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接前)對《紅樓夢》的性質作何界定,屬於一個可以爭論的文學命題,仍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但作為考據的本文的立論部分,從《紅樓夢》的作者、時代、版本入手,則是純粹的考據學、文獻學領域的客觀命題。在方法得當,材料詳瞻的情況下,不論其認識論的是與非,都能夠指向接近本真的結論。在《紅樓夢》的研究上,胡適篳路藍縷,尋覓了大量的原始材料,進行了認真的考證,從而確立其說,其總體方法和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但亦往往有其不確切之處。

《紅樓夢考證》一文的核心是對作者相關事蹟的考證,在此基礎上才引發對《紅樓夢》性質的界定及版本考證。乾隆時人多指《紅樓夢》為曹雪芹作,此為不爭之事實。但曹雪芹如“蘭陵笑笑生”一樣,終究只是小說中出現之一符號,其家世、生平及創作情況如何,乃至是一人抑或一個“箭垛子”,才是討論作者的核心問題。具體來說,即包含幾個大問題:一為曹雪芹是康熙時人抑乾隆時人;二為曹雪芹與曹寅家族有無關係;三為曹雪芹是曹寅之子或曹寅之孫。胡適深入發掘史料後,認定曹雪芹為曹寅之孫[1],且與乾隆時人敦誠兄弟有交往。根據胡適所得的史料來看,這一觀點大體是可信的,其成就不可抹殺。但《考證》中胡適所認為可信的諸史料,實未有明確闡明曹雪芹與《紅樓夢》關係的。惟胡適認為有誤的《隨園詩話》中稱“曹雪芹作《紅樓夢》,備述風月繁華之盛。”此條卻以為曹雪芹乃曹寅之子。胡適乃認為“子”乃“孫”之誤,從而與其他史料的記載得以吻合。這一“理校”的方法在校勘學上自然有理論依據,但在操作中亦須格外慎重,且只能作為主觀假定,難以稱為定論。而因為無客觀依據可資證明,一旦使用不當,便容易流為主觀武斷。而胡適在缺乏根據的情況下,因已認定曹寅與曹雪芹的祖孫關係,且曹雪芹為《紅樓夢》之作者,便以理推度,將各材料加以校改,從而使其說法變得圓通,他將本不指向一個圓通結論的諸多有疑點的史料,在自己的假設下校改,使之符合其假設,這種做法是否合理,運用是否合適,本身就值得商榷。胡適據有疑點的甲史料,來修改有疑點的乙史料,從而完成對自己學術假設的證明,不論其結論正確與否,都只能認定為一種推論而非定論。當胡適下此斷語之時,就應該有足夠的學術勇氣來面對其他研究者的質疑。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應該承認,胡適對《隨園詩話》的修改當然並非完全出於個人想象,而是有一定的理據。但因胡適已認定《紅樓夢》是曹雪芹寫曹家興衰的自敘傳,乃將小說與史實互相印證,從而得出胡適自己的考證結論。不過這乃是倒果為因,用本來應該加以證明的學術假設,反過來證明作為論據的史料,從而進行了循環論證,則難免令人心生懷疑。他估算敦誠兄弟及曹雪芹的大概年歲,卻沒有實際證據,仍以推論為主。對於他所擁有之史料,他除修改《隨園詩話》之外,亦將《四松堂集》中“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的箋條小注,認為是曹寅是曹頫之誤。但是即使如此修改,胡適的觀點仍有不能完全疏通之處。比如,按胡適的推測結果,曹雪芹生於1715-1720年上下(後胡適改認為在1719-1724年上下),其出生之初,曹家已開始敗落;而曹頫1728年抄家時,曹雪芹尚十歲上下,不過乃一童子,顯然與書中賈寶玉的年齡不合。而《紅樓夢》中所表現的繁華盛景、家族掌故、感慨興衰,從時間上看,想必亦多非曹雪芹所能經歷的,這就與“自敘傳”難以相符了。從外證來看,曹頫在1727年還被雍正帝稱為“年少無才”,這或許代表父子年齡差距恐怕並不甚大,也頗值得玩味。[2]

胡適的猜測是否圓通,並非本文探析的焦點。但需要明瞭的是,不論胡適的看法是否正確,他的這一段《考證》看上去底氣十足,但其中的斷環實際還頗多,有賴於他的大量分析、推測,乃至校改史料原文,忽略對自己不利的證據與反駁,方才能夠大概地自圓其說。也即,這一觀點只不過是一種學術猜想,只屬於大膽的假設,尚不能完全認作完成了小心的求證。

