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打击拒执宣传 助推解决执行难题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的文件精神,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本院第四党支部前往社区进行重点集中宣传,在法院接访室张贴通告文件,扩大宣传影响,推进了执行工作。

在城中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张某与西宁城北某彩钢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之前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城中区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车辆、房屋、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但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在西宁市无房屋登记信息,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经合议庭合议,只能将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近日,因法院不断加大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宣传力度,对一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张某受到城中区法院宣传影响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

这一“骨头案”的顺利执行,获得了当事人感激和称赞,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的维护了司法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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