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提高的养老金落实落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3号),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新津县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手中。

一是关注资金拨付,落实专人时刻紧盯省社保局资金拨付情况,确保拨付的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强化沟通协调,省社保局资金到位后,我县及时联系开户银行,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调整资金发放至每一位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多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养老金的政策等,扩大知晓面。截止7月25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人数0.38万人,人均月增加172元,调整资金已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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