在大量猜想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紅樓夢》作者考證,進而與《紅樓夢》的本文尋求牽合關係,無異於“以空對空”,未用嚴密的文獻方法,也就缺乏有力度的支持證據,再加上他的猜想亦多有牽強之處,未能處處圓通,固然已成一家之言,但也就更容易遭到質疑。在具體問題的研究中,胡適亦跌入循環論證之中,譬如:他以《紅樓夢》中省親之事,比附曹家接駕之歷史,認為兩者切合,是《紅樓夢》自敘傳的確證;但這一方法得以使用的前提則是《紅樓夢》確是一部曹雪芹的自敘傳,不然僅能認為是一般地化用乃至巧合,而非敘寫親身經歷。正因為如此,胡適仍是自己證明自己,而對於不能證明與曹家有關的事件則更是避而不談,所以蔡元培在商榷中認為胡適同樣採取“任意去取”的方法來考據,並提出若干批評意見,令胡適頗難反駁。以方法的嚴密看,蔡氏的結論固然更不合格,但他的反擊則不乏可取之處:拿同一把科學主義的尺子丈量胡適的觀點,胡適與蔡元培的差別,亦不過五十步與百步之間也。

胡適的《紅樓夢考證》出後,他自己亦明確知道多為假設,仍須進一步的資料證實。數年之中,胡適的《紅樓夢》研究並無突破性進展,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資料匱乏的制約。然自1927年胡適得到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後,幾乎可說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中提出的諸多假設,皆可根據甲戌本來得到確認,如無甲戌本等脂本系列的發現,則“新紅學”的建立,仍將是遙遙無期。1928年胡適發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正標誌著胡適對他紅學研究的繼續推進。近二十多年來,甲戌本等“脂硯齋評本”的真偽已受到學者的質疑,歐陽健等學者以為此乃為偽書,並認為胡適因自知甲戌本的漏洞,乃寶秘其書,不敢示人。[3]此問題為《紅樓夢》研究史上一大公案,本文限於篇幅,不遑對此進行詳論。然從胡適對甲戌本之研究與使用中,亦可看出胡適對於自己所提倡的方法論之貫徹情況。不論此本是真或偽,甲戌本的可疑之處都是不可跳過的話題;不論胡適是有意藏私還是大意疏忽,他的研究精神在這個方面都稍嫌粗疏而違背科學精神的。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辯護者認為,胡適並非將此本秘不示人。胡適於1927年得到甲戌本後,即大感喜悅,寄信告知錢玄同。次年,他撰《考證的新材料》一文,發表於《新月》雜誌,詳述此本的重要性。辯護者通過爬梳相關資料認為,1949年以前,至少有俞平伯、浦江清、周汝昌(及其協助抄錄的四兄)、孫楷第等人得見此書。這一辯解或許有助於對胡適為人是否開誠佈公進行深入瞭解,但從學術方法論角度上說不具太大價值。[4]判斷胡適整個與甲戌本相關的《紅樓夢》研究是否符合其科學的治學態度,則有待於對胡適研究方法的全盤觀察。

