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應該多久繳納一次?爲什麼有些物業公司要求業主預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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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悟空秘書的推薦。

小區居民希望居住的小區綠化環境優美,各種服務設備齊全方便,路面乾淨衛生,水電供應安全及時,車輛進出方便,財產安全有保障。物業就是專門提供這些服務的公司。但是,近幾年來,業主和物業之間為服務不到位物業費貴的問題,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論。


比如說,物業費多久交一次,就是其中大家一直討論的問題。有的地方一個月交一次,有的地方一個季度交一次,有的地方一年交一次,還有其他方式。地域不同,小區不一樣,要求預繳物業費的時間都是大不一樣。不管怎麼個繳納方式,都得預交給物業。

新小區房子的物業費問題,很多人都不知道里面的門道。物業費的收取並不是竣工當天的日期,而是正式交房驗收合格,業主拿到鑰匙的當天。也不是等我們房子裝修完,可以入住的時間算的。物業不管什麼時候家裝完成入住的,交房完畢就開始收取物業費的。新房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很多都是開發商聯繫的。在付房款的時候,都會讓購房者,簽訂物業合同,預交半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我家的小區,那個時候是預交一年的。物業公司,進入管理後,就開始為整個小區開始提供服務,安保,清潔,綠化,公共設施安裝維護等。所以,最後結果,和大家心裡的理想狀態是有一定的偏差的。

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預收一定的物業管理費用也是正常合理的。購買一定的衛生服務設備,提供大眾的休閒設施等,都是需要鈔票的。每個地方的收取方式,都是大同小異的,預交一年,半年,一個季度,一個月方式,也是合乎情理的。超過一年以上的,

有的物業,不斷催預交物業費用,要不然可能限制影響車輛進出。和小汽車車輛掛鉤,限制業主的車輛的做法就是非常不合理的。物業和業主之間有產生矛盾,個別時候的過激行為,更是激化矛盾的升級。

物業費可以預交,或者物業管理後再交,物業和業主能協商達成一致是最好的結果。預交而不強制,考慮業主的工作生活時間的安排,不能經常打擾業主。所以,設置一次預交季度,半年物業管理費,都是比較合乎大家生活習慣的。

物業管理,和廣大業主之間,都是處在一個地方的。所以,多一些協商,多一些溝通,少一點矛盾,少一點煩惱,多點理解。共同營造一個和諧幸福的小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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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華子


笑話看點😁😁😝😂:現在的物業和業主關係是這樣的問題😡😳:主人花錢請服務員為自己清潔垃圾,修個門,結果服務員卻理直氣壯說,你不懂,不能聽你的,得按我的標準才對,因為我是專業的,按你的要求,我就給你家停水,讓你回不了家,如果非要按你的要求幹,我就法院起訴你,派流氓幹你,讓別的服務員不管你。對了你怎麼可以在自己家樓下停車?得給我停車費,你不知道你家樓下區域都是我的地盤嗎?我要多少就得給多少,要不不準回家!你有這能力?主人反問道。服務員自信的回答,你家大門我安的,你不交錢,不給你辦卡扣,電梯也讓我壟斷了。對了卡扣也得交錢啊!因為我是專業的。主人想提具體服務內容時候,服務員憤怒大喊,你想天下大亂?主人很生氣想到相關機構舉報,服務員微笑說到,別白費力氣了,那是我哥們。主人憤怒說到,我也沒有僱傭你啊,你滾吧!服務員不慌不忙說到,那不好使了,因為我是別人僱傭的,你不拿錢不好使,你也無權解僱我。反正就賴上你了!不拿錢就不準回家。😳😳😳😳😂💔



音樂人高端


大家相互理解行不?單元門壞了兩年了,就換個門子得多貴啊,非要申請維修基金,連著簽了兩次字了也沒修。這尼瑪是打著維修的藉口套維修基金吧!交物業費,不要求提供五星級的服務啊,好歹你能提供點基本保障吧。愁死了,只有交錢的時候能看見物業。


頭哥哥的小跟班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一般按月、季度、半年、年為週期繳納,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最多一次預交不超過12個月。預交也是很正常,房租,水電煤氣費、電話費等等,現在不都是預付費嗎,法不禁止,只要合同約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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