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懸賞」10萬起名,只因「方大同胡辣湯」商標侵權!

鄭州有家“方大同胡辣湯”,小夥伴們去那消費過嗎?有位香港著名歌手也叫方大同,大家喜歡他的歌嗎?

老闆“懸賞”10萬起名,只因“方大同胡辣湯”商標侵權!

歌手方大同是1983年生人,而“方大同胡辣湯”第一家店是2012年開業的,2013年老闆康長喜申請註冊第43類商標,2014年註冊成功,專用權10年。

所以,大家知道了,是先有的方大同這位歌手的姓名,然後才有了老闆康長喜的“方大同胡辣湯”。

2015年方大同提出侵權,2016年法院最終判決:方大同胡辣湯店的註冊商標損害了方大同的姓名權,被宣告無效。

老闆“懸賞”10萬起名,只因“方大同胡辣湯”商標侵權!

談到商標由來,老闆康長喜稱因關注到帶“方”字頭胡辣湯店生意比較火,又因為鄰居家有個大哥叫大同,每次叫這兩個字都有一種親近感,才給早餐店起名“方大同”。

但是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商標不可損害自然人的姓名權。

自然人方大同在娛樂領域已具有較高知名度,消費者看到”方大同胡辣湯”,很容易聯想到歌手方大同,所以“方大同胡辣湯”商標被判無效。

老闆“懸賞”10萬起名,只因“方大同胡辣湯”商標侵權!

3年訴訟,更換了三四次律師事務所,7次往返北京,粗略花費了一二十萬元,更名還將影響旗下直營和加盟的近30家店面,每個店面光物料就需要7~8萬元。老闆康長喜說:“內心很無奈,但是遵守法律判決,接下來將集中精力放在胡辣湯店的更名上。”

起什麼名字呢?康長喜和團隊以及他的朋友們一共想了200多個名字,要麼不滿意,要不就是不能註冊,於是就在6月10日決定:胡辣湯本身是個民生食物,很貼近老百姓,想聽聽市民有什麼好想法,一旦採用,願意拿出10萬元作為獎勵。

老闆“懸賞”10萬起名,只因“方大同胡辣湯”商標侵權!

新名字若能採用,10萬元的獎勵支付過程一定要在相關法律的公正下完成,因為康長喜說:“不能再吃知識產權法意識淡薄的虧了。”

半個月左右的時間要確定新店名,而且新名字要注意以下幾點:不要再出現“方大同”三個字之中的任何一個字;符合方大同的品牌定位,有辨識度和傳播度;能反映河南胡辣湯特色餐飲的形象;通俗易懂、響亮好聽。

那麼,還等什麼呢?走過、路過、看過這篇文章的,趕快替我們的老闆康長喜想個好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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