胡適晚年稱,他因為沒有記下賣書人的姓名地址,故未能對甲戌本的源流進一步做探索,[5]這至少可見胡適在初得甲戌本時,對該本的流傳源流實不瞭解,亦未加考察。沒有授受源流,不知此書歷經何人遞藏,而其他文獻未有提及此類脂硯齋的評本,正是甲戌本的可疑之處。胡適非不懂文獻學、辨偽學方法,但對此不加重視,無論如何,其研究在根本上當屬不夠嚴密。胡適自稱他對證據所用的五種研究方法,為:“證據是在什麼地方尋出的?”“是在什麼時候尋出的?”“是什麼人尋出的?”“其人有做證人的資格嗎?”“其人有可能作偽嗎?”[6]這種提法極有科學價值,然而在本問題上,胡適實未按照這五個問題進行查考,按他自己的治學觀念,則此書當是可疑的。至少,胡適應該討論如下問題:甲戌本在何處被發現?其遞藏源流、文獻外證為何,是否為偽書?其中的脂硯齋(包括畸笏叟等)是何人,與曹雪芹有何關係?從評點內證來看,其自證是否可信?未加查考、研究,而遽然相信甲戌本,殊非學術態度所應有者。[7]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從此書的版本上看,亦多有可疑之處。如歐陽健提出題跋筆跡非劉銓福親筆、題記書寫與裝訂格式存在疑點等,皆是有理據的質疑。這些質疑雖未必全部能夠成立,但皆作為一樁公案存在,屬於尚未完全討論清楚的學術問題,至今亦難說已完全廓清,何況當時胡適根本對此未加論證,而是直接採信,在方法論上更值得懷疑。而從各《紅樓夢》版本之間的關係來看,亦有值得注意之處。歐陽健取甲戌本與有正本(戚本)對比,發現其內容多有相似處,並根據格式、避諱及思想發展的角度探討,認為甲戌本乃後出。陳林亦發現光緒間“三家評本”《紅樓夢》與甲戌本有大量重合,且後者多有低級錯誤,應是後出。此外,陳氏並發現前者曾是胡適年輕時所讀的版本,推斷胡適應對這一問題有所瞭解,卻故作不知。二人的研究是否正確不是本文探討重點,在此姑不論,但從方法上看,完全切合辨偽學通常的研究方法,而其發現的疑點也是值得重視的。但自始至終,未見胡適對這一問題的任何相關內容進行討論和說明。雖然胡適立說在前,歐陽健等人質疑在後,但以胡適的學養以及其對《紅樓夢》相關材料的熟悉,不應該對此毫無察覺。則可推測,胡適或是明知其可疑而不談,或是雖曾閱讀,但因為輕率匆忙,確實未發現各本之間的相同之處。無論如何,這一過程的研究是不足為訓的。

俞平伯評論甲戌本,認為其評論有極關緊要者,有全不相干者,大抵執其兩端而用中。細究批註確實如此,其中固然頗有值得注意的重要材料,但與其他史料乃至原文、批語相互矛盾的亦復不少。其本文與其他版本的差異,固然有此本獨勝之處,但亦有不足道處。對此問題,歐陽健在《還原脂硯齋》中備述脂本的缺陷甚詳。[8]如將甲戌本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研究,則首先應承認甲戌本的兩重性,然後在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得出可靠的結論。而對此問題,胡適則只稱引其精到處,對其可疑處茫然不覺,很可能有刻意選擇。

甲戌本固然未必是偽書,但出於科學的研究態度,研究者當分析這一版本的時代、源流、真偽、價值,在此基礎上才談得上利用文獻。胡適深諳中國傳統樸學的研究方法,又接受實驗主義訓練,提倡“小心”的求證,但其在從事實際研究時卻未能完全貫徹,甚至有失於空疏之處,這從他對甲戌本的態度即可看出端倪。

前述胡適在《紅樓夢》實際研究中,背離其研究觀念的若干內容,這一侷限性不僅胡適一人所有,而是屬於民國時期相當一部分學者研究的共同軟肋。民國學者新瞭解到西方的科學觀念,對傳統的治學方法有較大的改進,崇尚新的科學方法,陳義甚高,是那一代學人對於學術發展的巨大貢獻,極大推進了中國學術的現代化。但是,應該注意到的是,方法大於成果,是民國大量學人的共同治學特色,這種問題即如為學更加細密的顧頡剛、陳寅恪、錢穆等學者,亦多在實際研究中犯有此病,至於詩人型學者聞一多、郭沫若等,更是在所難免。因此我們在欽慕前賢成就的同時,也應保持冷靜,發現其研究的不到位處,並加以反思。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這一問題的發現,不但有裨於我們對民國時期學術史的理解和重估,更重要的是,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我們才能夠對民國學人所建立的現代學術範式進行更好地繼承與反思,從而開闢出學術研究的新路向。例如“古史辨學派”,他們當時的研究,對於傳統歷史學以及史學研究方法來說,無異於一場地震似的革命。應該說,問題的提出是有充分理由的,對於學術思想的解放,也是居功甚偉的。但是,其“疑”有理,其“破”不慎,其立闕然。近三四十年來,新的出土文物陸續進入上古史的研究視野,當年被“疑”被“破”的古史也陸續被不同程度地“恢復名譽”。這並不構成對“古史辨”派當年學術貢獻的抹殺,而是學術在否定之否定中提升、前進的典型事例。《紅樓夢》的研究也有類似之處。不可否認的是,胡適的《紅樓夢》研究打破了舊的研究思路,建立了新的研究範式,並且得出了大量值得重視的研究成果,其研究方法和結論都具有重大意義。但也應該注意,在“新紅學”過度發展的當下,《紅樓夢》的研究已經陷入了一條死路,難以再有新的發展,甚至出現了大量穿鑿附會,卻自稱“學術研究”的劣作。在這種學術困境下,俞平伯先生、周策縱先生都早在上世紀6、70年代就已經開始撰文反思紅學研究的方法論,但畢竟只是匆匆一瞥,淺嘗輒止,未能完全跳出拘束,深入進行理論上的探索,而且也仍是立足於已有的學術框架來進行批判。如周策縱先生在《論〈紅樓夢〉研究的基本態度》中就談到:

