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措施 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提高的養老金落實落地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33號),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新津縣採取多項措施,確保調整提高的養老金及時發放到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手中。

一是關注資金撥付,落實專人時刻緊盯省社保局資金撥付情況,確保撥付的資金及時到位;二是強化溝通協調,省社保局資金到位後,我縣及時聯繫開戶銀行,開通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將調整資金髮放至每一位退休人員銀行賬戶;三是加大政策宣傳,通過QQ群、微信公眾號、朋友圈等多途徑廣泛宣傳提高養老金的政策等,擴大知曉面。截止7月25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人數0.38萬人,人均月增加172元,調整資金已及時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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