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每天「主動」留下來加班,一個月後看到工資,傻了

導語:在職場上,每個老闆都希望員工能在最短的時間完成最多的事情,但是往往時間就是不夠,他們嫌棄上班時間太短,他們甚至希望員工24小時都能待在公司,自然工作時間長短自然成了一個老闆衡量一個員工的評判標準。很多求職者尤其是職場新人,為了體現自己端正的工作態度,都會不假思索接受加班的條件,有些為了順應公司的文化,甚至在下班後主動留下來,只為了在老闆心中留下好印象,有利於日後的職場晉升!但是,主動加班,就真的能換來老闆和公司的認可嗎?

新員工每天“主動”留下來加班,一個月後看到工資,傻了

小新剛大學畢業,找了好幾個月的工作,好不容易面試上一家公司,面試的時候,面試官問他:因為現在公司處於發展時期,工作強度非常大,所以需要一批年輕,有幹勁,願意吃苦的人,雖然公司是早九晚五,雙休,但是,也會有需要加班的時候,問小新是否願意。

小新當時沒有特別在意,心想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不能輕易放棄,就回答面試官說:“我願意接受。”

入職一個星期之後小新發現,這個公司加班的企業文化特別嚴重,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早九晚五,但是員工實際每天早上8:30就到了公司,下午五點下班居然也沒有一個人主動離開,她以前實習的公司基本上大家都準時準點的離開。其實每當到了下班時間之後,好像同事們也沒有真正的去幹很多事情,因為是一家互聯網公司,大家的工作內容就是電話銷售,所以到了晚上基本上也不會給客戶打電話,但是就是都不離開,她非常不能理解,於是就跑去問老員工,才知道公司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領導沒有讓大家離開就不能離開。

新員工每天“主動”留下來加班,一個月後看到工資,傻了

工作兩個星期之後,小新似乎也適應了這樣的加班節奏,也習慣性的主動留下來加班,每天下午五點過後,就可同事下樓吃個晚餐,慢悠悠的回公司,然後和同事交流交流工作心得,或者自己整理整理客戶資源,有時候領導甚至會組織大家一起開個晚會,一起分享一下銷售技巧,給大家打氣,然後再來點心靈雞湯。小新每天下班基本上都晚上11點之後。

小新心想,每天加班這麼晚,公司肯定會給到相應的加班費,不然怎麼大家都願意這麼加班,可是,一個月過去了,到了發工資那天,小新發現自己的加班費一分錢都沒有,甚至當初面試的時候說的薪資1900,居然也只得到了1500.

小新特別不能理解,找到人事部問,為什麼沒有加班工資,人事部說,貴司有規定,自願加班沒有加班費,小新都傻了,她不能理解為什麼那麼多人還要主動加班。她繼續追問為什麼所發工資和實際發的工資也不對,人事部告訴她讓她找財務部。

小新找到財務部詢問原因,財務部告知,所有的數據都是銷售部領導給的,扣除了200塊錢的績效工資,然後又扣除了200塊客戶數量不達標的工資,小新真的是傻了,面試的時候和現在說的完全不一樣。

新員工每天“主動”留下來加班,一個月後看到工資,傻了

做銷售壓力真的很大,小新已經付出了自己全部的努力,每天早上8點到公司,晚上12點多才到家,為了第二天的客戶資源準備,每天回到家還要找幾百條客戶資料,平均每天只休息5小時,努力一個月只有兩個意向客戶,但是都還沒有談下來,但是公司給到的待遇真的讓她非常失望,她連基本的生活都成了問題,還要倒貼。

小新第二天直接提交了辭職報告,領導問她為什麼辭職?是因為工資不滿意嗎?如果是因為這個可以給她漲薪,小新直接拒絕到,因為不適應公司的工作強度,小新離職後重新找到一份行政的工作。

結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對此你有怎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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