三十年以前我就常想到,《紅樓夢》研究,最顯著地反映了我們思想界學術界的一般習慣和情況,如果大家不在基本態度和方法上改進一番,可能把問題愈纏愈複雜不清,以訛傳訛,以誤證誤,使人浪費無比的精力。而“紅學”已是一門極時髦的“顯學”,易於普遍流傳,家喻戶曉,假如我們能在研究的態度和方法上力求精密一點,也許對社會上一般思想和行動習慣,都可能發生遠大的影響。

周文雖然批評犀利,但仍是從“新紅學”的完善作為出發點,尚未能更進一步,站在更高層面上審視“新紅學”,不免令人心生遺憾。

歐陽健先生在上世紀90年代撰寫《還原脂硯齋》,運用胡適式的科學考據方法,對整個脂本系統進行挑戰,具有重要的創新意義。不過,且不說這一觀點尚屬懸案,並未成為學界的普遍共識;單就歐陽健先生近年來的研究來看[9],落腳點仍是立足於作者事蹟的考證,從認識論上不脫“曹學”的範疇,可見歐陽先生只是反對胡適的具體學術觀點,而仍然沿襲胡適所建立的理論大框架。甚至在他的《曹雪芹考證的觀念與方向———兼及《金瓶梅》作者》中更提出:

什麼是“隱”?《紅樓夢》既是“真事隱去”,將隱去的事相“鉤索”出來,不是很正常嗎?“索隱”不是貶義詞,它恰是傳統文化的正宗。

這種評價正可以見出索隱派與考證派糾纏難分的複雜關係。堅持“曹學”的研究,除去昧於“虛”“實”關係之外,同時仍然只不過是索隱派、考證派的繼續,並沒有新的認識論上的突破。如果無法改變,當代紅學研究亦只不過是“新紅學”內部的派系之爭,而不會成為對《紅樓夢》的多角度、全方位審視。

這一研究範式的積極意義無須再贅詞稱述,但如果《紅樓夢》的研究只具有這唯一的路向,那就未免太過狹隘了。且在資料已被“挖地三尺”,相關研究著作已經汗牛充棟的情況下,恐怕短時間內難以再出現具有突破性的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倘若依舊固守考證/ 索隱的藩籬,“皓首窮經”,難免不陷入買櫝還珠的境地,忽略了根本——《紅樓夢》本身的文化內涵與文學價值。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對《紅樓夢》這部偉大小說的研究,目前亟須在繼承前人範式的基礎上有所變革。民國學人為我們建立的學術範式,是一種得到公認的理論體系,也為學術研究提供了可模仿的成功的先例。但是,正如美國學者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中所概括的那樣,科學發展的規律就是:範式的建立→常態研究的展開→嚴重危機的出現→調整適應中尋求突破→建立新的範式。也就是說,當被人廣泛接受的科學範式,發現有解決不了的例外情況時,就迫切地需要範式轉換,在理論的競爭中贏取學者的“選票”,從而揚棄原有的範式。而這就是科學革命。觀當下《紅樓夢》的研究現狀,正處在這樣一個亟須範式轉換,來完成對《紅樓夢》廣闊內涵的深入探求的階段。這一範式轉換,首先即需要對舊有範式的侷限性來進行反思,從而探析新的研究思路乃至範式的確立。對於前者的反思,當然應從研究的集大成者胡適開始入手,系統反思其研究方法論,洞悉其具有研究侷限性的根本原因;對於後者,陳洪先生倡導從更廣闊的文化、文學角度來完成對《紅樓夢》的分析,先後撰有《從“林下”進入文本深處——紅樓夢的互文解讀》《“互文性”—— 揭示作品文化血脈的途徑》[10]諸文來進行分析,這可能是探索新範式的一次有益嘗試。

