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根源在网约车平台,只针对车主是否有割韭菜之嫌?

“非法营运”根源在网约车平台,只针对车主是否有割韭菜之嫌?

常谈,举一反三:网约车公司最开始惹毛的是传统出租车,《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指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显然,网约车公司在最初对驾乘人的补贴对于公平竞争方面就有失道义。然后出现的是网约车司机和打车平台形成了一个“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局面,这个尖锐的问题具体则表现在司机实际营运上面。很多私家车车主在两三年前基本都在某打车平台注册过,希望在有顺路出行的机会顺便捡两油钱。所以做网约车司机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有一部车就能加盟。平台方面也没有组织过线上线下的考取运营证件的准门槛,通俗地说:是人都可以入职拉客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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