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英國和愛爾蘭分離,其歷史背景是什麼?


1169年,英國亨利二世在羅馬教廷的支持下開始殖民愛爾蘭,確立封建法理上的統治權,控制以都柏林為中心的直轄區;直到1609年,英格蘭將愛爾蘭完全吞併、徹底統治。

但是,愛爾蘭和英格蘭兩個國家由於種族、信仰、文化都不一樣,英格蘭說英語、信奉新教的外來殖民者和愛爾蘭說蓋爾語、信仰天主教的土著,形成尖銳的對立,最終近似於民族矛盾。

18世紀80年代,兩者關係趨於極化,極端勢力紛紛抬頭。受法國大革命影響,聯合愛爾蘭協會試圖建立沒有教派分歧的獨立的愛爾蘭共和國;但是,由於愛爾蘭大叛亂及之後的鎮壓和暴力衝突,使愛爾蘭獨立的夢想化為泡影。愛爾蘭人可以反抗殖民壓迫,但是愛爾蘭共和軍的恐怖主義針對平民的行為,逾越了道德底線。可以暴力反抗政府、軍隊,但絕不能將武器揮向平民。

1801年,不列顛與愛爾蘭合併成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之前獨立的愛爾蘭議會取消,愛爾蘭不再由自己的議會管轄,而是由位於倫敦的不列顛議會直接管轄。

1829年,愛爾蘭天主教徒在奧康內爾的領導下完成了天主教解放,天主教徒獲得完全的公民權,雙方勉強達成妥協。19世紀40年代,愛爾蘭脫離不列顛的思潮又開始風起雲湧,愛爾蘭天主教徒成立了許多要求獨立的政治組織,新教徒則反對愛爾蘭獨立。

1868年,英國自由黨領袖格拉斯通第一次上臺組閣,試圖改善愛爾蘭人境遇的政策,推動了愛爾蘭自治運動的發展;1886年,格拉斯通組成第三次內閣,提出愛爾蘭自治法,愛爾蘭人將重新擁有自己的議會、政府,倫敦只控制愛爾蘭的外交、軍事和貨幣,但以保守黨為首的絕大多數英國人不能接受該法案,導致自由黨在議會大選中慘敗,自由黨因此分裂。

自由黨並不氣餒,之後重操故技,將愛爾蘭自治法案提上日程,可不幸一戰爆發,自治法案被擱置,等戰爭結束後,愛爾蘭已經不滿足自治地位。

1916年,復活節起義爆發,點燃愛爾蘭獨立戰爭的導火索,在無間斷的暴力衝突後,1921年,雙方妥協,締結和平協議。愛爾蘭32個郡中,26個宣佈從聯合王國中獨立出去,而北部6個郡,由於新教徒的反對而留在聯合王國,英國改名為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愛爾蘭南北分裂,在於愛爾蘭民族認同構建失敗,占人口少數的新教徒無法被整合進愛爾蘭民族國家中,但同時占人口少數的北愛天主教徒也無法被整合進北愛爾蘭民族國家,並且不斷受到非我族類的歧視和打壓。

民族和國家,是認同的產物,如果沒有形成統一的認同,不過是一團散沙的集合,彼此之間只有捕食者與被捕食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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