(本文初稿為臺灣師範大學“2014文史與社會國際論壇:全球視野下的亞太”國際學術會議論文,修訂稿發表於《文學與文化》,2014年第2期。)

張昊蘇:對胡適《紅樓夢》研究的反思「下」

[1] 《紅樓夢考證》初稿認為是曹寅之子,定稿據所得之新材料改變前說,認為是曹寅之孫。

[2] 近年來,“《紅樓夢》作者曹頫說”逐漸升溫,正是因為如上所述的諸多疑點導致。如果反轉結論來閱讀胡適所使用的史料,並按照作者為曹頫的先驗觀念對史料進行修改的話,也可以做到某種程度的圓通,這也可以證明,胡適所做的《紅樓夢》作者研究,更多的仍是一種假設,不能遽然認為屬於確定不移的學術定論。而歐陽健所提出的“曹順說”,亦有其理據,在某些方面上可以對曹雪芹說造成衝擊。

[3] 陳林更認為此書不但是偽書,而且是胡適造偽,這一說法則對胡適進行了更嚴厲地指責,但迄今仍然是一家之言。

[4] 客觀來說,這一辯解仍是頗無力的,從證據上講,胡適縱非有意作偽,但較之蔡元培主動向胡適提供《四松堂集》的行為,胡適至少是對於己不利的資料有意藏私的,儘管提供給少數朋友,但更多地是同氣相求,並未向廣大學界尤其是潛在的論戰對手公開。以胡適的學養,完全看不出其中的可疑之處的可能是很低的,那也就只能認為他有意隱瞞這項對己不利的證據,而單獨取用對己有利的材料。周策縱先生亦曾有文雲,“如不能在基本研究方法與態度上作一番改進,則仍不過是以訛正訛”(《論研究的基本態度》),其說正指向新紅學的這一不公開資料的學風問題,這一學風也是當下紅學界的普遍問題,在這種不健康的學術風氣下,自然更難看到《紅樓夢》的本真面目。

[5] 對此,周策縱先生早就在《論紅樓夢研究的基本態度》(原載1972年5月香港《明報月刊》第77期)一文中,對胡適的這一態度加以批評,且從現存史料來看,這一說法並不能成立。《歷史檔案》1995年第二期刊發《胡適考證〈紅樓夢〉往來書信選》(之五),即有胡星垣致胡適的信札,其中清楚地寫出了甲戌本賣者的姓名、住址,甚至可以猜測胡星垣曾經將甲戌本送到胡適家中,由其親自查收。在此基礎上,曲沐《胡星垣的信和胡適之的謎——甲戌本〈石頭記〉賣書人的發現說明什麼》(《貴州大學學報》,1997年第1期)就據此對胡適的學術品格提出了質疑。但目前來看,胡適晚年是記憶衰退還是謊言搪塞,迄今仍無明確的證據說明。

[6] 胡適《古史討論的讀後感》,見歐陽哲生編:《胡適文集》第3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86頁。類似的話在《紅樓夢考證》中亦可見,胡適在文中明確提出“我們只須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

[7] 胡適在初聽說此書時,認為“重評”必屬無價值,但一見甲戌本後,便盡棄前嫌,極力稱許其價值。有學者認為這是因為胡適見到甲戌本可以證成其假設,故而放棄了客觀的學術態度,這種說法雖無明確證據,但亦非空穴來風。

[8] 但歐陽健的研究恰好與胡適相對,胡適(乃至後來的紅學家)是隻取脂硯齋評價的“極關緊要”處進行分析與評價,歐陽健則是專從脂本值得懷疑的問題進行入手,認為脂硯齋評不但為偽,在文學上也全無價值。兩派都是各取一點,不及其餘,也就不能在學術書寫中心平氣和地探討這一學術問題,最終演化成各說各話,乃至互相攻擊,是頗令人遺憾的。

[9] 如《曹雪芹考證的觀念與方向——兼及作者》,《文學與文化》2013年第2期。

[10] 《“中國古代文學研究:視野與方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3年11月。

作者簡介:張昊蘇,南開大學文學院中國古代文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現從事清代文學思想史與文學文獻研究。點校過《吳兔床日記》(鳳凰出版社,2015)等。發表過論文《對胡適研究的反思——兼論當代紅學的範式轉換》、《紅學與“e考據”的“二重奏”——讀黃一農》、《紅樓夢書名異稱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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