還有百分之十利潤。但是一旦收不上物業費來就賠錢了,能想其他辦法了。


蝸牛126827945


取消物業是眾望所歸,有兩個解決辦法:第一小區內失業人很多,由業主自行組織維護物業運營,這樣不但能解決一部分失業人員,還能降低物業費,一舉兩得!第二就是由社區出頭組織維護,按照實際維護成本繳納物業費,由業主組織業委會,監督實施物業管理!就是不能以盈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來管理,這樣矛盾很多,終究有一天會爆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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