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蓋章二三事!有詳解哦

一、發票蓋章規定這裡找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以上兩條規定分別屬於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法律效力最高,對自開發票和代開發票均有效。要注意的是,發票上一定是隻能蓋發票專用章,公章及財務章均不符合要求。

二、發票蓋章動作so easy,but

具體蓋的時候,還要注意看準蓋章的地兒,發票右下角有一個銷售方蓋章處,不要蓋在中間,最好字體頭朝上,儘量蓋清楚,如果不想重複勞動,就爭取一次成活兒。

三、發票章能不能好好蓋了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麼辦?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衝紅。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還有效嗎?

答:發票有效。

5、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麼影響?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7、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題?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徵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託代徵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發票蓋章二三事!有詳解哦

8、代開的發票怎麼蓋章?

答: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

9、《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對蓋章有什麼特殊規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的規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10、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錯了,怎麼處理?

答:發票應作廢/衝紅。

發票蓋章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個動作,希望大家認真仔細,明明小小的一件事,為啥不重視?小事情要謹慎,更能充分體現我們財務人員的認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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